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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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为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人社部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根据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其他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可以以提出申请。创新创业形式主要为挂职、介入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需要十分讲明的是,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介入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主要考虑到这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施行
2、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有关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的规定精神相一致,与事业单位改革事企分开的目的相一致,同时也避免出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担忧的躲避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的行为。下面是(指导意见)提出的详细政策措施:一、到企业挂职或者介入项目合作1、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2、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3、事业单位应当与专技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4、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企业应约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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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关于 支持 鼓励 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 创新 创业 指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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