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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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目录:东海县人民医院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2007年07月01日目录:第一章总 则1第二章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2第三章权 限 管 理4第四章操 作 管 理5第五章系 统 维 护8第六章信息化档案管理9第七章电脑及机房管理10第八章附 则1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意义为加强医院财务信息化系统工作的管理,确保医院财务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高效运行,
2、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保密性和安全性,促进医院管理信息化工作持续稳定地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医院财务信息化系统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适用范围东海县人民医院的财务信息系统管理适用本制度。第二条 分级管理原则医院财务信息系统采取医院财务科统一领导、各所属核算终端点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1. 医院财务信息系统采取由医院财务科统筹管理的原则进行。2. 医院财务科是财务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各核算终端点信息化工作必须在财务科的领导下进行,依据本规定开展财务信息化工作3. 医院财务信息系统是医院管理信息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核算终端点操作
3、人是各医院财务信息化工作责任人。1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第三条 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按照授权与执行分离、记录与审核分离、备份与保管分离等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本着规范、安全、高效、保密的原则设置岗位。第四条 实施财务信息化后,从财务信息化角度,会计人员岗位设置基本如下:1. 财务信息化主管;2. 数据录入操作人员;3. 审核记帐人员;4. 档案管理人员;5. 维护人员;6. 信息化审查人员; 7. 数据分析人员。第五条 根据第六条之基本岗位设置,在人员安排上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多人一岗,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的分类合并,但必须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第六条 财务信息化主管,由医院会计核算主管及以上职
4、位的人员兼任,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财务信息化组织管理的经验,负责以下工作:1. 财务信息化整体工作的安排及管理;2. 根据信息化岗位人员的分工进行操作权限分配;3.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务信息化的初始化工作;4. 负责组织对会计软件的升级和二次开发;5. 配合集团信息化办公室进行有关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设计和开发;6. 负责对财务信息化岗位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7.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财务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工作;8. 负责对各财务信息化岗位人员财务信息系统操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9. 根据财务信息化不同阶段的需要,提出会计核算流程和有关业务流程调整的要求,并组织实施;10. 负责处理
5、所有财务信息化系统发生的相关问题,并对本单位财务信息化的2一切工作负全部责任。第七条 数据录入操作人员,一般由电脑操作较熟练和具有会计知识的人员担任,负责如下工作:1. 记帐凭证的录入工作;2. 固定资产的录入工作;3. 对录入数据与录入前的手工数据的核对工作;4. 对不合法、不合规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5. 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等工作;6. 向相关部门准备传输数据,进行部门会计数据处理工作;7. 对所发生的错误数据、凭证进行修改。第八条 审核记帐人员,一般由会计主管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负责如下工作:1. 对原始单据(数据)的审核工作;2. 对记帐凭证及其他输入电脑的数据的审核工作;3
6、. 对输出的帐、证、表的审核工作。第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担任或由他人兼任,负责如下工作:4. 各种会计档案的收集工作;1. 各种会计档案的分类整理保管工作;2. 借阅会计档案审批手续等的检查工作;3. 归还会计档案的检查工作;4. 存储于非纸介质的会计档案的定期检查和复制工作。第十条 维护人员,一般由熟悉电脑软、硬件的财务人员或信息化办公室的电脑人员担任,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经过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负责如下工作:1. 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2. 硬件系统的定期检修工作;3. 硬件、软件的日常维护及扩展、升级工作;4. 会计软件的二次开发工作;5. 帮助财务人员转
7、输、接收、管理机内财务数据的工作;第十一条 信息化审查人员,由医院会计核算主管或会计稽核人员兼任,或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担任,负责如下工作:31. 负责监督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2. 防止利用计算机舞弊;3. 对特定业务的审查;4. 负责监督是否及时正确的通过会计软件处理业务。第十二条 数据分析人员,由会计主管或指定的财务人员担任,1. 通过网络收取各项目医院报表,并进行汇总合并;2. 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日常财务分析、管理、查询等工作。第三章 权 限 管 理第十三条 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权限由医院财务负责人掌握或经医院财务负责人书面授权后由财务信息化主管掌握。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权限根据不
8、同的应用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管理员、各账套系统管理员、域管理员。第十四条 财务信息化主管负责对所有信息化用户的权限进行管理,包括权限范围的设置、权限的分配、权限的收发等。第十五条 新增系统使用人员,由使用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姓名、单位、账套、使用原因、启用时间、停用时间,由财务信息化主管进行授权。第十六条 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财务信息化系统,由财务信息化主管授权的人员亦只能在所给定的权限内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不得越权行事。第十七条 经授权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的人员,必须以自己的姓名(中文)和口令注册登录进入系统,不得以英语字母或汉语拼音或阿拉伯数字等非本人中文名字注册登录。第十八条
9、经授权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第十九条 经授权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的人员,必须保证其“口令”(密码)不为他人知晓,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本人之“口令”。第二十条 经授权的使用财务信息化的人员,不得用本人的“口令”进入系统而由他人代为操作(由于维护工作的需要由财务信息化主管进行操作并且本人也在现场的情况除外)。4第二十一条 经授权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的人员,在离开工作站前,必须逐级退出财务信息化系统,不允许在没有退出财务信息化系统的情况下离开工作站,亦不得由他人照管本人正在使用的工作站。第二十二条 当财务信息化系统使用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时,调动人员应立即提出变更权限
10、的书面申请,由财务信息化主管更改其操作权限;第二十三条 调离财务信息化工作岗位的,调离人员必须立即提出用户禁用的书面申请,由财务信息化主管禁用其操作权限;如因本人原因未提出申请的,视同交接手续不完备。第二十四条 未经财务信息化主管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对数据库文件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第四章 操 作 管 理第二十五条 初始化工作管理:初始化工作应由财务信息化主管统一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安排整个系统的初始化工作,包括:1. 系统设置:各子系统系统参数的设置;2. 基础资料的设置及修改:包括科目、核算项目、币别、凭证类型及其他有关参数的设定; 3. 用户设置:权限分配、“口令”及姓名的录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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