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维护技术规程完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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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综合管廊技术规程目录1总则32术语33基本规定63.1 一般规定63.2 维护内容73.3 日常养护73.4 小修工程73.5 应急抢修83.6 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更新建议84 技术管理94.1 一般规定94.2维护过程管理104.3 作业安全管理104.4 备品条件和应急物资管理114.5 技术档案管理114.6 公用管线管理114.7 维护质量评定125 土建工程125.1 一般规定125.2 检查与检测135.2.1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的日常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135.2.2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的定期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45.2.3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的沉降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65.
2、2.4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的渗透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75.2.5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的混凝土碳化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85.2.6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的特殊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85.3 钢筋混凝土构筑物195.3.1 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的维护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95.3.2 钢筋混凝土管段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95.3.3 变电室和监控中心构筑物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205.4 附属设施215.4.1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的维护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15.4.2 桥(支)架应每季度检查1次215.4.3 排水设施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225.4.4 通风口、投料口(混凝土构筑物)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3、;225.4.5 爬梯、爬杆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235.4.6 装饰层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235.5 管线引入与地面设施245.5.1 管线引入与地面设施的维护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45.5.2 管线引入与地面设施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245.5.3 管线引入及地面设施的维护内容、周期和方法应符合表5.5.3的规定255.6 防渗堵漏255.6.1 综合管廊防渗堵漏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55.6.2 综合管廊防渗堵漏应符合以下要求:265.6.3 综合管廊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堵漏:266 附属工程286.1 一般规定286.2 消防系统286.3 供配电系统296.3.1 综合管廊的供配电系统
4、组成296.3.2 变配电站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296.3.3 电力电缆线路的维护应负荷一下要求366.3.4 防雷及接地设施应符合一下要求:396.4 照明系统416.4.1 照明系统的维护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6.4.2 照明系统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416.5 监控与报警系统426.5.1 监控与报警系统组成426.5.2 监控中心机房的维护应符合以下的要求:426.5.3 计算机与网络系统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44现场监控设备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47传输线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49通信系统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506.6 通风系统526.1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包括526.6.2 风机的
5、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526.6.3 通风口、风管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536.6.4 排烟防火阀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556.6.5 空调系统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556.7 排水系统566.7.1 综合管廊排水系统包括566.7.2 管道、阀门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566.7.4 水位仪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586.8 标识系统59附录A 渗漏检测方法591 总 则623 基本规定633.1 一般规定633.2 维护内容633.3日常养护633.3.1常规保养主要工作内容包括:633.3.2定期检查与测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643.3.3软件与数据维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643.4小修工程643
6、.4.1小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643.4.2小修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包括:653.5应急抢修653.6设备大中修和更新建议654 技术管理654.1一般规定654.2维护过程管理664.5技术档案管理664.6公用管线管理665 土建工程665.1 一般规定665.2检查与检测675.2.1 日常检查675.2.2 定期检测675.2.5 混凝土碳化深度超出混凝土保护层的,需进行混凝土的密封处理。675.2.6特殊检测676 附属工程676.1 一般规定676.2 消防系统686.3 供配电系统686.5 监控与报警系统696.6通风系统711总则1.0.1 为加强城市综合管廊维护管理,统一维护技
7、术标准,提高城市综合管廊维护质量,使城市综合管廊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处于其使用寿命,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上海市市域内城市综合管廊设施的养护维修。1.0.3 城市综合管廊的维护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综合管廊 utility tunnel建于城市地下用于敷设多种市政公用管线的市政公用设施。2.0.2 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 cast-in-site utility tunnel采用在施工现场支模、整体浇筑混凝土的综合管廊。2.0.3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 precast util
8、ity tunnel综合管廊分节段在工厂内浇筑成型,经出厂检验合格后运输至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成为整体,包括仅带纵向拼缝接头的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和带纵、横向拼缝接头的预制综合管廊。2.0.4 公用管线 utility pipeline owner敷设在综合管廊内的电力、信息(电信、有线电视等)、给水、燃气等公共设施管线。2.0.5 管线单位 utility pipeline owner敷设在综合管廊内公用管线的权属单位。2.0.6 综合管廊主体结构 the main structure of the utility tunnel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是指构成综合管廊的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体以及与综合管廊承重
9、结构相连成为整体的变电室和监控中心和构筑物等。2.0.7 综合管廊附属工程 subsidiary facility of the utility tunnel用于维护综合管廊正常运行的消防、排水、通风、照明、电气、通信、安全监测以及标识等系统。2.0.8 综合管廊引入设施 intry of facilities of the utility tunnel引入设施是指用于公用管线从综合管廊外敷设至综合管廊内所需的接口设施,包括综合管廊内的预留孔,综合管廊外的预埋管、工作井以及路面的井口设施等。2.0.9 投料口 manhole用于将各种管线和设备吊入综合管廊内并满足人员出入而在综合管廊上开设的洞
10、口。2.0.10 通风口 air vent供综合管廊内外部空气交换而开设的洞口。2.0.11 集水坑 sump pit用来收集综合管廊内部渗漏水或供水管道排空水、消防积水的构筑物。2.0.12 安全标识 safety mark为便于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分类管理、安全引导、警告警示而设置的铭牌或颜色标识。2.0.13 电缆支架 cantilever bracket具有悬臂形式用以支承电缆的刚性材料支架。2.0.14 电缆桥架 cable tray 由托盘或梯架的直线段、弯通、组件以及托臂(悬臂支架)、吊架等构成的具有密集支承电(光)缆的刚性结构系统的全称。2.0.15 防火分区 fire compa
11、rtment 在综合管廊内部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阻火包等防火设施进行防火分隔,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2.0.16 阻火包 fire peotection pillow用于阻火卦堵又易作业的膨胀式柔性枕袋状耐火物。2.0.17 定期维护 periodic maintenance对综合管廊设施设备按一定时间周期进行保养、维护的养护方法。2.0.18 监控系统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system使用采集、监视和处理设备,通过收集、处理综合管廊运行状态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工作状态等信息,对相应设施的工作状态进行控制 ,以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行的系统。2.0
12、.19 闭路电视系统 CCTV-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system通过摄像机以及附属设备(如镜头、云台等)采集综合管廊内视频图像信息,通过光纤传输至监控中心并在监控中心的监视器或投影显示屏上显示的系统。2.0.20 红外入侵报警系统 infrared intrusion alarm system采用红外技术检测和判断是否有物体侵入综合管廊并向监控中心发送相关报警信息的系统。2.0.21 自动井盖 automatic manhole cover用于综合管廊各种地面井口的自动控制井盖,由监控中心监测其开/关状态,控制其开启/关闭操作,自动井盖的控制部件执行开/关动作;
13、在紧急情况下自动井盖同时具备手动开启的逃生功能。2.0.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用于自动发现和通报火灾早期灾情,有利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系统。2.0.23 水喷雾系统 hydraulic spray fire system利用高压水并经过各种形式的雾化喷头,喷射出雾状水流以扑灭火灾的系统,又称水雾灭火系统。2.0.24 通风系统 ventilation system在综合管廊运行中为改善管廊内部空气环境、排除有害气体和余热所采用的净化空气设备。2.0.25 设施保护区 protection area of the municipa
14、l tunnel 在综合管廊上方投影以及综合管廊地面设施的周边划定的为保障综合管廊安全运营的区域。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 3.1.1 综合管廊维护必须保证综合管廊土建工程安全稳定、附属工程工作可靠。3.1.2 综合管廊维护工作就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维护单位承担,维护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相应专业、工种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3.1.3 综合管廊宜采用安全、可行的技术手段,实现对主体结构和附属工程和各个系统和自动检测,实时掌握其运行状态。3.1.4 综合管廊宜建立维护管理信息系统,对设施运行状态、维护过程信息、系统安全情况 等进行动静态相结合的管理。3.1.5 综合管廊应实施设施保护区管理
15、。需在设施保护区内开展施工作业等活动的,应与综合管廊管理单位联系,经协调同意后方可实施。3.1.6 敷设在综合管廊内的公用管线的权属单位应按年度编制维护计划,报综合管廊管理单位并经协调平衡后统一安排公用管线的维修时间,公用管线权属单位应严格按照统一安排的维护时间实施所属管线的维护。3.1.7 在综合管廊内的公用管线需进行施工作业时,应服从综合管廊管理单位的管理,并按相应的技术规程要求作业。3.1.8 综合管廊维护应选用合格、适用的材料与配件,并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不断提高维护水平和设施性能。3.1.9 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仪器仪表,包括附属工程各系统所属的仪器仪表和维护使用的仪器仪表,
16、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计量检定。3.2 维护内容 3.2.1 综合管廊维护包括日常养护、小修工程、应急抢修等内容。3.2.2 日常养护是对综合管廊进行预防性、经常性和周期性的维护,主要有常规保养、检查与检测等内容。3.2.3 小修工程是以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行为原则,采用定期轮修和重点检修的方式,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设施设备以及部件进行必要的维修或更换。3.2.4 应急抢修是在综合管廊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以快速处置设施设备故障和全面恢复其功能为目的进行的维护工作。 3.3 日常养护 3.3.1 通过对综合管廊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准确掌握综合管廊的运行质量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的解决综合管廊设施设备运行
17、中的问题,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行。3.3.2 常规保养是对综合管廊设施设备周期性进行的巡检、保洁、保养和维修。3.3.3 检查是对综合管廊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的基本技术状况检查。3.3.4 检测是对综合管廊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专项技术状况检查、系统性功能试验和性能测试。3.3.5 在日常养护中应全面做好养护记录,定期进行养护记录数据分析,编制综合管廊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的专项报告和年度报告。 3.4 小修工程 3.4.1 小修工程应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综合管廊各种设施设备的不同技术特征,通过对日常养护检查检测数据的分析,判断其运行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作为安排小修工程的依据。3.4.2 小修工程
18、主要包括设施缺陷的修理、不达标设备的维护或更换、易耗品和易耗部件定期或按需更换等内容。3.4.3 小修工程应根据综合管廊设施设备的不同类型和技术特征,参照相应的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对于重要设施、设备和部件的小修工程,应按照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包括前期方案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和测试验收等工作内容。3.5 应急抢修3.5.1 综合管廊设施设备的应急抢修工作应满足综合管廊安全运营要求,加强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抢修和事后完善恢复等方面的管理。3.5.2 应急预案应根据综合管廊运营和管理特点,按照设施设备技术特征分类制定,具体落实设施设备故障处置作业人员和处置技术方案。处置技术方案宜包括故障定位方法、故障
19、处置作业步骤、故障设施设备的快速功能恢复方式等内容。3.5.3 在综合管廊设施设备故障应急抢修中,必须按照相应故障设施设备的技术特征,参照相应的技术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作业,防止因不规范作业导致故障扩大。3.5.4 在应急抢修处置中需要使用工程作业时,抢修处置作业应参照设施设备类型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实施,作业完成后应按相关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测试和验收。3.5.5 综合管廊设施设备的应急抢修涉及管廊敷设的公共管线时,必须及时联系公共管线权属单位,协同处置。3.6 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更新建议3.6.1 综合管廊设施设备经检测或专项测评确定其运行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其功能、性能无法满足应用和管理要求,经维
20、修后仍无法达到或满足要求时,应安排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或专项工程。3.6.2 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应定期进行检查与检测,并根据检查与检测专项报告的意见编制大中修项目计划。3.6.3 综合管廊其他设施设备应根据其功能、性能以及运行质量,并结合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设计使用寿命组织实施大中修、更新或专项工程。3.6.4 日常养护过程中记录的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数据和分析报告、针对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的专项检测报告,可作为启动大中修工程、更新或专项工程的依据。3.6.5 综合管廊部分设施设备的建议使用年限见表3.6.5。 表3.6.5 综合管廊部分设施设备建议使用年限序号设备种类使用年限备注1供配电设备25可参照设
21、计使用年限或产品设计寿命2电力电缆线路253一般电气设备15-20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设计寿命4机械设备15-20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设计寿命5金属部件与金属管线16-206计算机及通信设备8-10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设计寿命7通信线路258其他弱电设备4-8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设计寿命9消防设备10-15可参照设计使用年限或产品设计寿命10消防器材5-10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4 技术管理4.1 一般规定4.1.1 综合管廊维护应建立配套的技术管理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4.1.2 综合管廊技术管理包括维护过程管理、作业安全管理、备品备
22、件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公用管线管理以及维护质量评定等内容。4.1.3 综合管廊技术管理应融入维护工作的全过程,为综合管廊维护的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支持。4.2维护过程管理 4.2.1 维护过程管理应包括养护计划编制、养护作业流程制定、作业过程记录与过程监管等内容。4.2.2 综合管廊维护计划应根据本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参考前期设施设备运行质量状态编制,明确维护对象、维护内容、维护时间安排以及维护所需资源组织等内容。4.2.3 针对综合管廊日常养护、小修工程、应急抢修不同的技术特征,制定相应的作业管理流程,明确作业启动节点、质量和安全控制点、过程监管要点、事后检验要求和标准等内容。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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