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要点.docx
《新公司法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公司法要点.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新公司法要点公司法改革的重要思想由资本制度改为资产制度,资产制度有保障。学习啦我把整理好的新公司法要点共享给大家,欢迎浏览,仅供参考哦!新公司法讲座要点第一,制度问题一,公司法改革的重要思想由资本制度改为资产制度,资产制度有保障。二,国务院对资本制度有指导思想,由实缴制该为认缴制度。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在05年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05年将资本一次缴纳可分期缴纳,但有条件、期限等,是有限度的认缴资本制度。本次认可了认缴制度。这不是国家工商总局的意见。资本制之前为法定资本制,在设立的时候认定缴纳,国外为认缴制度,受权公司董事会分期分批募集。好多教授都讲是受权资本制,我以为是不对的,我国不是受权资
2、本制,是法定资本制,本质不在于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而是能否一次发行。我国一次发行,股东认购认缴就是公司发行,股东认缴,我国是一次性发行。至于讲是什么时候缴纳,是缴纳问题,是缴纳问题,不是发行问题,是缴纳方式的变化。不是制度的变化。目前很多专家和人员要求受权制度,是将权利交董事会。就是资本发行的权利是在股东会手中,还是董事会中。受权是在董事会中。案例,国美案子股东之争,黄出事后,权利大战,股东会成为高潮,陈晓与黄的交锋,引入外面的资本,黄不同意。在股东会上,黄要把原来增资发行的受权要收回,董事会曾经得到受权,有权发行20亿,稀释黄的权利,此时,其股东议案,要求收回受权,后来股东会表决的结果是
3、该议案通过。但,其他的几项议案没有通过。三,几大关于资本的犯罪、民事责任是没有变化,虚假出资、抽逃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没有变化。第二,详细操作问题,司法适用问题最低资本额和股东出资义务问题一,取消最低资本额,股东能否有出资义务?答案能否定的,只是取消最低限额,是最低限额,出资义务本身是要出的,股东本人来确定,一经确定,公司股东必须认缴,只是底限降低。二,股东出资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我们以为即是法定也是约定,是股东自愿的,没有强迫,出资协议,章程等达成一致意见,是约定义务,但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只要股东做成出资承诺,只要写入章程,进行了注册登记,就是法定的义务,股东必须根据本人认缴数额来
4、出资,不能虚假和抽回,是强迫性的,是法定义务,不能协议改变或免除,不能讲协议免除出资义务。三,公司资本缺乏对公司影响问题,本次改革,之前公司资本显著缺乏,要否认,要人格否认问题,本次不存在这个问题。我以为资本显著缺乏问题,该问题必需要重视问题,之前有门槛,如今没有什么门槛,有的利用该点,逃避责任,我们公司法能否定的。是要承当无限责任。之后应当资本显著缺乏来否认和追查股东责任。认缴问题、实缴资本问题核心在认缴,是民法和合同法的承诺,公司的发行和认缴是产生合同,只需要股东的认缴行为,不需要实缴,是合同生效后履约行为。改变的只是股东出资义务的时间和期限。在公司破产时候是有用的,能够有本质的作用,破产
5、法第35条,出资人要缴纳,不受期限的限制。相当于担保有限公司。在认缴范围内承当责任,相当于担保责任。是强化公司清偿能力何时弱化了呢,我们以为是加强了。如今有一个问题,在债务由问题时候,债权人能否能够只是起诉破产吗?不能起诉债务吗?我们修改的时候只是考虑破产衔接,起诉清偿债务目前只是讨论中。承诺成为公司股东问题,认缴也决定股东比例和构造,根据的是认缴的出资和数额。实缴资本有什么用呢?对股东的出资责任有没有影响,实缴能否要登记呢?实缴反响公司实际能力,公司创办的时候或的财产和能力,尽管会变化,但,还是能反响该能力。有些权利跟实际出资有联络,没有出资权利有限制甚至是剥夺的,之前,有该案列和讨论过。应
6、当是出资么有出资是有区别的,完全一样是合理的,在司法解释三中,明确规定,股利分配等权利有限制,根据公司章程和协议等有限制,也即是讲,出资跟权利是挂钩的,法律及解释是任意性的,把权利交公司。具有重要价值和效力。对财务的影响?公司财产独立性,是最基本体现,就是公司实缴资本。股东一旦缴纳,就是去控制,公司财产是公的。假如抽回,涉及到抽逃出资问题,涉嫌犯罪和民事责任。实缴能否要登记呢,公司法没有强调,我们不主张其为内部信息,法律效果操作在内部,是不行的,但外人是不知道实缴资本是多少。无利不分配。不能分配老本。对公司盈利和亏损有客观的核算,公司的投入是看实缴资本的。主要是看公示,怎样公示?不是注册登记一
7、种形式,信息公开,(证券法)可以以的。验资取消与资本真实的要求,是法律的理念,是基本价值体现,诚实信誉问题,资本诚信、资本真实,法律不允许公开造假,要真实;资本固有的法律效果,要资本真实;股东之间利益需要资本真实。会计法真实原则要求资本真实原则,客观、可靠原则。资本真实问题,认而不交问题,注册资本之下全部资本都是真实资本,没有认的则为虚报注册资本。比喻,注册一千万,但只认缴500万,虚报。最后一个问题,资本制度改革后司法解释问题,解释大多数是解释资本问题,解释三,23条,16条就是就解决资本责任。公司款打入账户。协助抽逃承当连带责任取消。司法解释没有什么影响没有什么变化,根本法律原则没有什么变
8、化。遗憾是没有对过去删减,但也没有对过去的问题解决。需要解释的问题:一是,全部要认缴的没有认缴怎么办,也就是认缴资本虚假问题,责任怎么承当?要有人负责,规定谁来负责,有公司发起人或经办人,或全体股东承当?二是,没有验资取消后,股东出资履行问题,谁来证实,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我们以为股东承当责任。三是,出资问题事实举证问题,证据问题。能够要求债权人强迫审计问题。法院依职权审计出资责任强迫审计。资本犯罪问题,三大犯罪失去合理性。要求废除,选择性、不确定性造成整人的手段。普遍、广泛、无奈。不合理。怎样缴纳滞纳金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
9、,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能够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纳税人未根据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3、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能够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4、纳金分两段计征,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根据千分之二计算,从2001年5月1日起根据万分之五计算,累计后征收。ERP环境下会计信息可靠与否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是业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法 要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