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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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CNASCC4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二六年六月页脚内容105目 录0 引言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43 术语和定义. 4CNAS-CC42对CNAS-CC41第3部分的指南(G.3.1.1).54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64.1 认证机构.6 4.1.1 基本规定.6 CNAS-CC42对CNAS-CC41的4.1.1的指南(G.4.1.1G.4.1.6).6 4.1.2 组织结构7 CNAS-CC42对CNAS-CC41的4.1.2的指南(G.4.1.7G.4.1.31)9 4.1.3 分包13 CNAS-CC4
2、2对CNAS-CC41的4.1.3的指南(G.4.1.32G.4.1.36)13 4.1.4 质量管理体系.14 CNAS-CC42对CNAS-CC41的4.1.4的指南(G.4.1.37G.4.1.38)15 4.1.5 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和撤销认证的条件.15 CNAS-CC42对CNAS-CC41的4.1.5的指南(G.41.39G.4.1.42).16 4.1.6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16 CNAS-CC42对CNAS-CC41的4.1.6的指南(G.4.1.43G.4.1.44)17 4.1.7 文件.17CNAS-CC42对CNAS-CC41中4.1.7.条款的指南(G.
3、4.1.45.) .174.1.8 记录.18 CNAS-CC42对CNAS-CC41的4.1.8的指南(G4.1.46)4.1.9 保密1818 CNAS-CC42对CNAS-CC41的4.1.9的指南(G.4.1.47G.4.1.48)18 4.2 认证机构人员19 4.2.1 基本规定19 CNAS-CC42对CNAS-CC41的4.2.1的指南(G.4.2. 1G.4.2.9)19 4.2.2 审核员和技术专家的资格准则.21CNAS-CC42对CNAS-CC41的4.2.2的指南(G.4.2. 10)21 4.2.3 选择程序22 CNAS-CC42对CNAS-CC41的4.2.3的
4、指南(G.4.2.11G.4.2.20)22 4.2.4 审核人员的聘用24 4.2.5 审核人员记录24 4.2.6 审核组程序24 4.3 认证要求的变更24 4.4 申诉、投诉和争议25 CNAS-CC42对CNAS-CC41的4.4的指南(G.4.4.1G4.4.4)255 认证要求 255.1 认证申请265.1.1 程序信息265.1.2 申请26CNAS-CC42对CNAS-CC41中5.1.2.条款的指南 (G.5.1.1. - G.5.1.2.) 27 5.2 审核准备27CNAS-CC42对CNAS-CC41的5.2的指南(G.5.2.1G.5.2.2)275.3 审核28
5、 CNAS-CC42对CNAS-CC41的5.3的指南(G.5.3.1G.5.3.13)295.4 审核报告35CNAS-CC42对CNAS-CC41的5.4的指南(G.5.4.1G.5.4.6)365.5 认证决定37 CNAS-CC42对CNAS-CC41的5.5的指南(G.5.5.1 G.5.5.8)385.6 监督和复评程序39CNAS-CC42对CNAS-CC41的5.6的指南(G.5.6.1 G.5.6.16)395.7 证书和徽标的使用41CNAS-CC42对CNAS-CC41的5. 7的指南(G.5.7.1 G.5.7.5)425.8调阅组织与外部相关方交流的记录42CNAS-
6、CC42对CNAS-CC41的5.8的指南(G.5.8.1 G.5.8.5)42附件1审核员时间44附件2多场所认证491. 定义.492. 组织的资格准则.473. 认证机构的资格准则.504. 抽样准则.51附件3 职业健康安全审核员通用要求. 52附件4 已认可的认证证书的转换550. 引言571. 定义.572. 最低要求.570 引言0.1本文件是 CNAS-CC41的应用指南,依据CNAS-AC31(ISO/IEC导则66)、CNAS-AC11(ISO/IEC导则62)和国际认可论坛(IAF)发布的相关指南文件编制,同时参考了国外认可机构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的有关内容
7、,本文件可能随ISO/IEC及IAF对上述文件的修订而进行变化。0.2认可是遵照这些通用要求,对认证机构具有必要的能力和实施符合性评价体系可靠性的承认。0.3需要说明的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认证仅评价一个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不规定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要达到的具体水平,除非在相关认证标准中有具体规定。0.4为方便起见,CNAS-CC41的标题用黑体印刷,使用指南的地方为了便于参考,用“G”字母进行区分。0.5本文各处所使用的术语“应”表示那些反映CNAS-CC41要求的条款是强制性的,所使用的术语 “宜”表示由CNAS所提供的尽管不作为强制性要求的指南,但可以作为一种
8、得到承认满足要求的方法。如果认证机构的体系在任何方面未遵循本文件的要求,认证机构只有向CNAS证明他们的解决方法是以等效的方式满足本文件的相关要求时,才可以获准认可。0.6获得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应意识到如果其认可范围直接或间接涉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除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外,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也适用。0.7本文件的某些条款中并不仅限于CNAS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还涉及到了拟接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这并不是因为CNAS与这些组织之间有直接的关系,而是作为阐述CNAS对认证机构的核心要求的一种方式。只有通过强调GB/T28001标准中对寻求认证的组织的要求,才能明确的说明CN
9、AS希望认证机构所采取的步骤,以及应具备的能力。0.8本文件不是对拟认证的组织所遵循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制订、解释、减少或增加。对组织的要求已经包含在OHSMS标准(如 GB/T28001)中。本文件主要用于CNAS对认证机构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能力进行认可。然而,本文件也可以对寻求认证的组织有帮助,因为在本文件中描述了认证机构在确立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标准的符合性时所要审核的内容。0.9 CNAS在任何时候都应满足ISO/IEC导则61中 2.1条款的要求,保持公正性。然而,CNAS应随时准备与申请机构讨论本文件及其解释,且在适当时对适当条款的询问应做出回复。职业健康安
10、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对第三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以使其有能力和可信地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重要的是本文件所包含的要求应形成文件,并被视为对任何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ISO/IEC导则2与标准化及有关活动相关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GB/T19011-2003
11、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 ISO19011:2002)CNAS-AC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AC1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S-AC3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AC3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3 术语和定义ISO/IEC导则2 、GB/T19000、GB/T28001中的有关术语适用于本文件,此外还包括以下定义:3.1 组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业、政府机构或研究机构,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营或私营。
12、注:对于由一个以上的运行单元组成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元视为一个组织。 3.2 认证机构依据已发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体系中要求的任何补充规定,对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认证的第三方机构。3.3 认证文件表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体系中要求的任何补充规定。3.4 认证制度具有自己的程序规则和管理规则,并依此进行审核,以颁发认证文件和随后保持资格的一项制度。G.3.1.1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指南:审核:与认证某一组织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文件评审、审核、审核报告的编制,以及其他有关的必要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是确定该组织是否满足并有效实施了
13、批准认证所依据的特定标准的相关条款的全部要求,并为做出是否批准认证的决定提供充分的信息。徽标:机构使用的一种符号,作为表明其身份的一种形式,通常具有自己的风格。徽标也可是标志。标志:依法注册的商标或其他受保护的符号,它是按照认可机构或认证机构的规则颁发的,表明一个机构所运行的体系已被证明为可信或有关产品或人员符合某一特定标准的要求。不符合:缺少或未能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或不能依法提供安全和健康工作环境,或根据客观证据而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安全和健康工作环境或实现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情况。认证机构可自行定义不符合的不同等级和改进的领域(如
14、严重和一般不符合、观察项等),但任何不符合应按以下规定处理:实施纠正措施的允许期限应与不符合的严重程度保持一致,但一般不超过3个月。如果一个不符合对职业健康安全形成严重的威胁,认证机构应立刻恰当的、迅速的反应(如暂停审核直到消除风险或明显降低了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或不符合超过3个月尚未关闭,认证机构应迅速独立地对允许期限重新评估。4 对认证机构的要求4.1认证机构4.1.1基本规定4.1.1.1 认证机构运作所遵循的方针和程序应是非歧视性的,并以非歧视的方式对这些方针和程序加以实施。不得使用违反本文件的程序来阻碍或阻止申请人的认证申请。4.1.1.2 认证机构的服务应向所有的申请人开放,不应附
15、加不正当的财务或其他条件。不应以组织的规模或是否是某一协会或社团的成员以及获证组织的数量作为申请和认证的限制条件。4.1.1.3 对申请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遵循的准则应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或是与其职能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所给出的要求。如需对这些文件在某特定认证项目中的应用做出解释时,则应由相关的公正的委员会或具有必要的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说明,并由认证机构发布。4.1.1.4 认证机构应仅在拟认证的范围内规定其认证要求、进行审核和做出认证决定。4.1.1.5 组织有责任保持并评价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认证机构应对此做必要的检查和抽样,以确认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此方面运行的有效性
16、,认证机构应确认组织已对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做出了评价并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采取了纠正措施。CNAS-CC42对CNAS-CC41中4.1.1条款的指南(G.4.1.1 - G.4.1.6)G.4.1.1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领域获得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时应满足本文件的要求。G.4.1.2 4.1.1.1条要求认证机构不应实施任何形式的歧视,如加速或拖延申请等隐性的歧视行为。G.4.1.3 4.1.1.2条要求认证机构的服务向所有申请人开放。但不包括认证机构未被认可的业务范围,或认证机构决定在某特定类别的业务范围对任何组织都不提供的服务。例如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认证机构可
17、将其服务仅限于在某一特定地域内运作的申请人,或将其认证服务局限于已被认可业务范围中的某一技术领域或该领域一部分的组织。G.4.1.4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领域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应只可依据CNAS承认的认证标准颁发经认可的证书,且证书的覆盖范围应在其获准认可的范围内。如果认证机构根据CNAS-CC41的4.1.1.3条,依据GB/T28001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或规范性文件提供认证,该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应可以为公众所获取。G.4.1.5 4.1.1.3中“如需做出解释”这一规定应限于那些被CNAS承认的文件。3.2和3.3条款中的“体系中要求的任何补充规定”应指CNAS承认的对有关标准或导则的应用
18、提供附加或补充指南的文件。在例外情况下,认证机构在满足 4.1.1.3条要求的条件下也可自己发布补充文件。G.4.1.6 CNAS-CC41中 4.1.1.5条款的法律、法规符合性是指:a) 法规符合性的保持和评价是组织的责任。认证机构应规定本机构要进行检查和抽样,在这点上以建立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信任;且应确认:1)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的管理体系应持续符合法规的要求,这些要求应适用于组织的活动、人员和设备设施中的危险源和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认证机构对能够实现上述符合性的体系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实施予以确认。2) 组织已评价了法规符合性,且能表明在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19、况下已采取了措施。b) 认证机构应制订程序,以明确在认证机构的活动中一旦发现组织的活动与相关法规要求的不符合或是潜在的不符合时,认证机构将采取的具体措施。这一程序应包括要求将所有发现的不符合通知受审核方。重要的是认证机构将这一程序提前告知组织。c) 认证机构应意识到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要求(适用于组织的)可能覆盖现场边界的内部和外部区域,且可能被多个政府部门管辖,认证机构应能证明已充分考虑到这些方面。4.1.2组织结构认证机构的组织结构应能对其认证提供信任。认证机构尤其应:a) 保持公正;b) 对其所做的有关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和撤销认证的决定负责;c) 确定对下列工作全面负责的管理层(委
20、员会、小组或个人):1) 按本文件的规定实施审核和认证;2) 制定认证机构运作的方针;3) 做出认证决定;4) 监督其方针的实施;5) 监督认证机构的财务;6) 需要时授权委员会或个人代表管理层开展规定的活动;d) 有证实其为法律实体的文件;e) 具有一个保证公正性的组织结构并形成文件。文件中应有确保认证机构运作公正性的条款。该组织结构应使密切相关的各方均能参与制定有关认证制度内容和运作方面的方针和原则;f) 确保认证决定由非实施审核的人员做出;g) 具有与其认证活动相应的权利和职责;h) 具有充分的安排,以解决其运作和/或活动所引发的责任;i) 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认证制度运作所需的资源;j)
21、 在一位高级主管领导下,根据认证工作的类型、范围和工作量配备充足的人员,他们应具有与所实施的工作相适应的必要的教育、培训、技术知识和经历;k) 具备按4.1.4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本机构有能力运行对组织进行认证的制度; l) 具有区分对组织认证和本机构其他活动的方针和程序;m) 确保高级主管和全体人员均免受任何有可能影响认证结果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n) 具有正式的规则和结构,对所有参与认证过程的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加以规定,这些委员会应免受任何有可能影响认证结论的商业、财务和其他的压力;(见注1)o) 确保相关机构的活动不影响认证活动的保密性、客观性或公正性,并且不提供:1) 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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