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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信托合同合集九篇资金信托合同合集九篇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资金信托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资金信托合同篇1甲方委托人:_姓名: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住址营业地址:_邮政编码:_联络_开户行:_账号:_乙方受托人:_名称: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络_开户行:_账号:_甲、乙双方遵照(中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安然平静诚实信誉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信托目的
2、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受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第二条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姓名名称: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受益信托资金元受益账号:_。第三条信托资金及交付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_人民币大写,_小写元;2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资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3甲方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乙方营业场所或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第四条信托生效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额交付的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第五条信托期限信托期限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计算。第六条信托财产的构成1乙方因承诺信托而获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的信托资金。2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获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第七条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受托人权限1乙方按甲方指定以贷款方式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贷款,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资金进行集合管理、运用;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能够按公平市场价格与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
4、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就信托事务的处理做出讲明;2甲方应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3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管理佣金;3乙方有权根据专业化管理原则,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4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与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好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有效管理的义务;5乙方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
5、记账;6乙方应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7乙方应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全部资料以备查阅,保存期限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年;8乙方除获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本人谋取利益;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条受益人权利与义务1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2受益人能够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归还债务;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一条风险揭示与承当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利率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偿债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不可预见
6、风险等。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遭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当;乙方违背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导致信托资金遭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第十二条信托收益的计算及交付的时间、方法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贷款期限分别为:一年期、两年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产生的贷款利息及其它收入在扣除信托管理费用和乙方管理佣金后的余额作为信托收益由受益人享有,年预期收益率分别为一年期3.3%,二年期3.75%;2上述收益以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自信托生效日开场计算此后年度内对应日期为收益分配日;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_个工作日内,将收益划入受益人
7、设定的账户;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为一年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在信托终止日后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第十三条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1受益人、乙方应就各自的所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2应当由信托财产承当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四条管理费用及管理佣金1乙方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推介费用,信托计划信息披露费用,与信托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信托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列入的其他费用,以上费用不超过_%,由该信托财产承当。乙方以固有财产先行支付上述费用和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2乙方管理佣金_%,包括乙方对信托财产的管理
8、和托管费用。第十五条信托事务的报告1乙方应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每年在甲方参加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予以公示;2在信托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影响信托业务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在甲方参加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作临时通报。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1在信托生效_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2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持信托合同与受让人共同到乙方处办理转让手续。未办理转让手续的,不得对抗乙方;3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与受让人签订受益权转让协议,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4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
9、人和受让人应当根据信托资金的_%分别向乙方缴纳转让手续费。第十七条信托终止与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1未经本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当事方无权变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终止:a经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b信托期满;c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以现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资金中所占比例归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终止日后_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财产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第十八条违约责任若甲乙双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背本合同。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
10、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当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承当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纠纷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经过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在信托期限内,乙方如出现法律规定的受托职责终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其他1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甲方、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
11、仔细阅读了信托计划和本合同,对信托计划和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议;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资金信托合同篇2委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营业地址或住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络联络传真:传真:为投资于_外环隧道项目,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
12、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3、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本人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4、外环隧道项目:指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即(_市外环隧道投资建设运营专营权合同)项下的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5、外环隧道项目公司:指在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_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
13、产的资金信托业务。7、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的资金。8、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9、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中国工商银行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10、信托利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11、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收益。12、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13、收付代理机构:指中国工商银行_市分行14、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第二条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
14、理,由受托人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集合运用:(1)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通过外环隧道项目的建设、运营获取收益;(2)信托期间的出资收益,存放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第三条信托类别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信托资金共同运用,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委托人同意参加信托计划。第四条受益人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金额¥:万元)。受托人在中国工商银行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专户。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讲明:划表示选择)1、受托人营业场所
15、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受托人下面银行账号:_;开户行:_。第六条信托生效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即成立。本信托在委托人足额交付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第七条信托期限信托期限为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第八条信托财产的构成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1)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获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此处指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获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构成或获得的财产。第九条信托财产的
16、管理和运用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委托人和受益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在信托计划中享有权利、承当义务。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单独记账。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能够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第十条信托财产承当的费用(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当:(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经过中发生的税费;(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3)信息披露费用;(4)审计费、律师费、信誉评级费等中介费用;(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17、(6)信托报酬;(7)根据有关规定能够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二)费用计提信托存续经过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提取。第十一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人的权利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讲明;2、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委托人的义务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4、本合同及法
18、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二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受托人的权利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收取信托报酬;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别人代为处理;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外环隧道项目公司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的十分受权1、在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可分配利润全部分配的条件下,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终止时按历史成本价格转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的股权,委托人及受益人成认受托人的转让价格符合公平市场价格。2、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计算的信托资金收益率能够到达7%时,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期限届
19、满前将外环隧道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其别人,并提早终止本信托。(三)受托人的义务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好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有效管理的义务;2、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3、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好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当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承当下列义务:(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归还债务;(3)受益人
20、的信托受益权能够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继承。第十四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当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经过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遭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当。受托人违背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第十五条信托报酬(一)信托报酬的提取受托人收取的信托报酬每年按信托资金的_%从信托财产中预提,信托终止时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一次性调整。(二)信托报酬计算方法(1)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_%下面(包括本数)
21、,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_%;(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_%(不包括本数)至_%(包括本数)之间,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3)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超过_%(不包括本数),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三)信托报酬计算的十分情形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到达_%、且受托人行使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十分权利时,受托人的总信托报酬=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_%信托存续天数365天)。(四)本条所称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计算。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受益人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
22、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根据信托资金的_%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第十七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本信托因下列原因此终止:(1)信托期限届满;(2)信托计划终止;(3)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早终止信托;(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
23、实现;(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参加外环隧道项目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但应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第十八条信托利益与信托收益率的计算(一)信托利益的计算信托利益;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经过中产生的收入,包括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分配的利润、转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当的费用的余额部分。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二)信托收益率的计算信托期间的总信托收益=信托利益-信托计划资金。信托资金年平均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信托资
24、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总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信托期间存续天数365100%。第十九条信托利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一)利益的分配(1)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2)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3)受托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4)信托期限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二)信托财产的归属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受益人为自然人,凭本合同及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实文件自行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原认购地点领取信托利益;受益人自信托利益分配日起六十日内未在原认购地点领取的,一律到受托人营业场所领取信托利益。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受托人
25、不得运用该财产,只能存于银行。保管期间的收益属受益人所有,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受益人承当。保管费用的计算方法为:保管期间的全部资金收益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差额。受益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信托利益分配日,由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划款至受益人的下面银行帐号:;开户行:。第二十条税收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应当由信托财产承当的税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一条违约与弥补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背本合同。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
26、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当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二十二条通知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假如在信托期限届满前夕发生变化,应在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受托人按在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经过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假如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
27、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整体合同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假如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3、期间的顺延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自然人委托人签字(法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受
28、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5、申明条款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计划,对本合同和信托计划的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6、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持一份,受托人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金信托合同篇3_国信xt字第号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有效管理的义务。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当,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构成的财产承当;受托人违犯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遭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本合同的双方为:委托人:受托人:
2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根据(中国信托法)下面简称(信托法)、(中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誉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
30、任何修订和补充。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本人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第二条受托人确认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年_月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
31、_。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介入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遭到任何限制。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当。第三条委托人确认1、委托人自愿将本人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遭到任何限制。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3、委托人不以参加信托计划的形式到达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
32、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当。第四条受益人确认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能够是同一人,可以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能够是一人,可以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代表/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络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实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络受益人为多人的,见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单)。(受益人名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同时应提交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33、的组成部分。第五条信托财产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经过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2、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获得的信托资金;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构成的财产;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构成或获得的财产;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收入。3、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假如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4、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
34、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运作记录明晰、全面、准确。5、参加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户名: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账号:6、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第六条信托目的通过施行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赁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构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发挥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历,将信托计划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项目以获取收益,闲置资金进行存放银行、国债投资、国债回购
35、、同业拆放、短期贷款等资金运作。第七条信托的成立及存续期1、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为_年,自推介期满次日成立。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1、受托人根据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信托财产的详细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3、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4、受托人应将本合同项下信
36、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第九条信托收益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2、信托收益的分配: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该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报酬后即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
37、一年后的_个工作日内;第_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终止后_个工作日内支付。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为: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第十条信托费用1、信托财产应承当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信托发行费用;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经过中发生的税费;4信息披露费用;5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7根据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当的其他税费和费用。2、信托财产应承当的费用=信托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应承当的全部费用。3、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
38、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4、受托人因违背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当的费用。5、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第十一条信托报酬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根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根据本条第3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信托报酬。3、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1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包括_%下面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2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以上时,超过_%部分即为受
39、托人的信托报酬。4、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根据本合同第九条计算。第十二条风险揭示和承当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经过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遭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当。3、受托人违背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遭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缺乏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当。4、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良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40、。第十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委托人的权利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讲明;2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能够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基本运作情况,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讲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4受托人违背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
41、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5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丧失时,委托人有权按照(中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委托人的义务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
42、财产;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到达非法目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受托人的权利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1受托人享有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能够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应收的信托报酬;2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3将信托事务委托别人代为处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受托人的义务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1受托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
43、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的处理信托事务;2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3受托人因违背信托目的、违犯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遭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以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4受托人应将本人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6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7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的信托财产;8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好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本信托终止日起15年;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1、受益人的权利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权;2受益人能够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归还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