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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长学校办学宗旨 林东中学家长学校办学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儿童权利公约、宪法、义务教育法及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文件,宣传现代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我们林东中学家长学校工作开始于1987年,于1992年9月正式宣布成立。家长学校开办以来,各项工作开展得正常有序,每次活动举办得务实有效,现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轨道。2022年4月我校家长学校学校通过教育局“示范家长学校”评估验收。 家长学校制定了工作条例。校长李惠琴兼任家长学校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叶浩兼任家长学校副校长。德育处主任兼任家长学校常务主任,负责家长学
3、校日常工作;德育处副主任兼任家长学校常务副主任,协助常务主任工作。常务主任的主要任务是: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确定教材,选聘教师,协调关系。家长学校还聘请了学校教务处主任、副主任以及年级组长、优秀班主任担任家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 家长学校有可容纳230人的专用教室和250人的报告厅。每个家长学员配有家长学校教材。学校公开选聘本校部分优秀教师特别是一些具有较强工作经验和家庭教育技能的班主任老师担任家长学校专职教师,并聘请少先队校外辅导员为兼职教师,共同组成林东中学“家长学校讲师团”。这样,我们就做到家长学校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有固定专职教师和受聘请的一些专业人员授课。 家长学校规定,每学年总课时不少
4、于8小时,函授自学不少于4小时。家长学校园地是家长函授自学的好教材。家长学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要求每位学生至少要有一位家长(父亲或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参加学习,做到孩子入学,家长入校。孩子毕业,家长结业。 家校实行考核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考试,试卷由家校统一制作、统一命题、统一要求。方法灵活,有的书面答题,有的先发给试卷,带回家答题,限期交卷,凡考核考查合格的家长,均发给“结业学员证书”。 我们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以保持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统一。初一年级主要是进行适应学校生活,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的培训;初二年级重点是进行规范品德、行为、防止学习分化的培训;初三年级主要是进
5、行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以及升学指导的培训。家长学校以明确的教学目标,引导家长科学育儿(女),大大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篇3:德顺区第一中学家长学校职责 德顺区第一中学家长学校职责 一、总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办好家长学校,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家长学校各项工作,制定家长学校的办学目标、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重大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做好家长学校教师的选拔、培训和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 4、定期召开家长学校的校务会议,协调各分校的工作,研究家长学校重大问题。 5、指导各分校的教学工作,督查考核各分校的工作。 6、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争取社会
6、力量,提升家长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二、分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办好家长学校分校,完成总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2、根据总校的教学计划,组织家长学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活动,完成教学任务。 3、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了解家长的思想学习情况,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要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教沟通的新局面。 4、组织好本分校的日常管理、学习考试、考核评优工作。 5、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争取各界力量,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三、办公室职责 1、拟定规章制度,学年工作计划。 2、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3、管理好学员学习档案。 4、处理家长学校一切日常工作事务。 四、班主任职责 1、
7、组织好学员的学习、座谈及各种教学活动。 2、做好学员学习的考勤工作,检查学员学习情况。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广泛收集和整理家长们对学校的意见。 4、推荐优秀学员(优秀家长)。 5、具体落实家长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篇4:育英学校家长学校章程 英育学校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以*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为主的社区教育为途径,进一步优化社区育人环境,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宗旨:提高家庭教育的
8、质量,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营造“人人关心教育,个个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社会化,以达到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的目的。 第三条:任务: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传授家庭教育知识,沟通学校与家庭教育联系,不断探索家庭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四条:教育原则 坚持循序渐进教育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知行统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注重实践性的原则;坚持表扬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目标管理 第五条: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是家长委员会,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外聘专家等组成,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由家长委员会
9、委托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负责操作。 第六条:家长学校的班级设置按学生所在班级划分,由班主任及35名家长委员具体负责。 第七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室、有考勤记录、有总结。 第八条:加强家长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家教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 第九条:以多种形式开展家教活动。1、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家长会,向家长全面汇报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学员集中上课。2、每学期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集中授课12次。3、定期开设家长接待日,由校长室、政教处、段长、班主任接待来访家长,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向家长介绍学
10、校的工作情况,加强家长与学校的了解与沟通。4、远程教育的方式:通过网上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实现家庭教育网络化、信息化。 第十条 授课教师由聘请的专家、学者、学校名誉校长、学校校长、校务委员、优秀家长担任。 第十一条 以专题讲座、专家答疑、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渗透教学内容。 第十二条 指导家长开展读书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家长信箱和校长热线电话 第三章 考核和表彰 第十四条、学员参加面授时,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请假。 第十五条、家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评选“学习型家庭”若干名,由学校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
11、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子女良好的学习习惯。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做到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要求子女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要和学校
12、、社区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0、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安排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学以致用。 第十七条、“学习型家庭”评比条件: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热心教育,关心教育,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3)支持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并作出一定努力及贡献。 (4)教育子女效果好,成绩显著。 第四章 家长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家长学校全体成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知学校每学年的办学思路和主要措施,并有权对此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 2有权无偿参加家长学校讲
13、座、论坛等各项学习和交流活动,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乘机敛财,收取费用。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家长委员会成员调整时有推荐和被推荐权,有权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监督。 5有义务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思路,同心同德帮助学校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有义务参与或配合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管理。 7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心的问题,协调家校关系,促进家校了解和交流,并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经多数成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后由家长学校办公室牵头执行。家长学校办公室在不活动期间,其日常工作由学校政教处负责。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须定期举办活动,讨论、落实、总结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本章程在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经全体成员讨论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英育学校 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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