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借款合同优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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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之间借款合同企业之间借款合同1我国立法对于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予以否定的,但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方式却不一样。企业间的借款行为比较常见,并发挥着较为重要的融资功能。完全否认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利于企业的融资和发展,也不利于部分企业资金的的充分利用,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有条件的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善企业间借款的法律规则,既有其现实意义,也有其理论价值。一、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私法的调整范围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是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经营方式选择权、生产经营决策权、资金支配运用权等内容。由于资金是企业经营发展最重要的要素,因
2、此资金支配运用权对于企业来说特别重要的。企业间借贷行为是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必定行为,是其经营权的充分体现,是企业处分自由资金的意思表示,为私法上的权利行使问题,属于私法的调整范围,国家公权力不应过多干预。二、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合同法未对借款合同的双方主体资格进行限制,最高院的司法说明对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企业作为具有独立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的民商事主体,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自由地确定将企业自由资金出借给其他企业,并可以与另一方协商确定合同的详细内容和形式。只要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公共利
3、益,就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企业间借款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给予其相应的法律效力是敬重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三、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符合公允和效率原则。公允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推断标准以调整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公允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以市场交易原则作为行为准则,公允合理地对待全部市场主体。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动,为维护市场的公允竞争,就应当逐步消退对企业间借款与正规金融活动的差别对待,并给予企业间借款与自然人间借贷相同的法律效力。 效率意味着市场主体运行合法高效,交易成本降低,社会财宝总量增加。企业间借款是非自然人之间根据双方约定转让闲置资金的行为,是资产信用原则的体现,
4、假如法律可以为其设置良好的交易规则,则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削减借贷双方的交易费用,加快交易速度,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因此,企业间借款合同与一般借款合同在法理上并无不同,依据私法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则,企业间基于自己真实意思形成的借款合同,在不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企业之间借款合同2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护照号: 联系电话: 住址: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护照号:住址: 联系电话: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护照号:住址: 联系电话:甲方因急需资金向乙方借款,甲乙双方本着同等、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借款用途甲方因业务须要
5、,向乙方临时借用资金,甲方同意以自有资金归还乙方借款。其次条 借款金额、利息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 元 );甲方指定存入账户: 户名: ,开户行: ,卡/账号:2、借款利息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甲方按借款额的标准月( 30天)计息,按月付息.第三条 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甲方应于借款到期的当日一次性归还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第五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 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2. 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1)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出借人未受清偿;(2) 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3) 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4) 其他严峻危害出借人权利的情形。4. 本合同项下出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担当连带担保责任,出借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5. 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让接着担当担保责任,保证期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第六条 反担
7、保条款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维护乙方的权益,甲方自愿向乙方供应无条件、不行撤销反担保。一、甲方同意以下列财产抵押于乙方作为反担保: 其他:二、反担保的范围: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手续费等)。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规定均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担当违约责任,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第八条 催告条款1、在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乙方有权向甲方书面催告,在乙方向甲方确定地址以挂号形式寄出信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2、本
8、合同所填列的住址即为各方预留地址,乙方与本合同各方的联系及可能的催告将按该地址进行,除非甲另以书面方式变更其住址。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声明条款1、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2、甲、乙方已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做了详尽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3、甲方均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4、本合同抵押物为住房的,甲方特
9、殊声明:该住房并非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如甲方违约,甲方同意通过拍卖等方式依法处分抵押物,甲方将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交出抵押物,并自行解决交出抵押物后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居住问题。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丙方(担保人):签约日期及地点:企业之间借款合同3借款单位: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地址:_邮码:_电话:_贷款单位:_法定代表人:_
10、职务:_地址:_邮码:_电话:_保证单位: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地址:_邮码:_电话: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淌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万元,用于_。其次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需共同遵守贷款方法,有关贷款事项按方法规定办理。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超安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
11、款方遭遇损失时,应按干脆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运用状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状况等,必需赐予便利。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方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担当责任,假如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盖章)_代表人_贷款方:_(盖章)_代表人_担保方:_(盖章)_代表人_年_月_日企业之间借款合同4应计征印
12、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运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须要缴纳印花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根据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首先须要明确的是,作为
13、经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但是依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详细问题
14、的说明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199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须要留意的是,金融企业与银行企业的区分,金融企业包括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银行金融企业是指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可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中的界定,也就是说对贷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贷款人必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15、准登记。由此可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缴纳印花税。此外,须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实质课税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应正确予以理解与运用,国家对贷款业务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规定,但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款业务,就营业税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运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作出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根据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
16、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综上所述,从税收层面上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是一种狭义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经济合同法所界定的广义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两者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却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企业之间借款合同5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乙方(借款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借款合同。一、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所需,不
17、得用于非乙方营业范围之外的目的,不得将借款转借他人。二、借款金额:人民币。甲方不得预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减掉先付利息后的金额计算。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每月 计算,按月计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时间分笔计息。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乙方银行账上时间为准。甲方如以现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应将现金全额缴存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该笔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时间以现金缴款单上银行印戳或电子银行回单时间为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每笔借款开出借据,借据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据应于乙方归还借款后交回甲方。五、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还款,还款前甲方应提前告
18、知与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账号。按月付息,合同期满本息全部结清。六、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运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运用部分,加收10%的罚息。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甲方经营业务有重大调整,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终止营业、破产清算,甲方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还款。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应在到期前30日内向对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甲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办理展期手续。八、其他:除因本合同规定事项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
19、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第一笔借款到账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方各执一份。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代表人:开户银行及帐号:乙方(借款方):地址:代表人: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企业之间借款合同6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须要,向甲方短期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为( )。其次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用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年日止。借款到期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
20、延期。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算、结息及罚息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2、借款利息自借款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乙方指定接受款项的账户为: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算,贷款到期后利随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3、罚息: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从逾期之日起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对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借款期限内按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复利,借款逾期后按本条本款第一项约定利率计收复利。第五条:借款的给付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给付借款,支付方式
21、为银行转账( ) 。第六条:还款原则1、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2、乙方必需在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或甲方同意宽限的期限)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1、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如乙方未能在20xx年5月14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乙方承诺无条件在20xx年5月 日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甲方取得上述土地运用权的他项权利。2、乙方抵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相关费用。3、乙方确认并保证用于此次借款抵押的土地运用权权属清晰,没有为其他第三人设定他项权利或其他形式的权利瑕疵。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
22、、财务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供应有关的用款安排、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应按甲方要求供应相关财务资料2、根据本合同约定运用借款,不得挪用。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4、乙方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躲避对甲方债务的偿还。5、在未还清甲方的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供应担保。6、本合同项下借款未清偿之前,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合资、停业、歇业、解散等足以影响甲方借款债权实现的行为,乙方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均应马上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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