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专业 | 权威 | 精品知识共享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友情提示:欢迎光临小店,本店致力于全行业精品知识共享,所有内容均为Word格式,可自由修改编辑,如果对您生活或工作有所帮助,欢迎下载!第一章总则第 一 条 、 为 了 加 强 消 防 管 理 , 预 防 和 减 少 各 类 火 灾 事 故 的 发 生 , 保 障 国 有 资 产 和 员 工 生 命 财 产 的 安 全 , 根 据 、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并对热电厂内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第三条、热
2、电厂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防火责任制度。第 四 条 、 各 单 位 行 政 主 管 是 本 单 位 的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人 , 对 本 单 位 的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全 面 负 责 , 各 单 位 应 当 落 实 逐 级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制 和 岗 位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制 , 明 确 岗 位 消 防 安 全 职 责 , 确 定 各 岗 位 的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人 。 第二章火灾预防及责任第五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设计时,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上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第 六
3、条 、 在 生 产 区 不 准 搭 建 易 燃 建 筑 。 如 确 需 临 时 搭 建 的 必 须 事 先 报 热 电 厂 安 全 环 保 部 审 批 , 并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拆 除 , 否 则 将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罚 。 第七条、在生产区、办公区因工作需要使用火炉、电炉的,必须事先向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填报热电厂“危险动火作业审批表”向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由厂安全环保部及生产运行部总值联系消防队派人或派车到现场监护后,方可施工、作业。第八条、各单位防火
4、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 . 确 定 逐 级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 组 织 防 火 检 查 , 落 实 火 灾 隐 患 整 改 。 2.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3.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4 . 组 织 员 工 扑 救 初 期 火 灾 , 保 护 火 灾 现 场 , 追 查 处 理 火 灾 事 故 , 协 助 调 查 火 灾 原 因 。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定保管责任人,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第九条、下列范围是热电厂消防安全重点部位:1 . 新 系 统 柴 油 库
5、、 新 老 系 统 皮 带 输 送 系 统 、 新 老 系 统 变 配 电 室 、 汽 轮 机 系 统 及 油 处 理 、 热 机 一 区 锅 炉 房 、 热 机 二 区 主 厂 房 、 档 案 室 、 化 工 库 、 酸 库 、 检 修 站 氧 气 、 乙 炔 储 存 间 。 2.在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各单位要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完整好用,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第十条、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第 三 章 消 防 组 织 及 防 火 检 查 第十一条
6、、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各部、区域建立义务消防队,工序、班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第十二条、义务消防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由厂安全环保部联系公司保卫部消防队负责。第 十 三 条 、 厂 部 每 月 进 行 一 次 防 火 检 查 , 区 域 至 少 每 月 进 行 两 次 防 火 检 查 , 对 重 点 消 防 部 位 , 每 天 有 专 人 巡 查 , 检 查 的 内 容 应 当 包 括 :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2 . 消 防 车 通 道 , 消 防 水 源 情 况 。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4.用火、用电
7、有无违章情况。5 . 重 点 工 种 人 员 及 其 他 员 工 消 防 知 识 的 掌 握 情 况 。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8 . 消 防 设 施 运 行 , 记 录 情 况 。 9.防火巡查情况。10.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 火 检 查 应 当 填 写 检 查 记 录 , 检 查 人 员 和 被 检 查 部 门 负 责 人 应 当 在 检 查 记 录 上 签 名 。 第四章火灾隐患整改第十四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予以消除。第 十 五 条 、 对 公 司 消 防 队 责 令 限 期 整 改 的 火 灾 隐 患 各 单 位 应 当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整 改 并 写 出 火 灾 隐 患 整 改 复 函 , 由 厂 安 全 环 保 部 报 公 司 消 防 队 存 档 备 查 。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厂安全环保部委托公司消防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文已阅读完毕,欢迎下载、点赞关注- 4 -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