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例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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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一、法律规定解除情形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赐予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开因合同的履行而遭遇重大损失供应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合同解除最重要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条款第八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九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2.
2、根本违约;3.拖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详细言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对后三种事由明确列举规定。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有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供应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居住运用的。拖延履行:出卖人拖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拖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
3、屋全部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缘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缘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主见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可知,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履行通知的程序。假如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提出
4、异议之诉,主见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其次十五条其次款的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往往也就影响到后一个担保贷款法律关系的履行问题,然而,其是否必定导致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呢?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没有详细的干脆规定,只是在其次十五条其次款规定了两个合同关系都被解除的法律后果,即“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对于该款,我们
5、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不必定逻辑地得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应当解除。后者是否解除仍旧应当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来详细认定。假如借款人和贷款人都没有主见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作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保证人(卖方)提出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缺乏法律依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2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莫秀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将20xx年10月3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协作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
6、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八、本合同说明权归甲方全部。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负责人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3一、约定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肯定的情
7、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允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刚好行使权力。依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拖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拖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歼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状况许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状况
8、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有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供应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依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恳求出卖人担当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9条第
9、3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的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运用或者交付运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等存在严峻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运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恳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5、开发商拖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
10、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23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缘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7、开发
11、商虚假宣扬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8、不行抗力依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之规定,因不行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9、不属于不行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接着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4一、何时购房人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依据高法的司法说明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有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12、的事实或者供应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峻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缘由,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恳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说明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9)对于房地产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假如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愿赔偿,购房人须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
13、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恳求爱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价损失如何计算我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说明第8条第9条规定,因出卖人的过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的,买受人可以恳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恳求出卖人担当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此,从立法上看,我国已经确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与损害赔偿恳求权能并行而非相悖的制度。但,详细到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院都只支持部分损失,很少有全部损失都支持的。确定房屋的差价损失,一般在法院都是首先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申请鉴定根据鉴定
14、价格判决。购房人如对房地产商交房存有疑义的,肯定要书面提出,并留意保全证据,假如和房地产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留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间。这样才可以拿到我们应当有的赔偿,在必要时,还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帮助维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5买受人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状况有:1、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人恳求解除安置协议;说明第七条“被拆迁人恳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根据本说明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说明对此安置协议被拆迁人享有解除权。但这种安置协议必需符合两个条件:(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是根据全部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安置协议。(2) 该补偿安
15、置的房屋在安置协议中有明确的位置、用途约定。形式上拆迁人必需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2、出卖人将商品房一卖一抵时,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说明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同时买受人可以恳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恳求出卖人担当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3、出卖人将一房二卖时,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说明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同时买受人可以恳求返还
16、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恳求出卖人担当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4、 出卖人有意隐瞒所受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说明第九条其次项“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恳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恳求出卖人担当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项内容是指只要出卖人有意隐瞒所受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5、出卖人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再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
17、同;说明第九条第三项“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恳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恳求出卖人担当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项内容也是指只要出卖人有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6、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说明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运用,或者房屋交付运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即期房和现房的买卖合同在房屋主体结构出现质
18、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居住运用,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说明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居住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此出卖人交付运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峻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适用,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8、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且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说明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运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9、。”,“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即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且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买受人就可以解除合同。9、 出卖人拖延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说明第十五条“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拖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拖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恳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即出卖人拖延交房经买受人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10、由于出卖人的缘由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买受人可以恳求
20、解除合同;说明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缘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运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运用权变更和房屋全部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运用权变更和房屋全部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帮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运用权变更和房屋全部权登记手续,并供应必要的证明文件。”即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
21、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时,可以恳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11、因出卖人一方缘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说明其次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缘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即假如因出卖人一方缘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12、因不行归责与买受人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
22、,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说明其次十三条“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即因不行归责与买受人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买受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6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将 年 月 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协作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
23、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七、本合同双方签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八、本合同说明权归甲方全部。甲方盖章 乙方签:负责人签: 乙方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年 月 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7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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