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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 莞 市 不 动 产 登 记 申 请 表收件编号收件人 单位:平方米 公顷(亩)、 万元日期事 项 内 容 权 利 登 记(同时勾选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权利类型登记类型房屋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 林地使用权 抵押权 构筑物所有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地役权 其他 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预告登记 注销预告登记 补证 换证 注销异议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内容: 撤回登记申请(受理编号: ,事由: )其他登记 抵押情况抵押物价值抵押范围抵押面积一般抵押被担保债权数额债
2、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最高债权数额债权确定期间最高额债权确定确定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债务人抵押顺位担保范围合同无约定 见合同(编号: )第 条 款约定 民 生 服 务(仅限于二手过户填写)供电过户供气过户供水过户用电编号用气编号用水编号申请 人 情 况登 记 申 请 人单独所有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权利人姓名(名称)证件种类证 件 号 码占有份额(按份共有时填写)联系电话代理人/ 登 记 申 请 人(双方登记时填写)单独所有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义务人姓名(名称)证件种类证 件 号 码占有份额(按份共有时填写)联系电话代理人/不动产不动产坐落(名称)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号宗地号/宗海号合同编号、批
3、准文件号申请 登记内容登记的具体事项及理由:询 问 笔 录询问人签名:年 月 日权利人 义务人1、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你本人或代理人自愿签署的?是 否2、除申请人之外,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是 否3、如不动产存在共有情况,按共有人人数出具不动产权证书的本数?是 否4、其他事宜:被询问人签章:1、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你本人或代理人自愿签署的?是 否2、除申请人之外,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是 否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属异议或未解决的权属纠纷?是 否4、其他事宜:被询问人签章:申 请 人 承 诺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4、;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权利人(签章): 义务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事项内容填写事项内容栏,请先确定属“权利登记”还是“其他登记”。(1)申请“权利登记”的,勾选“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例如:你将自己名下的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过户给他人:先只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勾选“转移登记”;如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给他人:先同时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再勾选“转移登记”;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转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的,请先勾选“抵
5、押权”,再勾选“变更登记”。申请一般抵押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请先勾选“抵押权”,再勾选“首次登记”。(2)申请“其他登记”的,按实际申请办理的内容勾选或填写具体事项。()若同时办理多种登记类型,需按实际情况勾选多项。如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一并办理的,需同时勾选。2、抵押情况(1)抵押物价值、抵押范围及抵押面积分别填写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不动产的价值、范围及面积。(2)勾选一般抵押的,对应填写“被担保债权数额”和“债务履行期限”。(3)勾选最高额抵押的,对应填写“最高债权数额”和“债权确定期间”。(4)勾选最高额债权确定的,对应填写“确定债权数额”和“债务履行期限”。(5)债务人、抵押顺位填写
6、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不动产抵押的顺位。(6)担保范围在合同没有约定的,勾选合同无约定;在合同有约定的,勾选见合同,并对应填写合同编号及在第几条第几款约定。、民生服务仅限二手过户与水、电、气过户一并办理时勾选、填写。、申请人和代理人单独拥有全部份额的,勾选“单独所有”;多人共有,未明确份额的,勾选“共同共有”,明确份额的,勾选“按份共有份额”并在下表“占有份额”里填写拥有份额(用百分数表示)。身份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军官证等。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代理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种类及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名
7、称及其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须为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真实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特别提示:因申请人联系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动产已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按其记载的相应内容填写;未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不动产坐落(名称),按合同或批准文件记载的坐落名称填写;宗地号/宗海号按不动产权属来源文件填写。特别说明:申请抵押权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的,需一并填写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书号;申请地役权登记的,需同时填写需役地和供役地信息。合同编号:增量房(一手房)转移登记应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编号;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应填写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编号;批准文件号:纯土地首次登记:(1)国有出让用地的应填写出让合同号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国有划拨用地的应填写划拨决定书号、用地批复号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集体流转出让用地的应填写用地批复号和流转出让合同号;()集体自用用地的应填写用地批复号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涉土地变更登记业务的应填写变更批复号。、申请登记内容填写申请登记的具体事项及理由。(1)填写具体业务类型。如转移登记业务中二手买卖的,应填写“房屋买卖”。(2)若办理变更登记业务的,除填写具体业务类型外,还要填写变更前后的内容。()若一并办理多种登记业务的,填写一并办理的各种业务类型以及相应业务涉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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