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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合集七篇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合集七篇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试用期劳动合同篇1用人单位(甲方):地址(甲方):职工(甲方):使用讲明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身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
2、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详细内容。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详细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能够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
3、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经济类型: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络人:电话:联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下面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
4、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誉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期限为:_。(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年_月_日起。(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详细为:_。二、试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工时制,详细为:_。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详细安排为:。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
5、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五、劳动报酬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元)。(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计件单价为:_。第九条甲方每月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六、社会保险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
6、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经过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本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八、
7、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根据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本人的劳动职责,并亲身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能够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能够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解除本合同:(一)未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能够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能够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背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本合同:(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根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
10、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本合同期满的;(二)乙方开场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早解散的;(六)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根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十一、经济补偿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一)乙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篇2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根据法律规定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试用期只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互相考察时期,在这个期间,假如有一方不满意,能否能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呢?针对这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我们一起来分析分析!首先,根据(劳动
12、合同法)的规定,能够很明确地讲,试用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即便是试用期,企业与员工都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合法流程来解除合同,假如是在(劳动合法)施行之前就是还没签劳动合同双方能够随意解除劳务关系。假如是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就是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就必须根据合法流程来。详细而言,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下面三种合法形式: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假如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必须提早3日用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提出辞职,则能够根据合法流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企业也不需要支付员工任何经济补偿。假如员工没有根据法律程序办理离任,没有理由擅自离
13、任的,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当但是,假如在试用期间,企业有违背合同规定的情形或者用不法手段逼迫员工的,员工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负担法律责任,企业也需要支付工半个月的经济补偿。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的,员工假如在试用期间有违背法律规定或企业制定的情形,企业同样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比方下面的情形: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3严重违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
14、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6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8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假如员工在试用期有以上的情形,企业能够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和企业一致解除合同假如在试用期间,员工和企业双方都不满意,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能够协商解决!区别是:假如是员工先提出解除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那么企业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假如是企业先提出解除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那么企业需要支付员工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所以,不要以为试用期无所谓
15、,这要签了合同,就必须根据法律流程走,不然可能惹上官司!试用期劳动合同篇31995年的(中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0xx年1月1日开场施行的(中国劳动合同法)在此在此框架内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进一步细化。(中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
16、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七、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篇4劳动合同签是从试用期第一天开场吗在用工之日即应订立劳动合同,与试用期前后无关,但试用期应约到在合同期内怎样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能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能否符合本人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下面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17、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一样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四、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讲明理由。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一个标准范围内,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十分
18、注意,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还能够与用人单位协商。试用期辞职流程:(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早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是试用期辞职的详细流程:试用期辞职,提早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任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假如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
19、可),本人暂时完好保管即可。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早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任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试用期劳动合同篇5试用期总让人有些不安全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转正?公司延长试用期怎么办?公司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试用期期间能请假吗?在试用期离任的话,应该提早多长时间向公司正式提出呢?千万不要由于身在试用期,就如履薄冰地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争取。每一次跳槽,都意味着要开场一段新的试用期!Q1:试用期到底应该多长:一个月
20、?二个月?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HR总监:在早先前某调查中,92%的受访者都表示本人所在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有6%。但详细计算试用期,还是要根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来设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即,若是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可约定为二个月,但不能超过二个月。需要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
21、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还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仅约定试用期的,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应计为劳动合同期限。Q2:试用期内如被公司调岗,还要重新设置试用期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HR总监:试用期是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协商确定的,假如试用期已经过了,调换工作岗位,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假如在试用期内调整了工作岗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假如由于调换了部门,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的话,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算,而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Q3
22、:总公司、子公司的试用期是通用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HR总监:(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假如劳动者离任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岗位,也不能再设立试用期。同样,假如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在原单位办理了离任手续,在新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即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能够设立试用期。但要注意,关联公司中,必须都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不能够利用这种方式设立试用期。Q4:试用期离任需要提早几天告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
23、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HR总监:依此规定,劳动者若是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须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铺盖就走人。假如要留下良好的职业口碑、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应估算你手头的工作,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不过
2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假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Q5:试用期内公司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讲明理由。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背用人
25、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HR总监: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讲明理由。在这
26、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假如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到底怎么样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若没有向求职者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岗位存在着哪些情况或条件符合解除合约的未录用条件,那么企业则不能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若企业违背相关规定,求职者可携相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述,并获得补偿金。用人单位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业本身经济性裁员等重大变动而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Q6:试用期内能够休假吗?HR总
27、监:假期分很多种,法定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假期,试用期员工有权享受。不过法定年休假有单位安排的特点,假设试用期过后,员工仍然有时机使用年休假的,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的请求。至于事假等非法定假期,单位有权利拒绝试用期内的员工请假。Q7:员工在试用期内长病假,企业能够延长试用期吗?HR总监:试用期必须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都不作数。至于试用期内病假比拟多,能否能够延长试用期,要看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一年的劳动合同只能设立两个月的试用期,那就不能再延长。假如是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上限是六个月,那就看第二个方面:
28、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可以以变更,因而,在不突破法律上限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劳动合同篇6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劳动合同当中是有试用期规定的,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不用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的。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知道劳动合同当中试用期规定的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我将在下文中做具体介绍。根据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
29、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用工经过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拟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拟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一)限定能够约
30、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详细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能够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详细措施。需要讲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
31、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十分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讲,在合理时间内仍然不能判定劳动者能否能胜任,就应当承当因而而带来的风险。(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
32、同都可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经过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一样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是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挂钩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更多试用期方面的法律知识,你能够到网站进行具体了解。试用期劳动合同篇7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前提是
33、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讲明理由。本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
34、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知识: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早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
35、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能够由单方依法解除,可以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能够自然或单方提早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相互协商,在相互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早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经过中能够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劳动合同的解除具有下面特征: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够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假如用人单位不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的,要是劳动者没有提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因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也要承当赔偿责任。为您整理本篇文章,感谢你的阅读。【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合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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