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信托合同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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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信托合同10篇资金信托合同10篇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资金信托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资金信托合同篇1委托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受托人:_法定代表人:_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誉的原则,根据(中国信托法)、(中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
2、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释义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下面含义:11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12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_)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13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14信托计划:指(_)。15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本合同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6受托人:指_公司。17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
3、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8项目公司:指在_登记注册的_公司。19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获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对信托本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获得的财产。110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立本信托于签订本合同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111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用账户。112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113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第二条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
4、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第三条信托类别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信托。第四条信托本金及交付41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元),金额为:_(大写)元整,(小写¥_元整)。42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信托本金交付至下面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账户名称:_,银行账号:_。43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第五条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51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
5、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52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第六条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61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合同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62本信托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第七条信托财产的构成71信托本金;72信托本金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后获得的股权;73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获得的财产;74法律、法规规定可计入信托财产的其他财产。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81委托人受权受托人将信托本金参加信托计划,与参加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本金聚
6、集起来,以受托人名义运用于受让_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82委托人受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第五条52款规定的计划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第九条信托财产的核算91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账户,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财产价值,共享信托收益,分担信托财产损失。92本信托承当的包括税费、中介费用、受托人报酬在内的各种费用统一按信托计划规定支付。93本信托损益的计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计划规定执行。第十条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01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信托本金;(3)保
7、证信托本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4)保证已就设立本信托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5)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受托人报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102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权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有权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获得报酬;(3)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好处理信托事务;(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6)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7)法律
8、、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103受益人的权利(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2)信托受益权能够根据本合同规定转让和继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111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实书)。112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当知足下面全部条件:(1)符合受益人大会通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办法)规定的受益权转让条件;(2)持本合同、(受益权证实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证实文件,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受)让受益权证实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3)根据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
9、纳转让手续费。113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实,参照112款(2)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信托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121本信托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12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1)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2)信托期限期满;(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3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规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下面方式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1)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采用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式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2)股权形态的信托财产,本信托终
10、止时目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但信托财产归属人应当提早支付过户费用,否则,受托人有权留置股权。信托终止时目的公司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违背(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受托人无需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计划视为终止条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动延长至股权过户法定条件具备之日止,延长信托期限内的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与受益人另行协商。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承当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
11、失。13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应承当由此给受托人、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和与本合同相关联的事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讼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通知、送达151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和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变更确认手续,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对抗受托人。152本合同规定的送达为:(1)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挂号信、传真、电
12、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2)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地址;(3)收到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书面签收日;挂号信送达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传真、电报、电子邮件送达的,收到回复日或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十六条其他事项161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162本合同自下面条件知足之日起生效:(1)委托人本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63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盖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复印件。164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3、、多个受益人一览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本合同与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内容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合同。第十七条十分申明171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责条款,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172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计划,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委托人(盖章):_受托人(盖章):_受权代表(签字):_受权代表(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资金信托合同篇2_国信xt字第号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有
14、效管理的义务。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当,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构成的财产承当;受托人违犯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遭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本合同的双方为:委托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地址:_受托人:_法定代表人:_地址:_根据(中国信托法)下面简称(信托法)、(中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誉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
15、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本人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
16、托资金的总和。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第二条受托人确认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年_月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介入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遭到任何限制。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当。第三条委托人确认1委托人自愿将本人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遭到任何限制。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
17、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3委托人不以参加信托计划的形式到达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当。资金信托合同篇3委托人名称: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营业执照号:_营业地址或住址:_:_邮政编码:_联络_委托人姓名:_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_住所地:_联络_受托人:_法定代表人:_住所地:_邮政编码:_联络_为投资于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
18、法)、(中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释义“本信托计划:指“_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本人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指定用处资
19、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aaa公司集团:指_公司。aaa公司集团持有_股份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获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获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信托利益:指信托
20、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经过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当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十分委员会规则)、(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经过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信托受益权:指
21、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a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b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资金信托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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