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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预案编号: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单位: 南平市人民政府 版本号: 201406 实施日期: 2014年7月 目 录1.总则0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21.4工作原则21.5预案体系与关系32.组织机构与职责42.1组织机构42.2成员单位职责83监测与预警113.1监测113.2预警114.5 信息公开194.6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194.7 应急终止195总结评估205.1总结评估205.2奖惩206应急保障206.1人力资源保障206.2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216.3通信与信息保障216.4技术保障216.5 宣传保障216.6 经费保障217宣传、培训与演
2、练217.1公众宣传217.2培训227.3演练228附则228.1名词术语228.2预案管理与更新228.3预案实施时间23附件1各成员单位通讯录1附件2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3附件3南平市环境空气监测、气象条件基本情况表33附件4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程序图34附件5大气环境监测应急网络分布图35附件6南平市大气重污染信息报告表36附件7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变更记录表37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城市大气重污染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大气重污染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制订本预案。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3、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5)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033号)(8)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317号)(9)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10)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11)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12)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2号)(13)
4、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14)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2013504号)(15)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函200962号)(1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7)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18)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9)南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1)南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2)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政办 2013
5、80号)(24)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332号)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平市辖区内,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置的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其中南平市区位于延平区,因此本预案适用于延平区及所辖区域。本预案所指的大气重污染,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平战结合,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
6、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延平区大气重污染应对由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筹领导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市按照污染分区,统筹实施区域预警、响应。加强预警、提前响应。建设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平台,气象和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提高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提前预报、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
7、意识及参与意识。1.5预案体系与关系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四个类型,其中突发环境事件属事故灾难事件类型。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南平市及下辖县(市、区)政府和环保部门、国家、省、市重点监控企业、较大及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都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因此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是南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统领南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上与国家、福建省等上级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南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其下级预案包括市直部门大气重污染专项实施方案,市辖各县(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大气重污染专项
8、实施方案,其中南平市区位于延平区,因此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包含延平区及所辖区域,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南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南平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南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直部门大气重污染专项实施方案公共卫生类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南平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含延平区)事故灾害类应急预案市辖各县(市)、园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企事业应急预案社会安全类应急预案其他应急预案其他应急预案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大气重污染专项实施方案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图1 预案体系与关系图2
9、.组织机构与职责2.1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市政府成立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工作机构包括指挥部办公室、应急保障组和应急处置组,其中应急保障组包括专家组、监测组、预警组、督查组和基础保障组;应急处置组包括健康防护组、工业污染减排组、机动车污染减排组、扬尘污染减排组、农业污染减排组和生活污染减排组。专家组监测组预警组督查组基础保障组应急处置组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保障组健康防护组工业污染减排组机动车污染减排组扬尘污染减排组农业污染减排组生活污染减排组图2 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图2.1.1指挥机构市政府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应
10、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延平区政府、建瓯市政府、建阳市政府、武夷山市政府、邵武市政府、光泽县政府、顺昌县政府、政和县政府、松溪县政府、浦城县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补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
11、大气重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2、组织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南平市区大气重污染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政策措施。3、指导各县(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急行动方案的制定,指导县(市、区)开展大气重污染处置工作。4、指挥、协调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和大气重污染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大气重污染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5、向市政府及省环保厅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批准有关信息的发布。6、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专家组,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保障应急处置中所需的人员、物资、
12、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各成员单位应当制定部门大气重污染应急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7、负责组织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1.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重污染天气进行会商。2、根据市大气应急指挥部授权,发布南平市区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3、根据市大气应急指挥部指示
13、,传达应急指挥部部署,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的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4、承办各地在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中需要市大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支援的具体事项。5、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1.3应急保障组(1)专家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响应过程专家会商,根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档案、响应等级提出限制、关停的建议和要求,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科学支撑与技术指导。(2)监测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成立监测组,主要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工作方案,完善空气质量和气象监
14、测网络,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监测,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3)预警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预警组,主要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方案,根据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实施预警,跟踪分析预警反馈信息。(4)督查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等单位成立督查组,主要负责对各相关单位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5)基础保障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成立基础保障组,主要负责落实应对重污染天气所需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资金以及制度等应急保障工
15、作。2.1.4应急处置组(1)健康防护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健康防护警示,落实各项健康防护措施。(2)工业污染减排组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牵头,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负责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关停高污染燃煤工业锅炉等各项工业污染减排措施。(3)机动车污染减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加,负责落实机动车限行、停驶等各项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4)扬尘污染减排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工地围挡、停工、道
16、路保洁等各项扬尘污染减排措施。(5)农业污染减排组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等各项农业污染减排措施。(6)生活污染减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制露天烧烤经营等各项生活污染减排措施。2.2成员单位职责2.2.1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当地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按要求编制本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按照市应急预案要求,执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同时加强监管巡查,禁止露天直接焚烧树叶、垃圾等废弃物。2.2.2
17、市直有关部门市环保局:根据国家、省相关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网络,积极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评价与预报,研究制定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应急行动方案,动态掌握本地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和污染排放强度;牵头编制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污染级别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加强对工业废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会同市有关部门提出强制性污染物减排方案;加大对煤堆场、砂石堆场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采取防尘措施;指导县(市、区)制定秸秆焚烧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查处违法行为。市气象局:监测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分析未来天气过程趋势,为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适时组织采取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
18、;与市环保局共同实施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市委宣传部:研究制定确保信息有效传递的应急行动方案;加强对本预案的宣传,畅通发布渠道,加大大气污染健康防护信息、公民和企业节能减排措施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污染防治的参与意识;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市经贸委:会同市环保局研究制定工业企业产能限制应急行动方案,落实工业企业污染工序停产、限产措施,督促、指导、检查下级相关部门落实工业企业污染工序停产、限产措施;协调电力能源调配,临时增加采购市外电力,减少或停用燃煤机组发电。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大气重污染应急行动方案,并指导中小学和幼儿园做好防范教育工作,督促直属学校和区
19、教育局依据应急行动方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并进行督查,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大气重污染机动车限行应急方案,查处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和无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禁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行动方案;建立重点工地名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防尘措施或停止产生扬尘的户外作业。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预警和应急经费支持,确保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平台的建设,应急处置相配套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局:组织市本级并督促、指导下级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负责对特殊
20、人群的健康防范指导,组织开展空气污染的健康防范等科普知识宣传;研究制定医疗救助应急行动方案。市交通局:研究制定公共交通应急行动方案,保障市公共交通运力,方便公众出行;落实营运类车船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加大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并落实渣土运输等各项强制措施,限制露天烧烤经营。市农业局:负责制定落实大气重污染时禁止农作物秸杆、落叶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焚烧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和措施,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会同市经贸委临时增加市外电力的采购,并做好电力调配工作。针对工业、机动车污染减排治理采用绿色环保技
21、术和设备方面,提供相应的政策、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负总责,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全面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2.2.3 大气污染源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大气污染控制和防治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大气重污染各项应急指令。3监测与预警3.1监测建设重污染天气污染检测预警体系,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业务平台。环保、气象部门应及时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专家会商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
22、为预警、响应工作开展提供决策依据。3.2预警3.2.1先期预警当延平区或其它所辖县(市)将出现持续大气中度污染(151AQI200)时,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预警准备;通知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大对重点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建筑施工和露天焚烧等的监管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3.2.2预警分级按照大气污染的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我市重污染天气分为二级,分别为级(橙色)、级(红色)预警,级预警为最高级别。级预警(橙色):预测未来2天,延平区或其它两个所辖县(市)将出现持续两天及以上大气重度污染(201AQI300),发布级预警。级预警(红色):预测未来2天,延平
23、区或其它两个所辖县(市)将出现持续两天及以上大气严重污染(AQI301),发布级预警。3.2.3预警发布与解除3.2.3.1 预警发布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应及时组织联合会商,确定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理范围、污染程度及变化趋势,并组织专家会商,对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进行污染潜势分析,预判已经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预警信息,并经应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按预警级别发布预警。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通知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准备。整个应急措施自次日000正式开始。因生产安全、民生保障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采取
24、规定应急措施企事业单位或部门,应在当日将书面请示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预警信息内容:未来24小时(指次日000-2400)、48小时(指次日000-第三日2400)城市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AQI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预警等级、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因沙尘暴、臭氧、燃放烟花爆竹等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应予以说明。3.2.3.2 预警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一旦未来空气质量不满足级或级大气重污染预警条件时,将预警解除信息报南平市大气重污
25、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预警解除信息进行研判(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会商,形成专家委员会意见),报经应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向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社会通报和发布预警解除信息。级预警的发布与解除由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时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级预警发布与解除由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3.2.4 预警措施3.2.4.1级预警措施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博客、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要求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控
26、,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应及时组织专家联合会商,对大气重污染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3.2.4.3 级预警措施在采取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宣传贯彻各项应急措施的内容和必要性,争取公众支持。公安、消防、武警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准备工作。4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二级响应:1、当发布级预警时,启动级响应;2、当发布级
27、预警时,启动级响应。4.2 响应程序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同步,即启动预警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当某县(市)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应立即启动该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等级的预警、响应措施,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相邻县(市)监测数据的提供和减排措施的执行。响应信息发布后,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应急保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应急响应执行情况、效果及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并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组进行会商,适时调整响应等级;对建议终止响应的,经相关领导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宣布终止响应,并解
28、除相关措施。4.3指挥与协调启动级响应时,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调度应急响应;启动级响应时,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挥调度应急响应。4.4 应急监测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环保、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4.5 响应措施本预案响应措施针对延平区发生重污染天气且符合预警级别时启动。县(市)、园区响应措施由本县(市)、园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根据预测的AQI指数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因沙尘暴导致的重污染天气不执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4.5.1 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
29、措施(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广播电视台、报社、通信公司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如不可避免需采取防护措施;倡导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2)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3)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门诊医务人员数量。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台、报社、通信公司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2)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公众
30、、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6)企事业单位停止开放景观灯光。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工业减排措施市经贸委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量达到20%以上。市环保局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增加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2)防止扬尘措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31、,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限制露天烧烤经营;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频次,主要街道清扫每日4次以上,确保道路清洁卫生;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400-1200点。(3)机动车减排措施市公安局负责,大货车、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市区内行驶(保障民生的货物运输除外),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4)其它措施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
32、局、市农业局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禁止明火烧烤、烧荒以及树叶、垃圾焚烧等行为。市农业局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禁止焚烧秸秆。市气象局负责,具备人工增雨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市公安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延平区政府等负责,按照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城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南政综2009204号)文件规定,加大对非法燃放行为执法检查频次。4.5.3 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广播电视台、报社、通信公司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
33、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需采取防护措施;倡导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2)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运动。(3)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门诊医务人员数量。(4)相关批准和承办单位负责,在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广播电视台、报社、通信公司等补充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2)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3)公众、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
3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6)企事业单位停止开放景观灯光。(7)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工业减排措施市经贸委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量达到50%以上。发电、热电企业限制未上脱硝设施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2)防止扬尘措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
35、至少每3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8次;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全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限制露天烧烤经营;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频次,主要街道清扫每日4次以上。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0400-1200点。(3)机动车减排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市区。公务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运输车辆除外)。(4)其它措施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农业局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禁止明火烧烤、烧荒以及树叶、垃圾焚烧等行为。市农业局牵头,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禁止焚
36、烧秸秆。市气象局负责,具备人工增雨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市公安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延平区政府等负责按照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城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南政综2009204号)文件规定,加大对非法燃放行为执法检查频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整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4.6 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审查批准后统一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包括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大气重污染首要污染物、受影响的区域,可能持续的时间和发展趋势、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以及下
37、一步工作措施等。信息发布应当准确、客观、真实,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4.7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响应联络图,建立监督机制,编制督查方案,组建检查队伍。指挥部督察组按照事先制定的督查方案采用巡查、抽查的方式检查各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启动响应和落实响应措施情况,发现没有严格落实响应措施的,应现场进行纠正,督促落实。对于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市环保局要将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主要污染物变化范围、污染等级、相关原因分析、污染趋势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报省环境保护厅,直至应急结束。4.8 应急终
38、止根据未来2天空气质量预测及气象条件预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现状、发展趋势,当重污染天气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经指挥部领导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宣布降低响应等级或终止响应,并向社会发布。各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应急行动,并完成应急处理情况的上报与发布,市环保局继续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5总结评估5.1总结评估应急终止后,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对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开展效果做出总结,对预警应急时期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以及气象、经济、能源、生活等各方
39、面数据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梳理分析,对应急措施的效果、应急程序的响应、各部门的执行以及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预测,检验各项应急措施的实际改善效果,科学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针对应急响应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应急预案做进一步补充完善。5.2奖惩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6应急保障6.1人力资源保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应急能力保障,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预测预报能力保障,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专家技术保障,市卫生局负责医护应急保
40、障。6.2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与市气象台联合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预测预警能力。6.3通信与信息保障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利用办公电话和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6.4技术保障以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的专家为主,成立南平市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会商专家委员会,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为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提供科学技术支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5 宣传保障市委宣传部要负责在预案制订和发布过程中
41、,加强宣传教育,争取大多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舆论宣传,普及相关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到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监督举报大气污染事件,全社会动员,形成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局面。6.6 经费保障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大气重污染处置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7宣传、培训与演练7.1公众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博、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
42、护常识和技能。7.2培训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订落实应急及管理人员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其专业技能及应急响应能力。7.3演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专家对演练进行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8附则8.1名词术语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主要包括SO2、NOX、PM10、PM2.5、CO以及O3指标。大气污染严重程度: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严重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8.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
43、并委托市环保局解释。各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企事业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或实施方案。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对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动态更新。8.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通讯录2、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组通讯录3、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专家组通讯录4、南平市城市大气重污染风险评估报告5、 2012年南平市大气污染排放情况调查表6、南平市环境空气
44、监测、气象条件基本情况表7、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程序图8、大气环境监测应急网络分布9、南平市大气重污染信息报告表10、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变更记录表附图 附图1 南平市行政区划图 附图2-1 南平市大气污染SO2重点工业源分布图 附图2-2 南平市大气污染NOx重点工业源分布图 附图2-3 南平市大气污染烟粉尘重点工业源分布图 附图3 南平市城市主要交通路网图 附图4 南平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24附件1南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通讯录组织机构组织机构职务单位名称或职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吴荣才副总指挥市环保局局长毛向东副总指挥市气象局局长伍毓柏指挥部办公室
45、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局长毛向东办公室副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金发光18950688668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朱文婷18950607005市环境保护局杨 晖18950688627市气象局黄元森13950654818市公安局李书贵1390509308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 涛8722980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张丽珍8864581市财政局张福淼8863935市卫生局郑春生8869120市交通运输局唐震宇8869312市教育局冯 磊13860033958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叶 红8822793市农业局陈春花1396069064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永昼18950616656延平区政府林建勇6161638建瓯市政府陈 挺3867796建阳市政府赵雪银5826252武夷山市政府王 昊18960695353邵武市政府陈锦文13055831799光泽县政府黄文龙18965367213顺昌县政府姜振华7853028政和县政府郭 熹3328432松溪县政府蔡璐茜2330369浦城县政府徐钢兰13905095508武夷新区管委会陈忠民18950688678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郑 炜18960618315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陈志强153069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