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一中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条例.docx
《浏阳一中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浏阳一中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条例.docx(4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浏阳一中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条例 安全教育相关文章是否是您现在所需,可能你尚不了解安全教育相关文章的写作格式与内容,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浏阳一中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条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
2、施,依法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依法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第三条 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坚持按照教育先行、预防为主、保护学生、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明确在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对在工作中因不履行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酿成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学校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条 本条例是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和事故处理的规范
3、。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主管教学、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育处、教学处、校团委、年级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 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和督查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研究决定学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八条 教育处是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各相关部门和组织应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第九条 校
4、长和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是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保卫干事、学生生活辅导员是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使十条 各班级和寝室要配备学生安全管理员,协助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教育处、年级部、班级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整体教育计划之中,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和职能制定学生安全教育计划,积极组织开展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熟练掌握紧急情况下自
5、救互救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抵御侵害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安全教育 (二)交通安全教育; (三)游泳安全教育; (四)消防安全教育; (五)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六)用电用气安全教育; (七)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八)校内及外出活动安全教育; (九)网络安全教育; (十)劳动及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安全教育; (十一)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安全教育; (十二)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学生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活动课、学科教学渗透、网络、广播、电视、板报等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开展演习和训练,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
6、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防暴抗暴等安全预防知识教育。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十四条 学生安全教育要与学生心理卫生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要通过心理卫生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使学生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把因心理障碍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五条努力建立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化工作机制,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为学生安全教育周。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学生生存自救训练,不少于两次的学生安全教育讲座。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安全教育和
7、管理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原则。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同时根据不同季节和特定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地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 第十六条。由教育处组织制定火灾、气象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处置预案,预先安排负责人员。 第十七条 学校将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和班主任工作责任目标,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人员、经费给予保障。教育处要建立和健全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全校教职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思想,努力做好各项安全
8、教育和管理工作,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师生发现学校区域或者学校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即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人身伤害的,现场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和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第一节校园安全 第二十条 校园实行门卫制度,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和控制。 (一)学生进入校园必须按规定穿校服和佩戴学生征。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9、由于特殊情况需中途或提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名的离校许可证明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开。 (二)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容许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校外人员因公务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持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章、证件进行登记,经容许后方可进入。 (三)禁止所有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的公务用车必须进入校园,需进行登记和核实后方可进入。 (四)学生夜间由于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必须有生活辅导老师或监护人陪同,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枪支、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 师生员工有权、也有义务对进入校园的可疑人
10、员进行询问或要求其出示证件。对不能说明情况的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责令其离开学校或送交公安机关审查。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当确保学习或者住宿区域通道畅通,不得封堵安全出口。夜间关闭校门前,学校保卫人员应当巡查学校,确保学校安全。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做到行为规范、举止文明。 (一)不得追打、斗殴;不得攀爬建筑物、树木、窗户、围墙、栏杆等,不得坐在窗台、阳台护栏、廊道护墙上或在其附近进行嬉闹、推挤、倚靠等;不得使用不安全的玩具、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不得进入设有安全标志的有危险性的区域;不得向室外(楼下)乱抛杂物、乱倒污水等;不得玩有危险性的游戏、
11、进行有危险性的活动。 (二)爱护校园安全设施,不得破坏安全标识和消防设施,不得私接电源、电线或违章使用电器设备,不得在校园内使用明火、焚烧物品,非紧急情况不得动用消防设施, (三)*、课间操、就餐等大型活动或人流密集时间,必须有序排队,依次出入,不得相互拥挤和推拉。 (四)出现安全危险或事故需要紧急疏散时,应沉着冷静、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有序疏散,不得慌乱、拥挤和起哄。 (五)出现不明真相的偶发事件或人群高度密集时,不得拥挤围观或故意煽动、起哄,要坚决防止事态扩大。 第二十五条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产安全等情况时,相关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缩小影响,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现
12、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在场师生员工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和在现场的师生员工应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尽可能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二节教学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自觉性,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尊严,造成学生外出、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学校要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直至交由公安部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教师上课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问明原因,对情况不明者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学生监护人,查明缺席原因,对无法查明原因和去向不明者应立即报告学校。 第二十八条 在上课时间学生需要提前离校的,
13、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应问明原因,在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后,签具同意离校意见后学生方可离校。 第二十九条学生有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如实告知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班主任老师应如实作好记录,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学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或者心理异常的,应当给予帮助并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第三十条学校实验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在每次使用前器材管理人员和任课老师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组织学生进行有安全要求或可能
14、出现安全事故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制定完整的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显着位置,并予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及其他器械的维修保养每学期不少于2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撤除。 第三十一条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事先做好准备,加强防护,确保安全。 (一)对运动场地、器械经常进行检查,要保持运动场地平整和清洁,合理地划分活动区域和设置警戒标志,创造安全锻炼的良好环境。投掷标枪、铅球等危险区域要严格防范学生擅自出入。 (二)认真检查学生服装、鞋袜是否符合体育课要求(最好穿运动服、球鞋或田径鞋),严禁学生佩带徽章、钢笔、钥匙、小刀等硬物上体育课。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 (三)加强课堂纪律,严守教学规范。要充分
15、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科学地安排活动量;要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要使学生知道每一种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应注意的事项,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严禁学生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或利用体育课从事其它活动。 (四)切实搞好学生运动保护。进行游泳、跳水、器械练习、投掷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教学时,必须建立严密的现场保护和救护措施,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五)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 禁
16、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1、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2、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3、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4、恶性肿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 5、其它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的疾病。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处在经期的女学生不得参加经期禁忌的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不得组织学生进
17、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第三十三条 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型活动,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规定进出活动场所的顺序,并安排专人维持秩序。 第三节宿舍安全 第三十四条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生活辅导老师,以下同)是学宿舍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第三十五条学生宿舍必须建立全日志填写制度和宿舍安全警示制度,及时预防和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进入学生公寓(宿舍)的校外人员,应要求其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对不能说明情况又拒不登记的,应拒绝其进入学生宿舍并向校保卫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学生宿舍管理
18、人员学生安全管理的职责: 1、每天午休、就寝必须逐室清查学生人数,对未按时或缺席午休、就寝的寄宿生要记入工作日志,查清原因,及时教育处理,逐日向教育处作出详细和具体的书面汇报。 2、寄宿生进出学生公寓时间,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在公寓入口处值班,不得随意离开;学生离开学生公寓后,必须及时将宿舍入口大门落锁,防止非公寓人员随意进入。 3、在学生午休和就寝后必须逐楼层进行必要的巡视,在学生午休和就寝时间内必须在指定房间休息,随时处理夜班应急事件。 4、宿舍管理人员每天下午必须对整个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查防,每天学生就寝前必须检查本楼层各出入口是否安全;每周星期五必须对消防器材、紧急安全出口和设备进行检查,使
19、其处于良好备战状态,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后勤处,及时进行维修。 5、经常检查寄宿生是否携带了贵重钱物和管制凶器进入学生宿舍,一经发现要及时记入工作日志,并立即作出处理和向教育处报告。 6、及时关注每位寄宿生情绪,发现情绪异常者及时询问、帮助和进行心理疏导,并及时向班主任和教育处报告。 第三十七条 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树立安全防患意识,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学生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电风扇、台灯、应急灯、充电器等电器设备,严禁私接电源,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光源,严禁烧水做饭,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张,严禁吸烟、酗酒,严禁向窗外乱抛杂物、乱倒水,禁止用哑铃、家具、石块等
20、重物在高处压晾衣服和棉被等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 2、不得将闲杂人员带入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不准把学生宿舍作为聚会、聚餐、会客等娱乐社交场所。 3、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害物品进入学生公寓;严禁携带*、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等进入宿舍。 4、不得将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保存在宿舍,现金超过200元以上应存入银行,信用卡等密码要注意保密,防止内盗现象发生。要注意保管好寝室钥匙,不准随意转借他人,储柜等应随时上锁。 5、寄宿生不得在校外住宿,因特殊情况需要校外住宿的必须报请班主任和生活辅导老师批准同意。午休或就寝后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必须同时向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书面请假,
21、征得同意后并予以登记。 6、勇于制止各种不良行为,严禁在宿舍滋事、打架、赌博,发现盗情和其他案情或险情及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见义勇为,提供线索,消除隐患。 第四节饮食安全 第三十八条 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积极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学校食堂和商店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许和食品做作业人员健康证。 (二)学校食堂和商店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卫生监督,每周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安全检查。 (三)食堂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患有传染病及传染病源携带者不得从事食
22、堂工作,发现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症状的工作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四)学校食堂实行封闭式作业,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蔬菜食品储藏间。 (五)严把食品质量关。采购食品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不得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采购食品,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在储藏和加工过程中发现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 (六)严格执行餐具、工用具“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每日供应的菜肴(包括含陷的面制品)应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第三十九条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和校外流动摊贩的食品,不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浏阳 一中 学生 安全教育 管理条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