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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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件1: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第三条 企业至少应当关注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的下列风险:(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
2、。(二)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第二章 组织架构的设计第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
3、管理工作。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应当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应当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第五条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与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与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第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
4、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第七条 企业应当对各机构的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确定具体岗位的名称、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明确各个岗位的权限和相互关系。企业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不相容职务通常包括: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第八条 企业应当制定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图、岗(职)位说明书和权限指引等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使员工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与权责分配情况,正确履行职责。第三章 组织架构的运行第九条 企业应当根据组织架构的设计规,对现有治理结构和部机构设置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本企业治理结构、部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等符合现代
5、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梳理治理结构,应当重点关注董事、监事、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情况,以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运行效果。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企业梳理部机构设置,应当重点关注部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运行的高效性等。部机构设置和运行中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运行效率低下的,应当与时解决。第十条 企业拥有子公司的,应当建立科学的投资管控制度,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权益,重点关注子公司特别是异地、境外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要事项。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定期
6、对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存在缺陷的,应当进行优化调整。企业组织架构调整应当充分听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审批。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发展战略,是指企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第三条 企业制定与实施发展战略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盲目发展,难以
7、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二)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企业过度扩,甚至经营失败。(三)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与企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第二章 发展战略的制定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企业在制定发展目标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与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战略规划应当明确发展的阶段性和发展程度,确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路径。第六条 企业应当在董
8、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或指定相关机构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履行相应职责。企业应当明确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对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提案审议、要求和会议记录等作出规定,确保议事过程规透明、决策程序科学。战略委员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形成发展战略建议方案;必要时,可借助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的力量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其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战略方案,重点关注其全局性、长期性和可行性。董事会在审议方案中如果
9、发现重大问题,应当责成战略委员会对方案作出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第三章 发展战略的实施第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面预算,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同时完善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确保发展战略有效实施。第九条 企业应当重视发展战略的宣传工作,通过部各层级会议和教育培训等有效方式,将发展战略与其分解落实情况传递到部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控,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对于明显偏离发展战略的情况,应当与时报告。第十一条 由于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以与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10、,确需对发展战略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调整发展战略。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人力资源,是指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第三条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人力资源缺乏或过剩、结构不合理、开发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战略难以实现。(二)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完善,可能导致人才流失、经营效率低下或关键技术、商业秘密和国
11、家泄露。(三)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第四条企业应当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建立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能力框架体系,优化人力资源整体布局,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二章 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人力资源总体规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制度,规工作流程,按照计划、制度和程序组织人力资源引进工作。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人力资源能力框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
12、件和工作要求,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重点关注选聘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意识。企业选拔高级管理人员和聘用中层与以下员工,应当切实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避免因人设事或设岗,确保选聘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企业选聘人员应当实行岗位回避制度。第七条 企业确定选聘人员后,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企业对于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掌握或涉与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国家的工作岗位,应当与该岗位员工签订有关岗位协议,明确义务。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选聘人员试用期和岗前培训制度,对试用人员进行严格考察,促进选聘员工全
13、面了解岗位职责,掌握岗位基本技能,适应工作要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应当与时解除劳动关系。第九条企业应当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员工培训长效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文化氛围,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体员工的知识、技能持续更新,不断提升员工的服务效能。第三章 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设置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员工薪酬、职级调整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重要依据,确保员工队伍处于持续优化状态。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制定与业绩考核挂钩的薪酬制度
14、,切实做到薪酬安排与员工贡献相协调,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围、轮岗周期、轮岗方式等,形成相关岗位员工的有序持续流动,全面提升员工素质。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员工退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机制,明确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员工退出机制得到有效实施。企业对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员工,应当与时暂停其工作,安排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安排转岗培训;仍不能满足岗位职责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退出员工依法约定保守关键技术、商业秘密、国家和竞业限制的期限,确保
15、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国家的安全。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离职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或离任审计。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定期对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缺陷和不足,完善人力资源政策,促进企业整体团队充满生机和活力。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含服务,下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第三条 企业
16、至少应当关注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下列风险:(一)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可能导致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二)产品质量低劣,侵害消费者利益,可能导致企业巨额赔偿、形象受损,甚至破产。(三)环境保护投入不足,资源耗费大,造成环境污染或资源枯竭,可能导致企业巨额赔偿、缺乏发展后劲,甚至停业。(四)促进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不够,可能导致员工积极性受挫,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第四条 企业应当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第二章 安全生产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
17、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企业应当重视安全生产投入,在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健全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不得随意降低保障标准和要求。第七条 企业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增强员工安全意识,重视岗位培训,对于特殊岗位实行资格认证制度。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设备的经常性维护管理,与时排除安全隐患。第八条 企业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妥善处理,排除故障,减轻损失,追究责任。重
18、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时报告,严禁迟报、谎报和瞒报。第三章 产品质量第九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质量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十条 企业应当规生产流程,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严把质量关,禁止缺乏质量保障、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产品流向社会。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加强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发现存在严重质量缺陷、隐患的产品,应当与时召回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缺陷、隐患产品的社会危害。企业应当妥善
19、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第四章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制度,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积极开发和使用节能产品,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企业应当通过宣传教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重视生态保护,加大对环保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和技术支持,不断改进工艺流程,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实现清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废气、废水、废渣的综合治理,建立废料回收和循环利用制度。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重视资源节约和资源保护,着
20、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防止对不可再生资源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开发。企业应当重视国家产业结构相关政策,特别关注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要求,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和传统产业改造,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监控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与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治理或相关法律责任。发生紧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应当启动应急机制,与时报告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五章 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贯彻人力资源政策,保护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1、,保持工作岗位相对稳定,积极促进充分就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应当避免在正常经营情况下批量辞退员工,增加社会负担。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员工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薪酬。企业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与员工薪酬的正常增长机制,切实保持合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平。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与时办理员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健康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按期对员工进行非职业性健康监护,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监护。企业应当遵守法定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
22、假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建设,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员工职业教育培训,创造平等发展机会。企业应当尊重员工人格,维护员工尊严,杜绝性别、民族、年龄等各种歧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社会需求,积极创建实习基地,大力支持社会有关方面培养、锻炼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公益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关心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支持慈善事业。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发挥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
23、称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的总称。第三条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缺乏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可能导致员工丧失对企业的信心和认同感,企业缺乏凝聚力和竞争力。(二)缺乏开拓创新、团队协作和风险意识,可能导致企业发展目标难以实现,影响可持续发展。(三)缺乏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可能导致舞弊事件的发生,造成企业损失,影响企业信誉。(四)忽视企业间的文化差异和理念冲突,可能导致并购重组失败。第二章 企业文化的建设第四条 企业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引导和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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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企业内部 控制 应用 指引 评价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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