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
《广州市从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从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广州市从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41.1编制目的和依据 41.2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与分级41.3 适用范围61.4 工作原则61.5 应急预案体系72 组织体系82.1 领导机构82.2 办事机构92.3 工作机构102.4 地方机构112.5 专家组113 运行机制113.1 预测与预警123.2 应急处置153.3 恢复与重建193.4 信息发布与管理214 应急保障224.1 指挥系统与通信保障224.2 人力资源234.3 财力保障244.4 物资保障254.5 人员防护和生活保障264.6 医疗卫生保障274.7 交通运输保障284.8 治安维护294.9 工程抢
2、险装备保障294.10 科技支撑304.11 法制保障305 监督管理305.1 宣传教育305.2 培训315.3 预案演练315.4 责任与奖惩326 附则326.1 预案管理32广州市从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和依据1.1.1编制目的全面提高我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3、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预案及其他相关的规定,编制本预案。1.2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与分级1.2.1突发公共事件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
4、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1.2.2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四个级
5、别。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标准依照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标准依照广东省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试行标准;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标准依照广州市一般突发公共事件试行标准。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本区跨镇街行政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区政府负责或参与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由国务院、省、市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家、省、市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实施。1.4 工作原则(l)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
6、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把预防危害性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中心环节,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提高镇街、区属各部门对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的能力,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专
7、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平战结合,协同应对。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重视提高广大群众的危机意识,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镇街、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进和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技术与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化水平和指挥能力,完善决策执行机制,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1.
8、5 应急预案体系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制订并颁布实施。(2)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区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区部门负责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3)区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区部门应急预案是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预案,由区有关部门制订印发,报区政府备案。(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包括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分别制订,报区政府备案。(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6)举办大型会议、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送包括应急预案内容的活动方案,经批准并报同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2 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设立从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
10、,统一领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和处置工作。该机构为非常设机构,由区长担任区应急委员会主任,区委专职副书记和区政府一名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区委有关部门,从化人武部,省、市有关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必要时,区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区应急委员会主要职责:(1)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统筹协调和指挥处置对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以及对全区政治、社会、经济构(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2)研究制定全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3)审核区总体应急预案、重大应急规划等。(4)协调与省、市有关单位以及驻从化部队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的关系,
11、当突发公共事件性质超出从化区应对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市政府、省政府支援。(5)总结分析年度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6)设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类别组织、协调和指挥同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专项指挥机构接受区应急委的领导。2.2 办事机构区应急委员会下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区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作为区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和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区政府、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应急管理方面的日 常工作,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
12、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负责指导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全区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组织编制、修订从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区应急管理的有关建议。负责指导全区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2.3 工作机构区应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三防”指挥部、区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13、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区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等),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由分管区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负责牵头处置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承担该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1)按照区应急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组织编制、修订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落实本系统内各项应急措施,指导本系统内全区性重要项目建设。(2)建立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席会议制度。(3)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以及特殊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并实施组织处置。(4)报请区委、区政府由从化区人武部协调从化驻军调集部队参加突发公共事件
14、应急救援工作。(5)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6)承办区政府和区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2.4 地方机构各镇街建立相应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体制和机制,成立镇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作为本行政区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地方机构,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事件处置主责部门及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呈报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和结束响应,并由区政府及时上报市政府。2.5 专家组区应急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3 运行机制建
15、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管理、现场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加强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3.1 预测与预警在区应急委员会的指导下,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1.1预防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安全因素,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
16、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3.1.2监测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地震、台风、洪涝、山洪、低温冰冻、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运、排污单位、传染病疫情、有害生物疫情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17、进行监测。3.1.3预测预警系统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全天候、覆盖全区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3.1.4预警级别及发布与解除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由高到低划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四个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区应急委员会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
18、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依职权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要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依职权调整预警级别。涉及跨区(县级市)以上行政区域的较大或一般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须经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区通信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电
19、信运营商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等途径,全力快速协助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3.1.5预警期措施进入预警期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3)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4)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认应急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5)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6)依据有关法律、法
20、规、规章的规定,采取更加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发生、发展。(7)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3.1.6 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危害)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2 应急处置3.2.1 信息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的公共事件及其先期处置的相关情况,要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区政府(区政府总值班室),并及时报告后续处置情况;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先期处置的相关情况,要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
21、内上报区政府(区政府总值班室),并及时报告后续处置情况。不得拒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有关镇街和部门。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政府总值班室)要及时汇总向区应急委员会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步报送区委、区政府,同时将区领导作出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镇街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于一些比较敏感的突发公共事件,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报送分级标准限制。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或影响到本行政区域外其他地区的,应尽快报告区政府,由区政府通报相关地区政府,必要时报告
22、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3.2.2 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如果需要跨区的外部援助时,由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需要得到援助的事项内容,由区政府报告市政府,或者直接向相关地区政府发出援助请求。3.2.3 应急响应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区各专项
23、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国家、省、市突发事件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各专项预案中具体制定我区分级响应范围。 3.2.4 指挥与协调需要区政府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区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协调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3)协调有关镇街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5)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对特别重大、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州市 从化 突发 公共 事件 总体 应急 预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