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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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州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住房需求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十四五”时期是泰州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致力民生、聚力转型,奋力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50号)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泰政发202118号)编
2、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泰州市区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范围为泰州市区范围,涉及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镇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相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开展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有效改善了我市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在实现“住有所居”的基础上逐步迈向“住有宜居”。1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我市建立起涵盖租金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经
3、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限价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的“5+1”住房保障体系。市区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房5731户,发放租金补贴863户,342.46万元;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66个,涉及36806户,改造面积864.39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安置房项目13个、15036套、239.26万平方米。制定泰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1743号),在全国首创“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体系”,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截至2020年年底,市区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为28.33%,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水平指数全省排名第三,发展指数全省排名第四,基本住房保障满意度全省排名第一。2房地产
4、市场运行稳中有进。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精准施策,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与城市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额逐年提高,从125.45亿元增加到274.93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均呈上升趋势,房地产业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商品住宅供应面积1292万平方米,成交面积1539.59万平方米,供需基本平衡。截至2020年年底,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约6.9个月,处于合理区间。大面积、改善性户型已成为主流需求。2020年,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55平
5、方米,居全省第一。3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8126号),通过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供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住房租赁消费,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元化的住房租赁需求。切实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建设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立中介机构信用体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截至2020年年底,市区租赁房源约7万套,租金均价达18.5元/月平方米。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显著。制定泰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市区改造老旧小区141个,总建筑面积880.2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82581户。城
6、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宜居水平显著提升。5住房建设品质有效提升。制定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049号)等政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数字建造新技术应用普及,实施“绿色建筑+”工程,促进装配式建筑、BIM应用、海绵城市等技术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推动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市区新增装配式住宅358.2万平方米,成品住宅193.72万平方米,绿色居住建筑899.55万平方米,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100%,二星级绿色建筑占比约5.47%。深入推进“宜居住区”建设,引导新建高品质居住区,满足城市居民多元化的现代生活服务需求,力求让居民实现生活、出行、就医、健身、文化、
7、娱乐等全方位的舒适和便捷。2018-2020年,我市创建“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项目总计33个,新建小区居住品质不断提升。6物业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地方立法,制定地方法规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建立了“统筹协调在市、责任落实在区、工作推进在街道(乡镇)、解决问题在社区(村)”的四级物业服务管理体系,该项工作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推广。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出台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泰建党发202020号),在全省率先实行“党建+物业服务”星级评价机制,创成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省级示范点8个、市级示范点40个。打造“泰优居”智慧物业平台,物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8、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年底,市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82家,从业人员19194人,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项目473个、面积5868.76万平方米,总体物业服务覆盖率达90%。7公积金惠民生作用增强。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渠道,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截至2020年年底,市区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263.89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71.18亿元,归集余额92.7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1086户,贷款额达194.77亿元,贷款余额90.03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逐年回落,2020年已降至97.11%,较上年同期下降5.13个百分点。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9、提前完成公积金八项业务“跨省通办”事项,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40余项业务线上办理,简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手续,方便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8房屋安全管理稳步推进。制定地方法规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明确房屋安全责任,对及时发现和治理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关键作用。严格落实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责任,2020年实施全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市区共排查房屋6.9万余栋、17073万平方米,发现并治理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319栋、7.63万平方米,治理完成率达98%。“十三五”时
10、期,我市城镇住房发展总体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仍需进一步探索发展;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牢固,中心城市首位度不高、集聚辐射力不强;住房价格水平与居民收入水平不匹配,房价收入比偏高;各区住房发展较不均衡,缺少差异化的分区引导;住房供应多样性不足,老年住宅和高品质住宅建设不够成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面广量大,“住有宜居”水平不高;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的提速期、城市能级提升的窗口期、市域治理迭代升级的关键期,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面对国内外发
11、展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我市城镇住房工作要放到全国全省的大格局中来谋划,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致力民生、聚力转型”两大主题,肩负更高使命、展示更大作为。1区域联动发展迎来新局面。当前“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深入实施,我市可以借此统筹推进江海联动、跨江融合、接轨沪宁,形成有机的整体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好区位、实体经济、港口物流、生态环境等优势,培育区域特色发展新空间,增强区域协调发展新动能。我市市区住房发展应当抓住区域联动发展机遇,立足“一轴三极三城”新格局,提升住房发展资源要素的集聚力,优化城镇住房
12、空间布局,发挥住房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2住房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明确了住房的民生属性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十四五”时期,应当牢牢把握“房住不炒”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妥实施“一城一策”工作方案,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3多样化住房需求带来新空间。伴随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住房需求逐步从“有房住”转向“住好房”,居民对住房质量、居住环境、物业服务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为
13、适应居住生活方式的变化,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要积极发展住房新供给,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满足居民对住房安全、健康、舒适、智慧等多样化需求;要大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满足宜居生活需求;要新建或者改造适老化住宅,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按需求适度发展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锚定“强富美高”总目标,强化“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
14、担当,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于“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建设,推动住房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擦亮“健康名城、幸福泰州”城市名片,为“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提供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改
15、革创新,健康发展。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供需双向调节,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3统筹推进,协同发展。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规划相衔接,统筹处理好住房与人口、土地、经济之间的关系,优化城市功能结构,结合产业发展布局,推进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加强分类引导、分区施策,着力解决各区住房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城镇住房长期平稳发展。4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住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推进绿色低
16、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及相关服务水平,更好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年底,基本建成符合市情特点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推动住房发展由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基本实现住房市场供需平衡、住房价格总体稳定、住房结构持续优化、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管理能级显著提升的城镇住房发展格局,使住房发展成为打造“幸福泰州”的重要支撑。1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新市民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
17、效能。“十四五”时期,市区新增保障性住房约1.1万套,建筑总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其中棚改安置房0.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0.4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覆盖率达100%。2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形成“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长期健康发展状态。“十四五”时期,市区年均城镇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保持在2500亩左右,年均新建商品住房保持在300万平方米左右,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稳定在6-12个月。3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政策,多层次、多品种、多渠
18、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4住房品质不断提升。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住区,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和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十四五”期末,城镇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新建住房比例达100%。表2-1泰州市区“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主要指标指标分类指标名称单位目标值指标属性住房总量指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55预期性城镇住房建设总量万平方米1640预期性其中:商品住房建设总量万平方米1530预期性城镇住房用地供应量公顷912预期性住房保障指标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29约束性城镇棚户区改造覆盖率%100约束性棚户区改造户数万套(户)1.54约束性新增
19、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万套0.4预期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增长率%7预期性住房品质指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万平方米443.96约束性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新建住房比例%100约束性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预期性三、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1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按照“兜底线、保基本、补短板”的总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房保障对象以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方式从政府单一供给转向政府、企业和其他机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十四五”期末,市区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升至29%,总体住房结构不断优化。
20、2灵活采取住房保障方式。逐步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按照“困难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支持城镇低收入家庭通过市场租赁商品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区,采取货币化保障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发放租赁或者购房补贴。稳步推进实物保障,探索建立配售型共有产权房供应机制,推进共有产权房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居民安置需求,统筹确定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专栏1: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市区要摸清剩余棚户区数量,结合财力情况,做好项目储备和年度任务安排,坚决防止借棚改之名搞
21、房地产开发。“十四五”时期,市区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40个,涉及15449套(户),总建筑面积约273.91万平方米。3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和手段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加强出租管理,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供应的要求。4规范保障房运营管理。合理确定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制定市区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标准和补贴标准
22、,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加强过程监管,完善保障性住房房源档案和保障对象家庭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健全退出机制。优化运营管理,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提升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5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更多职工享受制度红利。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进缴存、提取、使用与监管机制,促进住房公积金有效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建造和租赁住房。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的深度融合,为职工缴存、提取和贷款提供便利。到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
23、增长率达7%,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消费、拉动市场、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二)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定力,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手段,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稳妥实施“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分类调控、精准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以居住为主,促进住房健康消费,健全住房市场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2构建“房地”联动发展机制。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根据已出让土地未售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及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节奏。定期公布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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