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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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清远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CFCG-GDQY-20160003A招标文件采购人:清远市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说 明101适用范围102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103合格的投标人104合格的服务和货物105投标费用11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17其他11二、招标文件118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119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12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1投标的语言1312投标文件的构成1313投标文件的编写1314投标报价13
2、15投标货币1416联合体投标1417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518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9投标保证金1520投标有效期152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23投标截止期16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五、开标与评标1725开标172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1727投标文件的初审1828投标文件的澄清1829投标文件详细评价1930定标原则与授标1931询问、质疑及投诉1932中标通知书20六、授予合同2133合同的订立2134合同的履行2135履约保证金2136招标代理服务费21第三章合同条款22清远市区生活污泥处理处置
3、合同23第四章用户需求书31第五章评分体系与标准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水务局的委托,对清远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 采购项目编号:GDCFCG-GDQY-20160003A(441800-201703-160400-0006)二、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项目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280000.00四、 采购数量:一项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服务期数量最
4、高单价限价采购预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外包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约100吨/天(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人民币360元/吨(含污水处理厂到处置场地20公里以外的运输费用)人民币2628万元/(18个月+6个月)1.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1.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4. 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六、 供应商资格: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1.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5、复印件。1.1.2. 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6年11月份或之后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1.1.3. 具有2016年11月份或之后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1.1.4. 2016年11月份或之后任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1.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
6、人员的名单材料。1.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2. 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且其核准处理严控废物类别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HY06)。6.3. 污泥处理规模不少于300吨/日的有效证明资料。6.4.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6.5. 为采购
7、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7.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核查;(2) 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且其核准处理严控废物类别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HY06),并提供原件核查;(3) 污泥处理规模不少于300吨/日的有效证明资料;(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 经
8、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4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 投
9、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6日9:3010:00)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十、 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10时00分十一、 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止。十三、 联系事项(一) 采购人单位:清远市水务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8号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0763-3372973传真:/邮编: 511500(二
1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清远分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63-3309266传真:0763-3309866邮编:511500(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763-3309266-810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4.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清远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14.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年3月1
11、3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该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一、说明2.3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水务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八号建滔裕花园酒店3层303(清远分公司)电话:0763-3309866; 传真:0763-3309266。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不适用二、招标文件9.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7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4.8不允许有备
12、选方案。14.9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19.11. 投标保证金金额: RMB2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3.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账户: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账号:635367456804银行:中国银行清远鹿鸣支行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GDCFCG-GDQY-20160003A,以便查询。4.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0.1投标有效期:90天。2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电子文件一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
13、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五、开标与评标26.1评标委员会由7名单数组成,由1名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26.4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30.2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33.1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35.1履约保证金:详见用户需求书36.1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 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14、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收款人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账号:44050176031100000039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清远第二支行2.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
15、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 说 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3.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4.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须知前附表。3 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是响应
16、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 合格的投标人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3.3.1.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3.4.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
17、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4 合格的服务和货物4.1. “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4.2.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4.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4.5.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1.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
19、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6.2.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6.3. 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6.4. 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
20、。除非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必须选定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6.5. 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6.6. 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7 其他7.1. 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二、 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8.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21、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8.2. 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评分体系和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8.4
2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所有。9 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9.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9.3. 除非依本须知第9.1规定的有必要时或须知
23、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9.3.1. 在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3.2. 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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