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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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造条件。 第二条 宗旨 遵纪守法,在专家和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 工作任务 1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科技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院士和学员的科技活动能力。 2组织青少年院士和学员对科技教育活动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学生院士和学员的科研能力。 3组织学生院士和学员开展科技传播活动,使学生院士和学员成为学校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核心力量,带动广大学生,提高全体学生的科学素质。 4积极研究学生科技教育活动中的问题,鼓励学生院士和学员参加相关的科技竞赛、科学论坛,科学讨论会等活动,协助学生院士和学员做
3、好科学论证,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四条 本院接受学校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院士、研究员和学员 第五条:院士 1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院士是姚余中学学生科技活动的最高荣誉称号,参加学生科学院,须遵循自愿的原则,由本人申请,经学生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由理事会审议批准,方可授予院士称号。 2凡在姚余中学求学的学生,承认本院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姚余中学学生科学院院士: 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的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在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者; 在青少年科技传播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在青少年科技研究型课程的课题研究方面及其他涉及学生科技教育领域中的杰出代表。
4、第六条:研究员 凡在姚余中学求学的学生,承认本院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1)在校级或校级以上的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在学生科技创新教育活动或科技传播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3)在研究型课程的课题研究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七条、凡承认本院章程,能参加本院活动,姚余中学的在校学生,均可自愿申请入本院,经批准后为本院学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设立有专家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聘请的高校老师、科研单位研究员、科普单位专家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 指导委员会由聘请的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本校
5、老师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常务委员会由学生院长、副院长各研究室主任组成。 第九条、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聘请名誉院长、名誉副院长和名誉所长若干名,设院长一人、副院长三人;各研究室分别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 第十条、本院院长、副院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姚余中学学生科学研究院院士; (2)思想素质好,热心本院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第十一条、本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各研究所所长由高一、高二学生担任,任期一年,可连任两届。 第十二条、学员大会 学生科学研究院实行学员大会制,本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员大会。 本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6、均应经过集体的讨论审议,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学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本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修改完善本院章程; (3)选举和罢免本院院长、副院长及各研究室主任; (4)决定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由学生院长、副院长和各研究室主任组成。 学员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是学生科学研究院的领导机构,负责科学院日常工作,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常务委员会每个月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院士大会的决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制定本院年度活动计划; (3)组织大型活动; (4)聘请名誉院长、名誉副院长、名誉所长; (5)负
7、责外联工作; (6)负责院士资格审批工作。 第四章活动形式 第十四条、活动所依据的原则 (1)给学生搭建一个开放多元的平台。在研究和实验条件的创设、指导力量的组织以及活动载体的运作上均体现开放性和多元性; (2)给学生搭建一个互动协作的平台。让学生在学习、研究的集体中开展活动,在与指导者、同学的交流中协作互动; (3)给学生搭建一个自主创新的平台。指导学生按各自的认知结构、兴趣特长和能力特点自主地开展科学探究活动; (4)给学生搭建一个亲历科学的平台。让学生经历从生活中发现问题、进而制订研究课题,并通过实验研究、信息搜集、数据处理等过程解决问题,体尝科学探究的全过程。 第十五条、基本活动形式
8、依据上述原则,“科学研究院”将开展以下形式的活动: (1)专题研修-开展科学技术素养、学科领域、科技创新、研究方法等专题学习; (2)短期实习-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学员到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短期实习(一般利用暑假),感受科学研究过程的艰辛,感受科学家的科学思想、方法和精神; (3)实地考察-组织开展实地科学考察活动,从考察活动中获取研究课题、开展研究实践,走科学的研究之路; (4)科学沙龙-定期举办科学家与学员见面会、座谈会,邀请科学家讲述本学科的发展,让学员了解科学家们的成长过程,了解科学技术的最新动态和发展; (5)专家咨询-每年举办几次科学家、专家课题咨询活动,为学员的研究
9、课题作指导咨询; (6)课题研究-以导师制的形式,组织学员在相关的实验室、工作室开展实验与制作活动,并形成研究报告和发明作品; (7)集训参赛-学员在专家指导下对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提高、完善,为参加“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等市级、国家级和国际级的科技竞赛作基础准备; (8)年会论坛-每年举办“科学研究院”年会,以此作为学员学术交流和总结评价的重要途径,并作为对已进入大学的学员进行全程培养的重要举措; (9)信息联网-学员充分利用互联网搜集国内外科学技术信息,以丰富科学探究和作品设计内容;指导教师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可通过互联网传递信息、进行指导和交流; (10)项目支持-“科学研究院”的指
10、导教师与学员共同分析观察和收集有价值的科研课题项目,并逐步建立项目库,同时,对学员科学探究和作品制作的优秀项目提供资助。 第六章 保障机制 第十六条、建立科学实验场所 (1)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设立实验基地; 在姚余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姚余市科技局的协调下争取将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作为“科学研究院”的实验基地,为学员的研究创设条件、提供指导。 (2)在部分科普基地和高新科技企业建立实践基地; “科学研究院”拟在上海科技馆、舜宇集团、姚余检验检疫局等科普教育基地以及高新科技企业建立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员考察实践。 第十七条、建立顾问导师制 1科技顾问团 聘请在“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中担任科学
11、顾问的院士组成科技顾问团,以体现“科学研究院”的高层次,体现对学员的激励和对他们今后发展的支持。 2科技导师团 聘请高校、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以及高新科技企业的专家担任科技导师团,定期对学员的科学研究方案进行指导,向学员介绍现代科技的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3科技指导团 由科学研究所、高校教师、姚余市科协有关专家、姚余市科技局有关专家及我校的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科技指导团,具体负责对学员的指导和组织各项活动,与学员共同制订课题计划、定研究方案、进行科学研究,并对他们进行全程培养。 (三)建立学员知识产权专利机制 对被评为我校“明日科技之星”的学员,可在“科学研究院”申请项目发明专利的经费资助,我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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