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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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试行)SD 220-87 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试行)SD 220-87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材料第三章 沥青混凝土的制备第四章 沥青混凝土面板铺筑第五章 沥青混凝土心墙铺筑第六章 沥青混合料低温季节与雨季施工第七章 观测设备埋设第八章 施工技术管理附 录 附录一 技术名词说明 附录二 沥青混凝土防渗墙质量检验项目及要求 附录三 沥青混凝土防渗墙质量检验的试验方法 附录四 沥青混凝土现场隔套取样方法 附录五 沥青混凝土简易快速抽提试验方法 附录六 沥青混凝土面板渗气检验方法编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
2、施工规范(试行)SD22087的通知(87)水电水建字第18号 为了提高我国水工建筑沥青防渗技术水平,保证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防渗墙的工程质量,我部委托陕西省水利水保厅及陕西机械学院水利水电科研所为主编单位,编制了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试行)SD22O87,经审查,现予颁发,于1988年1月1日起试行。由于该规范在我国是首次编制,为了逐步完善,望各单位在试行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试行中的问题、意见和有关资料及时寄送我部水利水电建设局。 1987年 6月 12日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级土石坝的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的施工。、级该类工程以及蓄水池
3、、渠道等其他水工建筑物的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的施工可参考使用。 第102条 防渗墙的沥青混凝土施工必须满足设计所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安全生产。 第103条 有关沥青混凝土的各项试验,可参照本规范附录的规定方法进行。 第104 条 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正常施工日的气象条件为: 一、日平均气温在5以上。 二、日降雨量小于5mm。 第 105 条 沥青混凝土防渗墙不宜在夜间施工。 第106条 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正式施工前,应进行现场铺筑试验,以确定沥青混合料的施工配合比、施工工艺参数,并检查施工机械的运行情况等。第二章 材 料第一节 沥 青 第211条 水工沥青混凝土使
4、用的沥青应采用石油沥青,其品种和标号应根据设计要求经试验确定,一般可选用道路石油沥青60甲和100甲,质量应符合道路石油沥青标准(SYB1661-77)规定的要求。 第2. 12条 当采用一种沥青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技术指标时,可采用两种不同牌号的沥青在现场进行掺配或加入掺料进行改性。掺配比例或掺料用量以及掺配工艺由试验确定。 第213条 沥青的运输和保管,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按不同产地、品种和标号分别储存,防止混杂; 二、桶装沥青要堆放整齐,防止装卸时碰坏铁桶,若发现漏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沥青外流并尽先使用。对混入土块等杂质的外流沥青不得直接使用; 三、罐装沥青的储存和运输设备应有加热设施
5、; 四、堆放场地宜尽量靠近沥青混合料拌和厂(站),注意防火、防洪,避免杂质混入和水分浸入。 第214条 乳化沥青可选用阳离子型,阴离子型和其它类型,其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和试验提出的要求。一般宜采用阳离子乳化沥青。 第215条 乳化沥青可用齿轮泵匀化机或胶体磨在现场生产,其原料和配合比由试验确定。 第216条 乳化沥青储存时应防止水分蒸发和杂质混入。储存期限不宜过长,以防凝聚。凝聚的乳化沥青禁止使用。 第217条 稀释沥青可采用60号、100号道路石油沥青或30号建筑石油沥青,与汽油、煤油等有机溶剂配制。配合比一般为石油沥青3060,溶剂7040。 第218条 配制稀释沥青,当采用慢挥发性溶剂时
6、,宜将溶剂以细流状缓缓加入熔化的沥青中,沥青温度不得超过120。当采用易挥发性溶剂时,宜将熔化的沥青以细流状缓缓加入溶剂中,沥青温度控制在100左右。 第219条 在配制与使用稀释沥青时,应特别注意防火。第二节 骨 料 第221条 骨料应根据保证质量、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尽量就地取材。其开采、破碎与筛分,参照水工混凝土砂石料生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222条 粗骨料宜采用碎石。制备时以用反击式碎石机为宜。当用天然卵石加工碎石时,卵石的粒径宜为碎石最大粒径的3倍以上。若需用小卵石、砾石作粗骨料,应通过试验作充分论证。 第223条 粗骨料宜采用碱性岩石。当需用酸性岩石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掺用消石
7、灰、水泥等)改善与沥青的粘附性能,并应有充分的试验论证。 第224条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对防渗沥青混凝土,不得超过压实后的沥青混凝土铺筑层厚度的13,且不得大于25mm;对非防渗沥青混凝土,不得超过层厚的12,且不大于35mm。 第225条 粗骨料可根据其最大粒径分成23级进行配料。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粗骨料级配稳定。 第226条 对碎石的技术要求: 一、质地坚硬,不因加热引起性质变化,不得使用风化岩石加工,比重不小于2.5,吸水率不大于3; 二、洁净,含泥量不大于O.5; 三、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O; 四、级配良好,粒径组成应符合设计、试验提出的级配曲线的要求,超逊径含量应按下列两种方法之一
8、进行控制: 1当以超、逊径筛检验时,超径率为0,逊径率小于2; 2当以原孔筛检验时,超径率小于5,逊径率小于10; 五、耐久性好,用硫酸钠法干湿循环5次,重量损失小于12; 六、粘附性能良好,与沥青的粘附力应达四级以上。 第227条 细骨料可选用河砂、山砂、人工砂等。加工碎石筛余的石屑,应充分加以利用。 第243条 掺料宜采用工业产品,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如掺料系现场加工或外协生产,应制订相应的质量标准,认真验收;如系利用工业废料,应采取措施使其质量稳定均匀。 第244条 掺料如为矿质粉状材料,其细度应符合本规范第2.3.2条所规定的细度要求;如为可溶性材料,必须注意掺配工艺,使其质量
9、均匀。第三章 沥青混凝土的制备第一节 拌 和 厂 (站) 第311条 沥青混合料拌和厂(站)位置的选择应注意以下各点: 一、尽可能靠近铺筑现场,以减少沥青混合料的热量损失与离析,并便于施工管理; 二、在工程爆破危险区之外,远离易燃品仓库,不受洪水威胁,排水条件良好; 三、尽可能设在坝区的下风处,保护坝区的环境卫生; 四、远离生活区,以利于防火及环境卫生。 第312条 拌和厂(站)沥青混合料生产设备,可分为间歇式、连续式和综合式三种。当铺筑强度较大时,以采用连续烘干、间歇计量和拌和的综合式工艺流程为宜。拌和厂的生产能力应满足高峰铺筑强度的要求。 第313条 拌和厂(站)应根据地形合理布置,使各工
10、序能紧密衔接,互相协调减少热量损失,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第二节 原材料的加热()沥青的溶化与加热 第321条 沥青的溶化、脱水和加热保温场所均必须有防雨、防火设施。 第322条 罐装沥青,应存入储油油或储油罐内。储油地或储油罐内设加热排管溶化沥青。 第323条 桶装沥青,宜采用连续式化油洞、间歇式化油间溶化。 第324 条 袋装沥青可放入沥青锅内溶化,并及时捞出杂物。 第325条 沥青用脱水锅溶化时,其加入量应控制在锅容积的 6O7O%以内锅边可设一溢流口,以防漫溢。沥青脱水温度应控制在12O1O。 第 326条 沥青脱水后的加热温度应根据沥青混合料出机温度的要求确定。加热过程沥青针入度的
11、降低以不超过1O为宜。对于6O号、1OO号道路石油沥青,加热温度不超过17O,保温时间(在锅内停留时间)不超过6h。 第327条 沥青加热宜采用内热式加热锅,加热锅应采取保温措施。内热式加热锅当采用柴油等油料作燃料时,应调节好风压、油压,使油料充分雾化燃烧。油路、风路应经常检查,严防因管路漏油而引起火灾。置换新的沥青混合料后压实。接缝修补后,应再次检验,至合格为止。()层 间 处 理 第437条 为保证面板各层间的结合紧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铺筑上一层时,下层层面必须干燥、洁净; 二、上下层的施工间隔时间不宜过长,以不超过48h为宜; 三、防渗层上、下铺筑层之间应喷涂一薄层乳化沥青、稀释
12、沥青或热沥青。当用乳化沥青或稀释沥青时,应待喷涂液干燥后(喷涂后约1224h)再铺上一层。 第438条 防渗层层间喷涂液所用沥青,其针入度应控制为2O4O,喷涂要均匀,沥青用量不得超过1kgm2,以防止面板沿层面滑动。 第439条 层间涂层宜用喷洒方法施工,也可用橡胶刮板涂刷。第四节 封闭层及降温、防冻设施的施工()封 闭 层 的 施 工 第441条 面板表面应涂敷封闭层。封闭层材料可采用沥青胶等。其性能应满足在坝坡上夏季高温下不流淌、冬季低温下不脆裂的要求。其配比由试验确定。 第442条 沥青胶可采用机械或人工拌制,应搅拌均匀。出料的温度控制在1802OO。 第443条 涂刷沥青胶前,坝面应
13、干净、干燥。污染而清理不净的部分,应喷涂乳化沥青或稀释沥青。 第444条 沥青胶在运输中应防止填料沉淀。沥青胶用涂刷机或橡皮刮板沿坝坡方向分条涂刷,涂刷时的温度应在17O以上,涂刷量为2.53.5kgm2。涂刷后如发现有鼓泡或脱皮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 第445条 涂刷好的封闭层坝面,禁止人机行走。 ()降温设施的施工 第446条 在死水位以上的封闭层上应喷涂浅色涂层或采用喷(淋)水降温。 第447条 喷(淋)水降温设施应按设计要求的时间完成。竣工后应进行喷(淋)水试验,检验降温效果。 第448条 降温涂层材料可用铝漆等浅色涂料,但在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试验,检验其耐久性和降温效果。喷涂铝漆的用量可
14、按10 12m2 /l控制。()防冻设施的施工 第449条 在寒冷地区,当面板基础设有防冻胀置换层时,应按设计要求选择透水性好、不易发生冻胀的材料。 第4410条 当面板表面设有防冻保护层时,应按设计要求,在冬季前完成覆盖。 第4. 4. 11条 当面板表面需采取破冰措施时,应按设计在水库蓄水前的第一个冬季完成,并应进行必要的试验。第五节 面板与刚性建筑物的连接()一 般 规 定 第451条 面板与岸坡、坝基截水墙、坝顶防浪墙、溢洪道边墙、进水塔等刚性建筑物的连接是整个面板防渗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确保施工质量。 第452条 连接处使用的成品材料应经质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工地配制的材料其原材
15、料、配比和配制工艺应由试验确定。 第453条 面板与岸坡连接的周边轮廓线尽量保持平顺,以便于机械施工。 第4. 5. 4条 面板与刚性建筑物的连接部位施工可留出一定的施工宽度,在面板铺筑后进行。先铺筑的各层沥青混凝土应做成阶梯形,以满足本规范第4. 2. 11条规定的接缝错距的要求。 第455条 当面板与岸坡连接部位施工已完,如需补做基础灌浆,应严格控制灌浆压力,保证连接部位不致受压破坏。 第456条 面板与刚性建筑物连接部位应避免锚栓、支杆等穿过面板;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支撑杆件,认真填补坝面留下的孔洞。 第457条 面板与刚性建筑物连接部位一般可按混凝土连接面处理、楔形体浇筑、沥青混凝土
16、防渗层铺筑、表面封闭层敷设等工序施工。必要时,施工前应进行现场铺筑试验,以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混凝土连接面的处理 第458条 面板与混凝土结构连接面施工前,应将混凝土表面清除干净,然后均匀喷涂一层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用量为0.150.2O kgm2 。潮湿部位的混凝土在喷涂前应将表面烘干。 第459条 混凝土结构的表面如需敷设沥青胶或橡胶沥青胶应待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完全干燥后进行。沥青胶涂层要均匀平整,不得流淌。如涂层较厚,可分层涂抹,涂抹层厚度应根据连接面的部位特点和施工难易,由试验确定。()楔 形 体 的 浇 筑 第4510条 楔形体的材料可采用沥青砂浆、细粒沥青混凝土等,一
17、般可采用全断面一次热浇筑施工。当楔形体尺寸较大时,也可分层浇筑,每层厚度以305Ocm为宜。 第4511条 楔形体的浇筑可采用模板施工。模板的制作与架设可参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O7-82)进行。模板表面应涂刷脱模剂。 岸坡连接部位的楔形体模板应边浇筑边安装,每次架设长度以1m为宜。 在沥青混合料冷却,温度降至气温后方可拆模,但不得少于24h。 第4512条 楔形体沥青混凝土浇筑温度应控制在14016O。应由低到高依次浇筑,边浇注边捣实。()沥青混凝土防渗层的铺筑 第4513条 在混凝土面和楔形体上铺筑沥青混凝土防渗层,必须在沥青胶和楔形体冷凝后进行。 第4514条 铺设第一层沥青混合
18、料时,应适当降低混合料的铺筑温度,减薄摊铺厚度,并禁止集中卸料,使楔形体不致局部熔化、滑移。 第4515条 连接部位的沥青混合料,宜选用小型振动碾等机具压实。每层的铺筑厚度应根据选用机具的压实功能经试验确定。 第4516条 连接部位的沥青混凝土防渗层与面板的同一防渗层的接缝应按施工接缝处理,其方法和要求见本章第三节()。 第4517条 连接部位的上层沥青混凝土防渗层必须待下层冷凝后方能铺筑,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12h,以防流淌。()止水片、加强层及封闭层施工 第4518条 当连接部位设置金属止水片时,其安装方法和要求与水工混凝土结构的止水片相同。嵌入沥青混凝土一端的止水片表面应涂刷一层沥青胶,以
19、利紧密结合。 第4519条 当连接部位使用玻璃丝布油毡或其他加强层时,应先清理沥青混凝土表面,再喷涂稀释沥青或乳化沥青,待其干燥后,再涂刷沥青胶,将加强层铺上、压平,与沥青混凝土粘牢。加强层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0cm。 当采用多层加强层时,上下层应相互错缝,错距不小于13幅宽。 第4520条 连接部位表面封闭层可按本章第四节()施工。第五章 沥青混凝土心墙铺筑第一节 铺 筑 前 的 准 备 第511条 沥青混凝土心墙底部的混凝土基座(或盖板)和观测廊道,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施工。 第512条 沥青混凝土心墙与基座、岸坡等刚性建筑物连接面的处理,应按本规范第四章第
20、五节()的有关规定施工。 第513条 坝基防渗工程,除在廊道内进行的帷幕灌浆外,应尽量在沥青混凝土施工前完成。若心墙与坝基防渗工程必须同时施工时,应做好施工计划,合理布置场地,减少施工干扰。第二节 沥青混合料的铺筑()一 般 规 定 第521条 沥青混凝土心墙与过渡层、坝壳填筑应尽量平起平压,均衡施工,以保证压实质量,减少削坡处理工程量。 第522条 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机具应按照本规范第4.2.3条规定,及时清理,经常保持干净。 第523条 沥青混凝土心墙的铺筑,尽可能采用专用机械施工。在缺乏专用机械或专用机械难以铺筑的部位,可用人工摊铺、小型机械压实,但应加强检查注意压实质量。()模 板 的
21、架 设 与 拆 卸 第524条 心墙沥青混合料的铺筑,宜采用钢模。钢模表面应涂刷脱模剂。 第525条 钢模应架设牢固,拼接严密,尺寸准确。相邻钢模应搭接,其长度不小于5cm。定位后的钢模距心墙中心线的偏差应小于1cm。 第526 条 钢模定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填筑两侧的过渡层。 第527条 过渡层压实合格后,再将沥青混合料填入钢模内铺平。在沥青混合料碾压之前,应将钢模拔出,并及时将表面粘附物清除干净。 ()过 渡 层 填 筑 第528条 过渡层填筑前,可用防雨布等遮盖心墙表面,防止砂石落入钢模内。遮盖宽度应超出两侧模板各3Ocm以上。 第529条 过渡层的填筑尺寸、填筑材料以及压实质量(相对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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