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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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的规范管理, 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 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装 饰装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非交通类)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钢管扣件安全管理工作。上海市建 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日 常监管具体实施工作。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钢管扣件的 安
2、全管理工作,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 日常监督工作。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负责行业自律、配合监管部 门,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和诚信管理。第四条(诚信管理) 11 本市建立钢管扣件电子诚信档案,记录钢管扣件供应、施 工使用、监理和检测等单位的管理行为,以及钢管扣件产品检 查、验收、检测、监督等信息。诚信信息将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对所提供的产品采用标识管理。 鼓励企业实施防护、模板、脚手架施工及其材料提供一体化。第五条(信息管理)本市建筑施工的钢管扣件实施信息系统辅助管理。钢管扣 件供应、施工、使用、监理和检测等相关单位应将工地钢管、 扣件管理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建筑建材业钢管扣件
3、监管信息 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钢管、扣件管理系统操作规定由市安质监总站另行发文。 第六条(钢管标准) 本市建筑工程中使用的钢管壁厚,采取分类管理,分区域推进的原则:一、在建工程用于材料堆放分隔或防护栏杆的钢管壁厚 应不小于 2.75mm;二、在建工程用于施工现场模板等扣件式钢管支撑承重支 架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 3.00mm,且应与方案计算参数一致; 三、在建工程用于施工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 3.24mm; 自发文之日起,内环线以内的工程按上述要求执行;内环至外环线以内的建设工程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之后按上述要求执行;外环线以外建设工程可过渡到 2016
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 按上述要求执行。第七条(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建立生产厂家、租赁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并选用合格钢管和扣件。 二、签订示范合同。钢管、扣件使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购销、租赁合同,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签定,明 确钢管、扣件的数量、质量保证书编号、规格型号、使用时限、 维修保养职责等信息,书面合同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备案。三、严格材料进场验收。施工单位应按进场批次对钢管、 扣件及其五金配件质量进行抽检,对于严重锈蚀、变形、出现 裂纹等不符合标准的钢管,以及重量不足或外观变形、出现裂
5、缝、螺栓出现滑丝等不符合标准的扣件,应责令退场;不合格 数量超过国家检验批次件标准的,应责令整个批次退场。施工单位应对钢管、扣件产品合格证、带编号的质量保证 书(见附件一)、年度检验报告以及扣件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 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书面材料报监理单位进行 审查。验收记录(见附件二)应存档备查。四、钢管、扣件应按规定进行送样复试。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对现场用于承重体系的钢管、扣件进行抽样,委 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试,每个工地钢管、扣件复试批次不得 少于 1 次。复试钢管不得少于 3 根;直角扣件不少于 16 只;对接、旋转扣件不少于 8 只。复试扣件不合格数量超过国家检 验批
6、次件标准的,应责令退场;更换批次重新复试仍然不合格 的,合同材料全部退场。五、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对钢管扣件有序分类堆放, 建立钢管扣件现场使用管理台账,记录产权单位、生产厂家、 规格数量、进出场时间及使用管理情况等。六、强化现场抽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承重支架施工 前以及搭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依据方案,对钢管壁厚及扣件 同时进行抽查(见附件三),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第十一条(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参与进场验收、抽样复试工作,并对其中钢管、扣件的数量、质量保证书编号、规格型号、使 用期限等内容以及验收、复试程序进行监管,发现弄虚作假或
7、 违反管理规定等情况,监理单位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 改。审查资料留存备查。二、监理单位应对脚手架、模板等支撑承重支架,尤其属 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支撑承重支架所使用的钢管、扣 件,进行抽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第十二条(抽样、检测单位职责)按照抽检分离、盲样检测的工作原则,加强建设工程的钢 管、扣件的抽样、实样检测管理。抽样单位在施工现场作业部位随机抽取检测样品,规范样 品的封存和标识。检测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对 钢管进行尺寸(外径、壁厚)及其相应的抗拉、弯曲等指标; 以及扣件的抗滑、刚度、抗破坏、抗拉等指标进行检测,出具 的检验报告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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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 施工现场 钢管 扣件 安全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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