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ppt课件(学生).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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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民法概述民法概述目的要求目的要求 l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民法是什么、民法的调整对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民法是什么、民法的调整对象有一个基本把握;明确民法的性质、民法的理念和象有一个基本把握;明确民法的性质、民法的理念和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 重点、难点重点、难点 : : 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民法性质;民法性质; 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语源一、民法的语源 二、我国民法的定义二、我国民法的定义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2 2条规定)条规定) 民法民法是是调整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
2、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民法的分类三、民法的分类(一)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一)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 (二)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二)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三)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三)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四)习惯民法与成文民法(四)习惯民法与成文民法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l一、研究民法调整对象的含义一、研究民法调整对象的含义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法人之
3、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系和人身关系。二、民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二、民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1 1、财产归属关系、财产归属关系 2 2、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流转关系 注:民法只调整注:民法只调整 平等主体之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 财产关系,决定财产关系,决定 他们发生财产关他们发生财产关 系必须是自愿的系必须是自愿的(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1 1、人身关系的含义、人身关系的含义 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指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指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其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人
4、身权。性的社会关系。其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人身权。 2 2、人身关系的类型、人身关系的类型 (1 1)人格关系)人格关系 (2 2)身份关系)身份关系 3 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 (1 1)非财产性)非财产性 (精神上的利益)(精神上的利益)(2 2)专属性(与人身不可分离)专属性(与人身不可分离)(3 3)平等性(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性(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第三节第三节 民法的沿革民法的沿革一、罗马法的编纂及其影响一、罗马法的编纂及其影响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学说汇纂法学阶梯法学阶梯查士丁尼新律查士丁尼新律二、近代民法二
5、、近代民法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三、现代民法三、现代民法瑞士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四、中国民法的发展四、中国民法的发展第四节第四节 民法的性质与任务民法的性质与任务l一、民法的性质一、民法的性质l 民法是民事权利为本位,以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法是民事权利为本位,以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为中心建立起来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和民事责任为中心建立起来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确立了财产权神圣和人身权神圣,契约自由原则。确立了财产权神圣和人身权神圣,契约自由原则。(一)民法是私法(一)民法是私法 以权利为中心,以私人平等自治为基本理念,其以权利为中心,以私人平等自治为基本理念,其内容体现为私
6、人利益。内容体现为私人利益。(二)民法为权利法(二)民法为权利法 民法制度民法制度基本基本以权利为轴心建立,以权利为轴心建立,且且多为授权性规范多为授权性规范,规规定定了了权利主体权利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合伙,行使权利方式自然人、法人和合伙,行使权利方式法律行为,权利的种类,权利保护法律行为,权利的种类,权利保护民事责任,权利民事责任,权利保护保护期间期间诉讼时效等,是以权利为中心的规诉讼时效等,是以权利为中心的规范体系。范体系。权利法权利法l 马克思:马克思:“民法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民法是人民自由的圣经”。l 孟德斯鸠:孟德斯鸠:“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民法以权利为本位,是每一
7、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以权利为本位,是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l 梅因:梅因:“一个国家文明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一个国家文明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知道。大凡半开化的国家,民法少而刑法多;进化的国就知道。大凡半开化的国家,民法少而刑法多;进化的国家,民法多而刑法少家,民法多而刑法少”。(三)民法为实体法(三)民法为实体法(四)民法为任意法(四)民法为任意法(五)民法为国内法(五)民法为国内法(六)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六)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如18条)l二、民法的任务二、民法的任务(一)保护社会成员的私权(一)保护社会成员的私权(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8、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第五节第五节 民法的渊源及效力民法的渊源及效力l一、民法的渊源一、民法的渊源l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之中。(一)宪法(一)宪法(二)民事法律(二)民事法律(三)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三)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中的民事规范(四)地方性法规中的民事规范(五)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五)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七)
9、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七)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八)习惯(八)习惯l二、民法的效力二、民法的效力l(一)对时间的适用范围(一)对时间的适用范围l(二)对空间的适用范围(二)对空间的适用范围l(三)对人的适用范围(三)对人的适用范围第二章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 目的要求目的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民法基本原则在立法和司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民法基本原则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意义有所认识,在观念上提升对民法性法实践中的意义有所认识,在观念上提升对民法性质的认识;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类型和内容。质的认识;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类型和内容。 重点、难点重点、难点 u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民
10、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u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u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含义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含义及其司法适用。及其司法适用。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民法基本原则概述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是民法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象的、最一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二、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二、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一)非规范性规定。(一)非规范性规定。 (二)强行性规定。(二)强行性规定。 (三)不确定性规定。(三)不确定性规定。
11、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一)指导功能(一)指导功能(二)约束功能(二)约束功能 (三)补充功能(三)补充功能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平等原则一、平等原则(一)平等原则的含义(一)平等原则的含义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应当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二)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 1、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2、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主体地位平等3、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二、自愿原则 (一
12、)含义 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为自由,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 (二)自愿原则的内容 1 1、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自由从事各种民事行为;自由从事各种民事行为; 2 2、允许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允许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 3 3、当事人的意愿优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的意愿优于任意性规范;4 4、确立了国家机关干预民事主体行为自由的合理界限。、确立了国家
13、机关干预民事主体行为自由的合理界限。三、诚实信用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一)含义(一)含义 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当事人之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基本准则。的基本准则。 (二)主要体现(二)主要体现1、诚实、诚实2、信用、信用3、善意、善意4、公平和衡平、公平和衡平四、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四、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一)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含义(一)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含义 即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即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越该权利的正当界限,损害
14、他人的权利和社会不得超越该权利的正当界限,损害他人的权利和社会利益,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利益,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构成权利滥用的认定(二)构成权利滥用的认定1 1、当事人有权利存在、当事人有权利存在2 2、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行为、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行为3 3、当事人的行为有滥用权利的违法性、当事人的行为有滥用权利的违法性 (三)滥用权利的法律后果(三)滥用权利的法律后果 1 1、剥夺权利滥用者的权利;、剥夺权利滥用者的权利; 2 2、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及时行使权利者,限制其权利的行、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及时行使权利者,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使。l五、公平原则五、公平原则(民法通则
15、民法通则第第4 4条)条)(一)含义(一)含义 指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公平原则是衡量当事人之间利益的标准。衡量当事人之间利益的标准。(二)主要体现(二)主要体现1 1、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平衡2 2、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平衡、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平衡3 3、负担与风险的平衡、负担与风险的平衡l六、公序良俗原则六、公序良俗原则(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7条)条) (一)含义(一)含义 公序公序= =公益公益+ +经济秩序经济秩序+ +计划计划 良俗良俗= =公德公德 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合称。是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合
16、称。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 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指国家和社会存在与发展所,是指国家和社会存在与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包括法律秩序以及隐藏必需的一般秩序,包括法律秩序以及隐藏在法律秩序背后的根本原则与根本理念。在法律秩序背后的根本原则与根本理念。 善良风俗善良风俗,是指特定国家和社会存在与发,是指特定国家和社会存在与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的伦理道德。展所必需的一般的伦理道德。(二)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二)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 1 1违反国家公序;违反国家公序;2 2危害家庭关系;危害家庭关系; 3 3违反性道德行为;违反性道德行为; 4 4违
17、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 5. 5. 违反公平竞争行为;违反公平竞争行为; 6 6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 7 7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8 8暴力行为。暴力行为。第三章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目的要求目的要求 u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实务分析的基本手段,对形成清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实务分析的基本手段,对形成清晰的分析思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晰的分析思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深刻领会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及其在民法体系构建中深刻领会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及其在民法体系构建中的意义;理解民事法
18、律关系变动的类型及原因的意义;理解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类型及原因民事法民事法律事实、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律事实、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以及保障民事权利实现的民事责任;掌握民事法律关系主以及保障民事权利实现的民事责任;掌握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及客体之间的内在关联关系。体、内容及客体之间的内在关联关系。 重点、难点重点、难点 u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u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 u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述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19、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的社会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的社会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二)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关系(三)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三)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 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和意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和意义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
20、关系的主体(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1 1、物、物物权客体;物权客体; 2 2、给付(行为)、给付(行为)债权关系客体;债权关系客体; 3 3、人身利益、人身利益人身权关系客体;人身权关系客体; 4 4、智力成果、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客体;知识产权客体; 5 5、权利、权利抵押权关系的客体抵押权关系的客体 主体为权利义务之所属,客体为权利义务之主体为权利义务之所属,客体为权利义务之所附,内容为权利义务之具体化所附,内容为权利义务之具体化一、物一、物 物:物:是指能够满足人的需要,具有稀缺性是指能够满足
21、人的需要,具有稀缺性和合法性,能够为人所支配、控制的物质对和合法性,能够为人所支配、控制的物质对象。象。二、物的分类二、物的分类 补充补充l 物的分类物的分类l 1 1、有体物与无体物、有体物与无体物l 2 2、流通物、限制流通物、流通物、限制流通物l 3 3、动产与不动产、动产与不动产l 4 4、特定物与种类物、特定物与种类物l 5 5、主物与从物、主物与从物l 6 6、可分物和不可分物、可分物和不可分物l 7 7、原物和孳息、原物和孳息l 8 8、可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可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l 9 9、单一物、合成物与集合物、单一物、合成物与集合物二、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意义二、民事法律关系要
22、素的意义(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整个民法逻辑体系展开与构建的基础展开与构建的基础 (二)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对整个民法学的(二)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对整个民法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司法实务工作(三)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司法实务工作者解决实践问题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者解决实践问题的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方法 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法律事实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变动一、一、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 (一)概念(一)概念l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发生、变更变更或者或者消灭消灭的
23、的客观现象客观现象。(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准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非行为事实非行为事实行为行为事件事件状态状态合法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事实事实行为行为违约行为违约行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三)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三)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所谓所谓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是指能够引,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客观事实的总和。客观事实的总和。l 二、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类型二、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类型 l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民
24、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发生指因一定的民事法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民事主体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律事实出现,民事主体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系 l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变更指因一定的民事法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l 1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l 2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l 3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l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消灭指因一定的民事法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终
25、结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终结第四节第四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一、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含义(一)民事权利的含义 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l 含义:含义:1 1、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2 2、民事权利是民法规定或者有权的国家机关认可的、民事权利是民法规定或者有权的国家机关认可的3 3、民事权利受国家强制力保障、民事权利受国家强制力保障(二)(二)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分类 1 1、财产权与人身权、财产权与人身权 2 2、绝对权与相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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