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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光低保行动施行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施行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构建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二、工作目的切实解决当前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十分是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提高低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愈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中的重要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
2、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三、主要内容从如今起到9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详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发动,公开承诺5月17日以前1.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各工作区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民政办主任、工作区区长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抽查各村、单位详细施行有关工作。2.公开承诺。5月17日以前,从镇政府全体机关干部,到低保经办人员和村“两委成员、村民政助理,全部签订不违规干涉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签署完毕的(承诺书)由同级民政部门统一管理。民政干部的(承诺书
3、)由县民政局统一备案,并在镇低保办理窗口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镇政府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政助理的(承诺书)由镇统一备案。第二阶段,核查公示,规范备案5月18日至6月30日3.集中开展低保复核活动。根据省民政厅制定的(低保对象集中复核施行方案),在5、6月份开展低保对象集中复核活动,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镇负责详细施行。镇工作区工作人员要对所有在保低保对象普遍开展入户走访,根据“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查制度。重点核查低保对象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化情况,确保不漏一人一户,入户走访率要到达100%,并逐户填写走访核查表市、县、乡镇街道、城区各一份。县民
4、政局对所有低保对象逐一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对,重点核查工资、机动车辆、房产、社保、纳税、工商登记、金融资产等信息,将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超出低保条件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城区,办理退保手续。经过入户走访核查和信息核对后,工作区提出复核意见,向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通报情况并张榜公示。对群众有意见的要重新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结果报县民政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全部纳入低保信息数据库,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规定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低保对象变化情况予以公示。4.建立健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成
5、员近亲属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直系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由县民政局直接入户核查和备案;县民政局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由市民政局进行入户核查和备案,并填写备案表。第三阶段,建章立制,稳固提高7月1日至9月30日5.实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低保长期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每个村居设1处低保公示栏,在便于群众知晓的地点设置标准统一、样式一致、内容规范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示栏,方便群众监督。低保公示内容由县民政局通过信息系统提供,包括低保对象姓名、性别、致贫原因、享受低保金额、家庭住址等,确保公示信息完好、准确。6月底前,县民政局将组织
6、检查验收。6.全面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分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民政部门负责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工作,统一进行跨部门信息比对。经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受权同意,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社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8月底前,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对所有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人员全部进行信息核对,
7、及时、准确把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提高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7.完善低保制度和配套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出台(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办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施行细则)、(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查办法)等政策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按章办事。8.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施行意见),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确保基层民政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条件办事、有章程理事。全面推行低保信息化管理,实现与省民政厅联网,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开展低保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干部政策水平。9.加强督导检查。县民政局将不定期对“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情况,集中复核入户核查情况,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情况,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情况。对活动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单位将敦促重来,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地方,要追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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