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及门诊部设置标准【可编辑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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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门诊部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5。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适应的医技科室。二、人员:(一)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二)至少有名中医师,其中至少有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三)至少有2名护士、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四、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
2、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中医药治疗率是指针对主病、主证以中医进行治疗的病人数占全部收治病人数的百分比。中医治疗率是衡量医院中医治疗疾病的主要指标.中医诊所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一、人员: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二、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三、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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