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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佣员工劳动合同雇佣员工劳动合同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根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雇佣员工劳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雇佣员工劳动合同1有限公司(下面简称甲方)系私人经营企业,现聘用(下面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根据(中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下面条款:第一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至年月日止,为期。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能够即行解除本合同,无任何薪资。第二条工作岗位1、甲
2、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2、甲方确因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第三条工作条件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第四条工作时间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6天(40小时),休息1天。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第五条劳
3、动报酬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2、甲方发薪日期为次月15号。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提成。第六条劳动纪律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4、乙方不根据甲方有关制度对客户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有乙方赔付,情节严重者由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
4、以起诉。第七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因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赏罚办法规定能够辞退的;(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1)甲方不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3)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
5、甲方同意的。3、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任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任按培训费的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4、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同意。第八条违背合同的责任乙方违约且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需承当经济责任。详细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国私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合同所列条
6、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的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雇佣员工劳动合同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鉴于: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奉献给甲方事业。甲方愿意招用乙方为其员工,在努力提高投资方投资回报的同时,致力于提高员工的福利;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
7、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双方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约定按下列第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
8、方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当的各项工作内容。该岗位职责如下:_;。甲方能够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三、工作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工作地点按下列第款决定:1。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需要征得乙方的同意。2。甲方能够安排乙方在下面地点工作:1;2;3。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需要征
9、得乙方的同意。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款确定: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天天工作八个小时。周和周为休息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一样。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二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10、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三休假乙方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福利。五、劳动报酬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甲方承诺每月日前为发薪日。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款确定: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后,乙方月工资为元。2、乙方的工资报酬根据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取酬。3、甲方对乙方
11、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详细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4、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详细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六、工作成果归属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机密或其他商业机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获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机密及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的署名权按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
12、权利。七、保密规定一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机密信息或者虽属于别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面机密信息:1、技术类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2、经营类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三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职期间不得以泄露、告知、
13、公布、发布、出版、教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根据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机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条规定的机密信息。四乙方承诺离任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机密信息,承当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于何种原因离任。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机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五乙方违背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机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查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当。八、利益冲突一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别人的技术机密或其他商业机密
14、信息,亦不得擅自施行可能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背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当甲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别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参谋等等。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是甲方的供给商及甲方客户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参谋等等。四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
15、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十、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十一、劳动合同变更一甲乙双方能够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能够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本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十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16、的;2、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三有下列
17、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早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讲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1、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根据本条第二、三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
18、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5、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6、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五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早3天书面通知甲方;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4、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19、违犯真实意见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甲方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能够解除;八本合同期满,应立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续订劳动合同。十三、社会保险和福利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省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等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
20、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十四、违背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由有过错的一方承当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的法律责任。十五、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十六
21、、本合同为完好的劳动合同,此前所有甲、乙双方口头的或书面的协议都被本合同取代。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十七、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十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能够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能够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九、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名:年月日雇佣员工劳动合同3甲方用人单位_乙方员工、工作人员_甲方聘用_乙方为_业务经理,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一、合同期限1、甲、乙双方同意从_年_月_日起到_年_月_日止,聘请_为本公司;合同期限为_年。二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二、工作内容1、负责公司产品的宣传,执行公司区域营销计划的施行。2、负责公司推销及相关业务的接洽与联络,同时将相关客户资料备案到负责人处。3、收集、把握并反应竞争对手的营销策划,产品价格、市场动向等方面信息,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4、跟
23、踪并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客户问题,收集并反应客户对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期望,帮助本公司改善经营策略和服务水平。5、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三、薪酬制度推广期实行底薪+提成方式,非推广期只计提成方式。1、推广期薪酬:底薪,试用期合格后薪酬标准为:底薪_。2、非推广期薪酬:完成推广期任务后,非推广期是接受订单日期,但凡客户下了订单并结清货款的,则有提成,提成按第1点计算。3、每个季度总结每个业务员的业绩情况,并对业绩好的业务给予一定奖励。4、甲方每月定期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薪酬;甲方的薪酬发放日为每月15日。四、工作时间及差旅费用1、工作1天天10小时工作制
24、含中午8:3018:30,乙方可以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甲方根据需要能够随时要求乙方回公司安排工作。原则上每周必须回公司参加周例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需提早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2每月有三天休息,超出三天按天天基本工资费用扣除。事假必须提早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非推广期不需要出差的,则在公司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9:0018:00,负责与客户日常联络等工作。2、差旅费用:公司负责每个业务员推广费用,车费实销实报需注明所到地方及出差成效,餐费按15元/餐。五、双方约定1、乙方要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催促、
25、检查、考核和赏罚。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展业务工作创造相应的条件和支持,乙方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本职业务无关一切活动,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不承当任何责任,全部由本人自负。3、乙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交付公司存档。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早七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能够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附加协议书)。2、严重渎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机密,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26、连续二个月未给公司带来任何业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需提早三十日通知对方,如通知时间缺乏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雇佣员工劳动合同4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
27、如今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初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敏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当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
28、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当连带赔偿责任。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劳动合同法中规
29、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讲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如今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讲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
30、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施行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假如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承当。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
31、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施行。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如今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
32、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能够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3、续订劳动合同的。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而,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形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敏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十分规
34、范。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遭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能够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
35、,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而,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假如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
36、劳动合同的履行。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根据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可以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管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详细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能够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拟。工资结算能够天天即时结清,可以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能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
37、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能够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以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能够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施行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遭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根据正常用工期看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能否合适本人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
38、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敏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
39、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敏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早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
40、。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敏性,进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施行细则来保证它的施行,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场
41、施行,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施行,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很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雇佣员工劳动合同5编号:_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地址:_性质: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乙方劳动者姓名:_性别:_出生年月:_家庭住址:_居民身份证号码:_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期限为_年月。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期限为_天。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
42、双方协商同意,能够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工时制。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延长乙
43、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七条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四、劳动报酬第九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背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十条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_元。实行计
44、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_元,计件单价为元或完成工作额的_%提成。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元。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昼夜班补贴元。第十三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
45、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第十四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省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五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第十六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下面福利待遇:1、2、3、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二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第二十一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第二十二条乙方违背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