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保险合同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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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的保险合同五篇实用的保险合同五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保险合同篇1一、保险合同生效要件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思表示真实。采用书面形式。二、无效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无效保险合同具有下列特征:违法性,是指违背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迫性塑庭受丝会公共利益。有不履行
2、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保险合同后,不得根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当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无效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无效保险合同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成认与保护。三、无效保险合同的种类1.主体不合格的保险合同2;内容不合法的保险合同内容不合法的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保险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险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保险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财产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订立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父母以外的人为无
3、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人身保险合同等。3.形式不合法的保险合同四、无效保险合同的处理无效保险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保险合同的种类: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形式不合法。保险合同篇2合同编号:_甲方:_乙方:_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第一条总则(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受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当。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
4、有雇主与雇员关系。(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第二条受权(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创办的合适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详细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受权内容进行调整。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本人的姓名和
5、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详细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能够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三)同时符合下面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四)出现本合同第
6、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五)不管本代理合同能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第五条甲方权利(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受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赏罚。(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
7、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第六条甲方义务(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保险合同篇3甲方:_乙方:_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对象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XXX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二、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XXX安排的旅_程开场,直至该旅_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XXX安排的交通工具开
8、场,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XXX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XXX安排的旅_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_程时止。三、保险责任根据(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四、责任免除根据(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五、赔付比例根据(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六、投保手续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根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_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_月保险费并通
9、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忽然的、被保人无法意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到剧烈伤害的事件。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年
10、。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签字):_代表(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保险合同篇4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能够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可以以投保。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保险责
11、任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根据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管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
12、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到达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成心或诈骗行为;战争或军事行动;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第六章保险费率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能够指定受
13、益人,假如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任,不管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任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第十二条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十分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场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
14、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合同篇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十分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根据承保险别承当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第二章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经过中,因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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