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企业内部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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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利益,增强全体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转变员工观念,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全面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员工。主要内容:办公管理、安全管理、仓库管理、运输、配送管理、岗位职责。第二章 办公管理第三条 办公议事一、董事长办公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研究并决定有关事宜。参会人员:公司领导班子。二、行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提出问题,协调解决有关事宜。参会人员: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三、机关工作会:每月召开一次,
2、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传达上级指示、部署本阶段工作、总结近期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四、各部门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时向公司瞒报本部门工作情况,如违反按渎职处理;因此造成任何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五、公司组织的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准确、如实记录会议组织情况和内容。六、重要会议由主持人和记录人对记录认真核对后,参会人员分别签名存档。七、公司召开各种会议视为上班,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理。第四条 办公守则一、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民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二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打非业务性电话、不擅自离岗、串岗、闲谈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妨碍他人学习和工作。三、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向科室负责人说明;科室负责人外出办事须向领导说明;凡离岗造成工作秩序紊乱者后果自负。四、办公场所用电实行统一管理,不准私自安装、拆迁线路;妥善保管个人使用的办公物品,不随意拆卸或改装。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五、所有设备必须保持正常安全运作状态,无操作资格不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六、接待客户,接听电话,须以礼相待,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七、保持周边环境卫生,不在办公场所饮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贴乱
4、画,不在上报时间上网聊天,每天下班提前十分钟打扫卫生,公司办公室两个卫生间、公共区域、楼梯口由各科室轮流清洁。八、节约用水、电、办公用品,爱惜公共财务。九、严格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严禁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十、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制度。凡查实值班者未按时上岗,每次扣当班者1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在岗员工不尽职尽责造成损失,按损失金额的20100进行赔偿并扣全年的奖金;监守自盗或里外串通者,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十一、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
5、报公司整改。十二、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办公设备电源、清理烟缸、关好门窗、锁好保险柜,严防文件、票据、印章盗用和公物丢失。十三、发生传染病立即报告。 第五条 请、销假、考勤制度一、作息时间以县里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二、考勤办法(一)所有员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必须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签到。(哺乳期可延长20分钟考勤、城内办事必须先签到后办事)(二)签到册一式二份,办公室主任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标注签到时间,报分管行政领导一份督查;月底以二份签到册原件为依据汇总、填报月出勤表,报分管行政领导审核批示,交财务科作为实施扣减处罚的依据。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一)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10分钟后签到为迟到
6、。(二)早退:在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离岗为早退。(三)旷工:1、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2、提前30分钟早退者,视为旷工半天。3、未请假或假满未销假、未续假不到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4、代人签字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双方均按旷工处理。5、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四、请、销假(一)员工有事外出、因公出差必须请假。(二)员工病、事假应事前书面报告领导审批,交办公室备案;病假凭县医院或县中医院诊断证明审批,即无诊断证明又无事假条视为旷工,特殊情况电话请假,但事后2天内必须补清假条,否则视为旷工。(三)请假(补休)一天内由科室审批,二天(含二天)以上,先
7、由科室负责人审批,报领导批准(包括因公出差)。假满后回单位上班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四)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写请假条,按上述审批权限审批后交办公室存查。(五)病假在三天以上(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奖金。(六)事假每月在两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一次连续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奖金。(七)法定节、假日和国家规定的婚、丧、探亲、生育假的待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五、加班、补休(一)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经领导同意并通知办公室出具补休单,职工凭补休单补休。(二)补休时必须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分级审批。(三)凡超过法定上班时间(含加班、应休未
8、休的时间)可视为超额劳动时间,应给予奖励,年底考核兑现。六、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一)全年出勤率达不到95,年底考核时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二)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10元;月累计3次(含3次),扣半月奖金;月累计5次(含5次),扣全月奖金;(三)旷工半天,扣奖金50元;旷工一天,扣当月所有奖金,并按旷工天数扣基本工资;月累计旷工3天(含3天),扣半年所有奖金,并按旷工天数扣基本工资;累计旷工4天至14天(含14天)扣全年所有奖金,并按旷工天数加倍扣基本工资;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以上,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以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予以辞退处理。(四)对上班
9、时间怠工、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五)对违法乱纪受到公安机关制裁者,停发工资。第六条 公文收发、拟办、存档管理一、公文收发统一由办公室登记、编号、分发、存档,参会人员收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收到急件应立即登记送领导批阅,不得积压。二、各部门草拟公文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公文稿纸;需要微机处理的资料,要形成文面整洁、字迹清楚的文字材料,经领导审查、批示后才能输入微机,其文字材料附后存档。三、存档范围:公司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车辆保险、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及
10、材料。四、凡属存档范围内的材料,必须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绝对安全。五、档案借阅与索取实行登记。公司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可直接登记借阅,公司其他人员借阅要经领导批准并登记。对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涂改、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属工作需要复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六、严守企业经营机密,所有重要资料必须整理归档。对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者,视其情节轻重,按泄密损失额的20100进行赔偿。七、档案销毁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认真填写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第七条 印章管理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公司印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二
11、、建立印章管理使用表,记录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三、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证明、说明及对外发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和存档。四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书面申请并注明事项,经领导批准示方可携带使用。五、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六、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七、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得擅自使用。如有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八条 办公用品管理一、每月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所需
12、办公用品计划书面提交办公室。二、办公用品采购需填报购买申请登记表,报领导审核批示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分发并登记,未经领导同意,各部门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三、各部门所需报刊杂志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订阅、收发。第九条 费用报销一、费出报销审批程序:经办人员签注用途财务科长审核报销票据董事长审批签字出纳员支付。二、每周星期一为审核报帐时间,董事长不在时间顺延。三、对手续不完备的付款凭证,财务部门应指出并要求对方完善,否则不予支付。第十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管理制度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发票管理员按规定的限量到税务部门领购,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再由指定的开具发票人领用,发票管理员必须做好领、用、交接等
13、登记。二、凭购货方资格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份所有联次一次开具,内容、金额、税额等一致,内容填写齐全,正确无误。三、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执行,超过使用期限(2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使用,不违章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已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由领用部门交公司财务科发票管理员审核并同时报领用交接登记,再由发票管理员报税务部门审核后存档并保管。五、坚持做到用保险柜保管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配合协查。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十一条 安全议事制度一、每月5日(逢节假日顺延)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长不在,由副组长履行其职责)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传达、贯彻
14、与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总结本月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事宜。二、逢重大集会、法定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具体的宣传教育、自查整改措施。三、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如实汇报日常安全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延时向公司汇本部门安全工作情况,如违反按渎职处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教育制度一、 由安全保卫科负责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对从事民爆物品作业的安全员、保管员、装卸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岗前
15、培训;内容包括:专业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二、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公司安全教育学习时间,职工必须带上学习资料和相关证件按时参加并作好记录。三、因事和出差在外,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职工,必须在次月进行补课学习。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 安全保卫制度一、由安全保卫科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具体包括:民爆物品仓库、配送服务、运输车辆、办公区域内的防火、防爆、防盗、防丢失、防破坏等其它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二、仓库、配送车辆的安全保卫由本部门负责人具体管理,安全保卫科负责监督检查。三、公司实施无节假日值班制度,危险物品仓库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安全保卫科负责
16、监督检查,公司领导不定时抽查;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坚守岗位,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四、各部门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防爆炸工作。五、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每日早晚负责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一般人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六、公司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钱款存入银行、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一切电源后方可离开。七、安全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办公楼、民爆物品仓库、防爆配送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第十四条 安全事故调查制度一、 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严肃处理安全事故责任人,保证
17、事故调查处理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权范围应调查处理的事故,国家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除外。三、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四、事故发生后,在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易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五、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和当地公安部门、本企业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事故,公
18、司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公安等职能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六、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与主管部门、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联系安排对事故的调查工作,若主管部门、公安等职能部门认为事故较少,由公司调查处理,公司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工作;若事故属较大、特大事故由上级组织调查组,上级需要公司派员参加调查时,公司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选派人员参加。七、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
19、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某一方面的专长;(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八、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二)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三)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四)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五)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六)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九、在对事故进行调查中,公司所属部门和个人(包括其亲属)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并如实提供真实情况,不得拒绝接受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十、 事故调查组写出的调查报告需经经理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十一、公司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
20、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十二、 因忽视安全工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不及时向公司报告和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整改造成事故的,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或对此项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三、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调查组可建议公司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纽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
21、况和资料的。十四、事故调查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二)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或借机打击报复的。第十五条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一、奖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一)全年模范执行爆炸物品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突出,未发生大小事故,评选为先进的;(二)为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认为具有实用价值而被采纳的;(三)见义勇为,为挽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有功的;(四)在从事民爆物品作业岗位上有突出贡献者。 二、惩罚 (一)因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工作
22、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向公司报告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司组织应急救援抢险中,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动作迟缓、遗误抢险战机造成事故发生或增大损失的,视其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三)违犯企业规章制度,除按违犯条款所规定的处罚外,屡教屡犯者,按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扣发工资、奖金,并给予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四)受警告处分者在扣当月工资50的同时扣当月奖金;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当月工资70和3个月奖金;受记过处分者扣当月
23、工资100和全年奖金;一年两次受警告处分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第四章 仓库管理第十六条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一、必须持证进入危险场所,人员在6人内;二、保卫人员,保管员2名,驾驶员、押运员2名,装卸人员2名,其他任何人员不能到危险场所;三、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数量储存,其中炸药16T,雷管30万发,导火绳10万米;四、在库区内及库房门口的明显部位设立标牌标识清楚;五、在危险场所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各自履行职责。第十七条 民用爆破器材库房外部管理规章制度一、外墙15M半径内不应有杂草和灌木丛;二、不准无关人员参观、进入库区;三、禁止携带火种、火具、进入库区外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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