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与分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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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与分类第二章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与分类【知识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要了解税收制度的理论含义和现实含义,掌握税收制度构成要素及内涵,明晰相关要素之间的关联。通过税收分类,掌握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税种数量,正确认识目前我国现行的复合税制度特征,正确研判中国现行税制的演化趋势。第一节 税 收 制 度一、税收制度的含义及分类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项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制度依据和纳税人向国家纳税的法定准则。税收制度的核心是税法。制定税收制度,一方面是为了制约纳税人,即规定纳税人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是为了制约征税机关,即规定征税必须贯彻国
2、家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税收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税种设置及各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它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种的基本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征收管理办法等。其中,税法通则是一个国家征税的最基本的法律,主要规定一个国家征税的总政策、税制原则、税种设置等内容。各税种的基本法规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规定对什么征税、由谁缴纳、缴纳多少等内容。实施细则是在各税基本法规基础上制定的执行性、补充性、解释性规定。各税种的具体规定是根据基本法规和实施细则制定的对某一事物或某一行为征税的详细规定。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设置某一具体税种的课征制度,它
3、由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税收优惠、违章处理等基本要素所组成。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和违章处理等。(一)纳税人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主要解决向谁征税或者由谁纳税的问题。各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分为自然人纳税人和法人纳税人。1自然人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包括本国公民和居住在本国的外国公民。在税收上,自然人还可以进一步分为自然人个人和
4、自然人企业。自然人个人,是指每一个个人,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然人。自然人个人作为纳税人,必须具备本国公民以及在所在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的条件。自然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个体工商业户、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虽属企业,但不具备法人资格,是以个人名义直接行使企业权利,并由个人承担义务,企业不独立纳税,而是由财产所有者作为自然人纳税)等。2法人纳税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规定,法人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依法成立;二是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凡是具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就构成
5、了法人纳税人。除了纳税人以外,某些情况下还有扣缴义务人。所谓扣缴义务人,就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扣缴纳税人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来说,都是由国家征收机关和纳税人直接发生税收征纳关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控制税源、防止偷税和方便征管,需由与纳税人发生经济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为国家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也是由税收法规明确规定的,并负有和纳税人同等的法律责任。与纳税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另一个范畴是负税人。负税人是实际承担税收负担的人。纳税人是法律上的纳税主体,而负税人是经济上的负税主体,纳税人不一定就是负税人,两者可以合二为一,也可能分离,这取决于税负是否转嫁。一般认为,当存在税负转嫁的情况下,纳
6、税人和负税人是分离的,而在没有税负转嫁的情况下,纳税人和负税人是同一主体。(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也称课税客体,它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体现着不同税种的基本界限。征税对象是税收制度中的核心要素,它既决定一个税种的纳税义务人,也制约着一个税种的税率规定。征税对象也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税种的主要标志,同时又是确定税种名称的主要依据。例如,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称所得税,以车船为征税对象的称车船税等。国家为了筹措财政资金和调节经济,可以根据客观经济状况选择多种多样的征税对象。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征税的对象主要是商品(劳务)、所得和财产三大类。与征税对象密切相关的还有税目、计税
7、依据、税源、税本等。税目是指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它反映一个税种的具体征税范围,体现着征税的广度。有些税种征税对象简单、明确,不需要规定税目就可以表示其范围。一般来说,一个税种的征税对象往往不是单一的,为了贯彻国家的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需要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具体项目,并做出征免界限的规定和设计高低不同的税率。所以,设置税目不仅是征税技术上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贯彻国家的政策。例如,以消费品为征税对象的消费税,因消费品多种多样,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税收目标,有的要征税,有的不征税;有的要征重税,有的要征轻税,这就需要划分若干税目,以便确定征与不征的界限和适用高低不同的税率。划分税目的方
8、法一般采用列举法,即按照征税的产品或经营的项目分别设置税目,必要时还可以在一个税目下设置若干子目。列举法又分为正列举法和反列举法。正列举法,即列举的征税,不列举的不征税;反列举法,即列举的不征税,不列举的都征税。计税依据是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计税依据和征税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量化。征税对象侧重于从质上规定对什么征税,计税依据则是从数量上对征税对象加以计量。对征税对象计量的标准有两种:一是从价计量,二是从量计量。计税依据确定之后,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就是应纳税额。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从价计量是主要的计量标准,只对少数和个别征税对象采用按实物量计算税额。按实物量确定计税依据,
9、是根据征税对象的物理标志来确定的,如重量(吨)、体积(升)、面积(米)等。在适用税率时,从价计量的计税依据,采用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从量计量的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税源亦称经济税源,是税收课征的源泉。税收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主要形式,从广义讲,税收的源泉是国民经济生产、流通各部门创造的国民收入。经济决定税收,每种税都有各自的经济来源,即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企业或个人的各种收入。各个税种都规定了具体的征税对象,各有其不同的具体税源。所以,征税对象与税源是两个密切相关的不同概念。比如,财产税的征税对象是财产的价值或数量,税源则是财产的收益或财产所有者的收入。所以,研究税源的发展变化,是
10、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于制定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对于开辟税源、保护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税本是指产生税源的要素。税源既然是一部分国民收入,而国民收入则是生产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创造的,那么生产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就成为产生税源的根本要素,也就称作税本。因此,税收应成为调动生产者积极性和促进技术进步、更新设备、充分开发利用生产资料的工具。税制从立法到执行,都要立足于不能侵蚀税本,而要保护税本,壮大税本。只有这样,税源才能充裕,税收才能源源不断地增加。(三)税率税率是指对征税对象征税的比例或额度,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尺度。它主要解决征多少税的问题,体现着征
11、税的深度,反映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税率按其形式特征可分为三种: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规定同一比例的税率。比例税率具有负担稳定、计算简便、税负明确的特点。其具体形式包括:统一比例税率。它是对同一税种的所有课税对象只设置一个比例税率,对所有纳税人按同一个税率计算征税。差别比例税率。它是对同一税种的不同征税对象(税目)规定高低不等的比例税率,对不同纳税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可以按产品、行业或地区的不同设置,即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12、、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即中央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比例税率的上限和下限,然后再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其上下限幅度内确定自己的适用比例税率。这种确定税率的方法,最终可归结为地区差别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数额从小到大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具有税负相对合理、适应性强的特点。一般适用于对所得的征税。累进税率按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种。(1) 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全额按照与之相应等级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数额提高一个级距时,对征税对象全额都按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简单,
13、但在级距临界点附近,税负显得不尽合理,因此,这种税率形式很少被采用。(2) 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等级的税率计税。超额累进税率,较之于全额累进税率,税负升高较为合理,但计算复杂。(3) 全率累进税率。它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同。全额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全率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如销售利润率、资本增值率等。这种税率形式和全额累进税率一样,税负不尽合理,一般不被采用。(4) 超率累进税率。它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是征税对象的某
14、种比率,如工资增长率、土地增值系数等。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叫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规定征收比例,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某些税种。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地区差别税额。即为了照顾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生产力水平和盈利水平的差别,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对各地区分别规定不同的税额。幅度税额。即中央只规定一个税额幅度,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中央规定的幅度内,确定一个适用税额。分类分级税额。即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个类别和等级,对各类各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额,等级低的税额低,等级高的税额高,具有累进税的性质。定额税率的优点是,从量计征,与价值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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