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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硫酸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化学品中文名称: 过硫酸钾 化学品英文名称: potassium persulfate 中文名称: 高硫酸钾 英文名称: 技术说明书编码: 540 CAS No.: 7727-21-1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过硫酸钾7727-21-1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吸入本品粉尘对鼻、喉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引起咳嗽及胸部不适。对眼有刺激性。吞咽刺激口腔及胃肠道,引起腹痛、恶心和呕吐。慢性影响:过敏性体质者接触可发生皮疹。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皮肤接
2、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危险特性: 无机氧化剂。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 氧化硫、氧气。 灭火方法: 采用雾状水、泡沫、砂土灭火。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有机物、还
3、原剂、易燃物接触。小量泄漏:将地面洒上苏打灰,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碱类、醇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
4、、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碱类、醇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
5、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外观与性状:白色结晶,无气味,有潮解性。分子式:K2S2O8分子量:270.32pH值:无资料熔点():无资料相对密度(水1):2.48沸点():无资料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闪点():无意义引燃温度():无意义爆炸上限(V/V):无意义爆炸下限(V/V):无意义燃烧热(kJ/mol):无意义临界温度():无意义临界压力(MPa):无意义溶解性: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主要用途:用作漂白剂、还原剂、照相药品、分析试剂、聚合促进剂等。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性: 禁配物: 强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强碱、水、醇类。 避免接触的条
6、件: 潮湿空气。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 LD50:802 mg/kg(大鼠经口)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危险货物编号: 51504 UN编号: 1492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
7、开口或中开口钢桶;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 国际法规: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数据审核单位:修改说明: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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