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八项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八项管理制度.doc(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青岛弘通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八项制度一、 安全例会制度二、 安全检查制度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四、 安全验收制度五、 安全持证上岗制度六、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七、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八、 工伤事故报告制度2012年5月15日安全例会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防患于未然,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周一安全例会制度,内容包括:1、 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目前总体安全生产形势. 2、总结上周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发生安全问题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的措施. 3、部署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及本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危险源、危险点的防范和监控措施以及注意事项。 4、落实
2、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的处理情况。5、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应急救援演练及准备情况。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周由生产经理组织,安全负责人配合,项目部相关部门人员及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2、凡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责任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要在规定限期时间内百分之百的整改完毕。3、对查出或发现的重大隐患或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时,安全监管人员有权立即责令其停工,待整改并经安全监管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再恢复施工。4、检查出的违章、严重违章、隐患及重大隐患,凡不按限期整改消项者
3、,公司各项目部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此引发的责任事故,追究有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5、安全员每日必须巡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随时排查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并跟踪监管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安全员施工日志.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确定本工程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分项工程,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按部位、专业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须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形式分级进行.3、大型或特大型等工程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部门向施工工长和分包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一般工程项目由技术部或技术负责人向有关管理人员和施工工长、分包
4、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5、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应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专项书面安全技术交底.6、项目施工工长要对所管辖的分包单位的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与检查分包单位的工长对操作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7、项目施工工长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指导跟踪其安全操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8、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都应按规定程序履行书面交底签字手续,做到施工班组每一施工人员签字,并存档以备监督检查。安全验收制度 1、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的验收 1)、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验收。 2)、
5、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由负责该区域施工的工长组织验收.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由项目经理部工长组织分包单位工长进行验收。 4)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参加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责成有关人员尽快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2、设施与设备验收 1)、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经理部工长组织分包单位工长共同验收。 2)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经理部工长及有关管理人员会同分包单位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进行验收。 3)、施工区域内的单位工程防护设施由项目经理部工长组织分包单位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
6、进行验收. 4)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都应参加以上验收,其验收资料分专业归档.5)、高大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在专业机构自检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监理、安全等相关部门参加验收,并签定验收意见。安全持证上岗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减少因工伤亡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才能上岗执法检查.安全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法规、标准、规范,以查隐患、纠违章为已任,杜绝事故的发生。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通过
7、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分包队人员进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方可作业。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对无证上岗人员要坚决按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1、认真执行本制度,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人员。二、处罚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施工是所有参与者的职责,对不符合安全管理
8、或违反安全管理条例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处罚,标准如下: 1、新进场分包单位人员未进行安全资格上岗证培训就上岗的,对分包单位按100元/人处罚。 2、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资格上岗证作业, 处罚20元/人。 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处罚200元/人。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 处罚50元/人。 5、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罚50元/人。 6、戴安全帽不系下颏带, 处罚20元/人。 7、进施工现场打赤脚,穿拖鞋, 处罚50元/人。 8、酒后进入现场施工,处罚100元/人。 9、吊栏架上作业及2米以上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处罚200元/人。 10、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处罚
9、50元/人。 11、在施工现场吸烟, 处罚50元/人。 12、宿舍内私接电源, 处罚100元/人。 13、私自拆改、移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处罚100元/人。 14、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料, 处罚500元/人. 15、凡在限期内隐患未得到落实、整改回执的,项目对工长或分包负责人,进行200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16、凡违反本工种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的,对违章者进行100300元的罚款。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杜绝生产参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的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教育制度: 1
10、、项目经理、总工及项目安全员每年须参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均应配合总包方实施三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并在上岗前由总包单位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 1)每月底总包单位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 2)施工班组班前活动须进行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 3)分包单位每周对其所属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周安全活动)。 4)在总包单位的监督下,由分包单位对其作业工人进行转换工种、交叉作业的安全教育.
11、5)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项目总工或工长需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教育培训,在其完全掌握后方可组织施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工地工伤事故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1、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和总公司规定的事故分类及相应的报告程序,按照程序迅速、及时、准确的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报和虚报。各级单位的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逐级上报,不得延误。2、每月28日前由项目经理部将项目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上级安全部门。3、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因公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4、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5、项目每个职工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人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