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国际私法-大作业-题目及答案.doc
《江南大学国际私法-大作业-题目及答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南大学国际私法-大作业-题目及答案.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课程考试大作业考试科目:国际私法一、简答题:1、简述单边冲突规范和双边冲突规范的区别和联系? (10分) 冲突规范有单边、双边、重叠适用、选择适用四种类型的冲突规范。而 单边冲突规范 unilateral conflict rules和 双边冲突规范 bilateral conflict rules系其中两种。二者有区别有联系。 区别 :双边,一般解决一个普遍性问题,具有普遍适用性并且比较完备。 单边,一般之规定某一特殊问题应适用什么法律为准据法,通常留有立法余地需要承审司法机构补充。 联系: 1、从内容上看,任何一个双边冲
2、突规范都可分解为两个对立的单边冲突规范。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为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因为“经常居住地法律”是一个需要推定的系属公式,所以,如果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在美国,就适用美国法为准据法;如果在中国就依中国法律解决。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双边冲突规范。 2、反之,一个单边冲突规范,经过有权机构的解释,也可扩展为双边冲突规范。2、 简述冲突规范的特点。(10分)(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一般的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冲突规范却是间接规范,只指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或地区)法律,故必须与被其指定的那一国家的实体法律
3、规范结合起来,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完成解决涉外民商事争议的任务。(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程序法规范。虽然它往往在诉讼中起帮助法官确定适用何国法律的作用,但它又不同于以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般程序法规范。(3)冲突规范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的结构。它不包括一般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的“制裁”或“法律后果”部分。冲突规范这种特殊逻辑结构,并不意味着其结构上有何缺陷,而是由其仅起间接调整作用的特性所决定的。3、 我国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10分)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
4、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至于自然人经常居所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作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4、 物权关系中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10分)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船舶物权、飞机的物权、在途货物的物权、外国国家财产的物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南 大学 国际私法 作业 题目 答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