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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关于批准发布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 17296的通知水科技1996327号根据部1992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订计划,由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主持,四川省水利电力厅主编制订的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于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 SL172一96本标准自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六年七月三十日11 总 则1.0.1 为加强小型水电站的施工技术管理,加快施工速度,达到优质、安全、经济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2、1.0.2 本规范适用于装机容量 50000500 kw及坝高 50 m以下、库容1000万m以下的4、5级水工建筑物。装机容量小于500kw及4、5级临时水工建筑物可参照执行。1.0.3 小型水电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工程地质按SL5593 (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规定执行;施工安全按 SLJ5389 (水电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水工混凝土试验按SD105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凡本规范未规定的部分,应按现行有关规范执行。l.0.4 小型水电站施工前,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应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控制;施工中应积极采
3、用经过试验和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1.0.5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加需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修改补充图及修改通知书。1.0.6 工程质量评定与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及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执行。凡本规范未作规定的按现行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第一篇 上建工程的基本规定2 施 工 测 量2.1 一般规定2.1.1 小水电工程平面控制测量应采用五等,高程控制测量应采用四等,Ibm以上的水工隧洞,其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应作专门技术设计。2.1.2 在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1)对设计所交付主要水工建筑物的轴线桩
4、(坝、闸等)、中心线桩(机组中心线等)、三角网基点桩等及其测量资料进行检查。校对,发现不稳妥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补测加固、加密或重新测量。(2)在施工过程中,测定不同施工阶段的水工建筑物的位置和标高,并经检查校验后,才可开挖,立模、填筑和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2.2 平面控制测量2.2.1 一、二级小三角测量,三角网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2.1的规定(注:一级小三角即为水电五等控制网)。232.2.2 一、二级小三角三边网的光电测距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2.2的规定。2.2.3 一、二、三级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2.3的规定。(注:一级导线即为水电
5、五等控制网)2.2.4、二、三级导线,普通钢带尺量距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2.4的规定。452.3 高程控制测量2.3.l 四、五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31的规定。2.4 建筑安装施工测量2.4.1 开挖阶段测量精度,应符合表z41的规定。2.4.2 立模、浇注、填筑阶段测量精度,应符合表242的规定。2.4.3 高层建筑物混凝土浇筑及预制构件拼装的竖向测量偏差,应符合表2.43的规定。2.4.4 建筑物的模板架设后,应利用测放轮廓点进行检查,其偏差应符合表6.1.6的规定。2.4.5 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阶段测量精度,应符合本规范18、19的规定。6773 施 工 导
6、流3.1 一般规定3.1.1 施工导流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导流工程施工应妥善解决从初期导流到后期导流施工全过程中档、泄水问题,处理好洪水与施工的矛盾,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可靠。3.1.2 导流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选定导流标准。当按规定标准导流有困难时,经充分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应加强气象与水情预报,在汛期前,工程应达到安全渡汛的要求。3.1.3 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按主管部门审批后的设计规定,妥善处理通航、过木、向下游供水与排泄冰凌等问题。3.1.4 施工过程中应拟定天然来水流量超过导流设计洪水标准时的应急措施,尽量减少失事损失。3.2 围堰施工3.2.l 围堰施工及拆除进度
7、应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导流泄水建筑物施工时宜提前施工围堰部分堰体及防渗体,以利于均衡围堰施工强度。并应在汛前修筑到设计渡汛高程。3.2.2 围堰施工宜充分利用永久建筑物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力,堰体填料要尽量使用永久建筑物基础开挖料。围堰宜尽可能与永久建筑物相结合。3.2.3 应重视围堰基础防渗处理。围堰覆盖层防渗处理方式应安全可靠,并尽可能简单易行。3. 2.4 围堰拆除范围及拆除断面(宽度及高程)应满足永久建筑物的运行要求,对分期导流的一期围堰拆除还应满足二期导流及截流泄水要求。89对前期导流的一期围堰拆除料宜尽量考虑用于二期围堰提前进占抛填的部位。3.3 截流3.3.1 在施工截流前应周
8、密设计,做好水情预报,并做好人力、物力与技术上的准备。3.3.2 截流时间的选择应综合分析水文、气象、河道综合利用要求、前期工程的实际进度、汛前围堰及基坑的施工强度后经论证确定。3.3.3 截流方式直采用立堵方式。3.3.4 非岩基河床截流段;一般应事先在整个龙口部位或困难区段进行平抛护底。护底长度在战堤轴线以上可取最大水深的2倍;在战堤轴线以下,可取最大水深的34倍。龙口抛投时可用石串、块体串联或栓锚大块石抛投进占,以保证抛投料投到需要位置,防止流失。截流备料总量应根据截流料物堆存条件、运输条件,可能流失量及褴堤沉降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并适当增加备料量,其增量系数可为0.150 .25。3.3
9、.5合龙过程中。应随时测定龙口的水力特征值,4时改换抛投料种类、抛投强度,改进抛投技术,以改善截流条件。3.3.6 应做好闭气的备料工作、保证闭气的质量。用土石料闭气时,在成堤迎水坡应按反滤层的铺料原则抛填闭气料,直到基本堵死为止。抛填各层填料时,应使各层填料铺得稳定、均匀。也可采用铺油布、帆布、土工合成材料再抛填土闭气、多砂性河流截流后的闭气,可采用人工造淤或放淤办法闭气。3.4 安全渡汛3.4.1 受洪水影响的建筑物应在汛前达到设计要求的渡汛高程和形象面貌。3.4.2 土石坝型的围堰工程,除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外,上游围堰应尽可能与坝体相结合,以坝体拦挡第一个夏汛洪水。3.4.3 混凝土面板堆
10、石坝,当未浇筑混凝土面板之前,应对上游坝坡采取碾压砂浆或喷混凝土水泥砂浆等固坡处理措施,使坝体提前拦洪渡汛。若采用坝体过流,对坝面和下游坝坡百分别采用大块石、钢筋石笼等加固。3.4.4 混凝土坝及浆砌石坝无论采用断流围堰或分期围堰,均可利用坝体临时断面或预留底孔、缺口等或与其它导流泄水建筑物组合导流。3.4.5 电站厂房可以用围堰或坝体临时断面形成小基坑渡汛。当用厂房结构挡水时,应校核厂房围护结构的稳定和应力,并应作好进水口及尾水管出口处的封堵设施。3.4.6 围堰拆除前,需由坝体或厂房等建筑物直接挡水时,必须对建筑物挡水位以下部分进行阶段(中间)工程验收。3.5 导流建筑物封堵施工3.5.1
11、 导流建筑物封堵应在工程已具备可靠的渡汛泄洪措施、可满足下游用水要求并经主管部门在蓄水前中间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3.5.2 下日封孔宜在枯期进行,设计流量采用重现期510年的当月或旬平均流量。3.5.3 封孔方式可采用闸门封孔,也可用围堰封孔。采用何种方式,应按设计要求和工程条件具体选定。3.5.4 堵头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并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堵头应满足稳定、抗裂、与围岩或老混凝土结合紧密、抗渗等要求。堵头应分段施工,分段长度以 1015 m为宜。堵头内宜埋设灌浆管及冷却水管,必要时设置灌浆冷却廊道。也可采用低热微膨胀水泥或外掺氧化镁混凝土。混凝土层厚一般以15m为宜。当温度达到年平
12、均温度后应进行接触灌浆。3.6 基坑排水3 .6.1 初期排水应控制基坑水位下降速度,一般为 0 .51.0 m10以保证围堰及地基的稳定性。基坑排水设备容量可用试抽法确定。应充分利用地形布置排水泵站,避免施工干扰,并应与永久排水统一考虑。对过水围堰,泵站的布置与结构形式,应有利于渡汛和从基坑撤退。3.6.2 开挖施工前应进行周密的排水系统布置和合理选择排水设备。排水系统布置应兼顾基坑开挖与主体建筑物施工两个时期使用。3.6.3 建筑物基础置于土壤及细砂等透水软基土层,基坑开挖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办法。114 土石方开挖与填筑4.1 软基开挖4.1.1 软基开挖应优化施工方案,正确选定
13、降、排水措施,做好挖、填平衡计算,并合理调配。4.1.2 基坑边坡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和施工条件等情况,经稳定验算后确定,并应制定保护边坡稳定措施。4.1.3 开挖前应降低地下水位,使其低于开挖面0.5m。4.1.4 基坑开挖宜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逐层设置排水沟、层层下挖。4.1.5 根据土质、气象和施工机具等情况,基坑底部应留有一定厚度的保护层,一般为0.30.5m,在底部工程施工前,分块依次挖除。4.1.6 水力冲挖适用于粉砂、细砂、砂壤土、中轻质墩上、淤工和易崩解的粘性土。4.1.7 在负温下,挖除保护层后应即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4.1.8 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
14、,应会同有关单位及时研究处理。发现文物古迹、化石及测绘、地质、地震、通讯等部门设置的地下设施和水久性标志时,均应妥善保护,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4.1.9 弃土不得妨碍开挖基坑及其他工作,或影响坑壁稳定并应避免二次出渣。弃渣场地应结合当地条件合理布局。不得恶化水流条件或造成下游河道淤积;力求不占或少占耕地;在施工安排有条件时,弃渣应结合造田,以利农业耕作。弃土宜与其他建设相结合,并注意环境保护与恢复。124.1.10 软基开挖工程,应尽量在雨季或冬季前完成。雨季施工时,对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等,均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雨季前,应根据地形将施工场地的排水系统进行疏浚、加固或修建,以保证
15、水流畅通,不形成积水,并须防止四周邻近地带的地面水流入场内。4.2 岩石基础开挖4.2.1 基础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当岸坡和河床底部同时施工时,应确保安全。否则,必须先进行岸坡开挖。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4.2.2 岩石基础开挖应根据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的方法。(1)设计边坡轮廓线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方法。(2)基础岩石开挖,应主要采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3)紧邻水平建基面,应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并对其进行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4.2.3 基础面的开挖偏差,应符合下述规定。对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1)水平建基面高程的开挖
16、偏差,不应大于土20 cm。(2)设计边坡轮廓面的开挖偏差,在一次钻孔深度条件下开挖时,不应大于其开挖高度的士2;在分台阶开挖时,其最下部一个台阶坡脚位置的偏差,以及整个边坡的平均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不良地质地段的岩体,以及在坑槽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其开挖偏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2.4 出渣运输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并符合41.9要求。4.2.5 紧邻设计建筑基面、设计边坡、建筑物或防护目标,应采用中小孔径爆破方法。134.2.6 钻孔质量应符合下述要求;(1)钻孔孔位应根据爆破设计确定;其开孔位置的偏差,不宜大于钻头直径的尺寸,实际孔位应有记录。(
17、2)钻孔角度和孔深,应符合爆破设计的规定。(3)已造好的钻孔,孔内岩粒应予清除,孔口必须盖严。钻孔经检查合格才可装药。4.2.7 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4.2.7.1 爆破效果,除其开挖偏差应符合42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1)在开挖轮廓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应均匀分布。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节理裂隙较发育和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50;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应达到5010。(2)相邻两炮孔间岩面的不平整度,不应大于 20 cm。炮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4.2.7.2 对于倾斜、垂直建基面上的预裂爆破参数,可结合工程实际参照附录B的经验确定,并在生
18、产性试验中验证与调整,以确保预裂效果。光面爆破的参数,亦需根据地质条件通过试验确定,或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数值。4.2.7.3 对主要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建基面进行预裂爆破时,预裂范围应超出梯段爆破区。(1)当预裂孔与梯段爆破孔方向平行时,两者间的距离宜取梯段爆破孔排距的5070。(2)当预裂孔与梯段爆破孔方向不平行时,两孔距离最小处的孔底装药部位的距离应不小于030)D(D为预裂孔孔径)。14(3)一预裂缝深度宜等于梯段孔孔底垂直破坏深度,可按表4 .2 .9选取。预裂缝两端的超长宜为(100200)d(d为炮孔装药直径)。14(4)预裂缝缝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对坚硬岩石应为05cm;15对中等坚
19、硬岩石与松软岩石不宜小于 10 cm。并应根据爆破试验确定。4、2.7.4 预裂炮孔和梯段炮孔若在同一爆破网络中起爆,预裂炮孔先于同一梯段相邻炮孔起爆的时间,不得小于 75100 ms。4.2.8 梯段爆破。4.2.8.1 梯段爆破的效果,应符合下述要求:(1)爆破石渣的块度和爆堆,应能适合挖掘机械作业。爆破石渣如需利用,其块度或级配还应符合有关要求。(2)爆破对紧邻爆区岩体的破坏范围小,爆区底部炮根少。(3)爆破地震效应和空气冲击波(或噪音)小,爆破飞石少。4.2.8.2 紧邻设计边坡的一排梯段炮孔,其孔距、排距和每孔装药量,应较其他梯段炮孔的小。4.2.8.3 若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开挖方法
20、,其上部的梯段、炮孔不得穿入保护层。4 .2. 8. 4 梯段爆破的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得大于 500 kg,邻近设计建基面和设计边坡时,不得大于 300 kg。在建筑物或防护目标附近,以及在坑、槽部位或有特殊要求一、的部位Z水下开挖等进行爆破 最大一段起爆药量,应由爆破设计规定。4.2.9 紧邻水平建基面的爆破。(1)紧邻水平建基面的岩体保护层厚度,应由爆破试验确定,无条件进行试验,表4.2.9可供参考。2)对岩体保护层应分层进行小爆破。对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炮孔不得穿过建基面;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人距水平建基面02m的范围,剩余0.2m厚的岩体
21、应进行撬挖。4 .2.10 沟槽爆破。对廊道、截水墙、齿槽和渠槽等开挖应慎重地确定其爆破参数。一般应先在两侧设计坡面进行预裂,随后按留足底部保护层进行中部开挖。无条件采用预裂爆破时,则应按留足两侧保护层和底部保护层的方式,进行光面爆破。沟槽中部的爆破,应符合下列要求;(1)留足保护层的剩余中部槽体尺寸决定爆破方式(梯段或拉槽)。进制 (2)采用梯段爆破时,最大一段起爆药量应不大于 300 kg。(3)当只能用拉槽爆破时,可用小孔径钻孔、延长药包毫秒爆破,最大一段起爆药量应不大于 200 kg。(4)当留足保护层后,其剩余中部槽体尺寸不能满足梯段或拉槽爆破时,应采用手风钻逐层钻孔爆破,其药卷直径
22、不得大于32 mm(散装药卷不得大于 36mm)。4.2.11 高边坡开挖与处理。个良地质地段的高边坡,在开挖过程中,应提出相应解决的办法t,并注意以下问题:(1) 选择合理的开挖施工程序。(2)选择合理的梯段开挖高度。(3)必须采取预裂等防震措施。(4)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严格控制一次起爆的装药量。(5)对局部受构造影响、切割的严重岩体应研究采取适宜的开挖方法及加固处理措施。(6)对已挖的坡面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及时加固。(7)加强地面与地下排水,降低外水压力。岩质边坡加固可采用挂网喷锚方式。强风化与土质边坡可采用混凝土或砌石网格梁内镶砌石或填土,并在网格节点设深锚杆或锚索。还可按设计要
23、求分别采取重力挡墙和坡脚压重、抗滑桩、16预应力锚索或锚杆、沉井等处理方法。4 2 .12 在建筑物及其新浇筑混凝土附近进行爆破时,必须遵守表4、212中的规定进行施工,减小爆破震动的影响。在邻近建筑物 10 m以内进行爆破时,必须严格控制浅孔火花起爆的最小装药量,并采取打防震孔或其他防震措施。如需在新灌浆区,新预应力锚固区、新喷锚(或喷浆)支护区等部位附近进行爆破,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主管部门批准。174.3 土石方填筑4.3.1 填方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开挖到设计基底后清除杂物,排除积水,在基础处理及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填筑。4.3.2 填筑上石料的种类、级配。含水量、土
24、块大小、超径颗粒等均须符合设计规定。4.3.3 粘性土料填筑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当土料天然含水量大于施工控制含水量的上限时,应做好料场四周的截流沟及料场内的纵横排水沟;应采取分层取土或用机械松土等措施翻晒土料;也可利用含水量低的土料掺入含水量高的土料进行调整。对于土料天然含水量小于施工控制含水量的下限时,宜采用料场加水或坝面洒水调整含水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土料,不得运人填筑面。4.3.4 各层填筑前,应对各料填筑部位的设计尺寸和外边坡测量放样,确保其断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4.3.5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进行铺土厚度和压
25、实遍数等参数试验。无试验条件可参照表4.3.5选用。4.3.6 振动平碾适用于填料为开挖石渣、碎石、卵石类土。使用80130 kN重的振动平碾压实时,铺土厚度一般为 0610 m,最大粒径不得大于铺料层厚的专;并应根据料质、岩性适当洒水。碾压时,宜先静压,后振压,碾压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碾压46遍。4.3.7 机械碾压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宜超过下列规定:18平碾、振动碾Zkmh;羊足碾3km/h。4.3.8 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压实参数。压实合格后始准铺筑上层新料。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做成斜坡形,碾迹重叠0.51.0m。上下层分段位置应错开,错缝距离不小于1m。土料填筑层之间的结合应良
26、好,除用羊角碾或凸块碾压实外,其他机具压实的层面都应进行刨毛和洒水润湿处理,才能铺筑新料。4.3.9 土料的碾压,应平行填筑体轴线方向进行,不得垂直其轴线方向碾压。填筑面如出现“弹簧”、层间光面、松土层等现象时,应认真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始准铺筑新料。4 .3. 10 填筑时,每层内外边坡必须按规定留足余量,填筑至设计高程后削坡到设计要求断面。各层预留压实超填宽度一般为3050 cm.4 .3.11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陷量。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4. 3.12 质量控制与检查必须贯穿整个填筑过程。检查填筑料、检测含水量变化、铺
27、土厚度、碾压遍数。层间结合、压实后的干密度,以及边坡尺寸等,应达到设计的要求。19 5 地 基 处 理5.1 基础面的清理和处理5.1.1 地基开挖达到建基面,必须对基础面进行认真地清理及处理。5.1.2 清理建筑物软土地基时,应将地面上的草皮、竹、木、树根、乱石、淤泥、腐植土、泥炭、坟墓及各种建筑物全部清除。对坡残积物、滑坡体等,应按设计要求消除。5.1.3 对基础面欠挖的处理,应符合4.2.3规定。5.1.4 基础面沿流向倾斜时,只允许向上游方向缓倾,其坡度以不大于1:1口为宜,岸被基础如有反坡,应处理成为顺坡。尖角应处理成钝角。按此确实不易处理,则应采取结构措施,用浆砌块石或混凝土填平补
28、齐,以满足上述要求。5.1.5 基础面上的松动岩块和破碎岩石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岩体,必须清除或处理。5.1.6 前期地质勘探和试验中遗留的钻孔、平调、竖井、探措等,应按设计要求回填和处理。5.1.7 开挖之后基础暴露出来的裂隙、断层破碎带、溶洞、岩穴。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问题,应按设计要求认真处理。当设计无规定时,可参照下列措施处理:(1)对一般节理裂隙可喷砂浆或喷混凝土封闭c对于较宽的裂隙,应将裂隙充填物清除一定深度,再回填水泥砂浆或混凝土。(2)对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应视其具体情况,在清除一定深度后,宜先浇筑混凝土板、混凝土塞或用浆砌石封堵,再作固结灌浆处理。(3)对溶洞、岩穴宜用混凝土塞堵
29、塞洞穴,再进行充填灌浆或固结灌浆。20(4)软弱夹层埋深浅,应将软弱层挖除。软弱夹层倾角较陡,嵌入较深,应在清除一定深度后,回填混凝土封闭。5.1.8 基础面出现泉眼或渗水,应妥善封堵和导排。不得因基础渗水而影响清基。回填或浇筑质量,更不得因渗水而进一步恶化基础条件。5.1.9 对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础面,在上部结构暂不施工覆盖时,应及时用砂浆或混凝上封闭。或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5.1.10 基础工程属隐蔽工程。基础处理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基础检查验收。基础验收合格以后,勘测、施工单位应及时测绘基础竣工地质囹。未经验收签证,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回填或浇筑等作业。5.2土地基5.
30、2.1 适用条件。建筑物基础系塑性粘土层、粉细砂层、淤泥层或流砂层等不良地基时,宜采用换基方法处理。一 砂t垫层)基础、碎石基础、石渣基础、灰渣基础。砂砾石基础等换土地基宜用于理深不大的浅层基础。5.2.2 换基土料。(1)换基土应为规划勘探料场质量相同的土料、砂砾料和石渣料。储量应能满足要求。(2)换基土的颗粒粒径级配曲线应与设计的理论粒径级配曲线基本一致。(3)换基上的于密度、含水量、含泥量及有机物含量应符合设计规定。5.2.3 换基施工应按清基开挖、回填压实两道工序进行。(1)在开挖线范围进行清基开挖,清除被置换的地层。根据开挖的长度和面积,确定采取分段开挖或全面开挖。当开挖达到设计高程
31、,被置换地层还未完全挖除,应征求设21计意见,确定是否继续开挖。(2)换基回填应符合43的规定。若清基面需设反滤层、过渡带时,应按设计要求铺填。5.2. 4 换基开挖和回填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 4和 9 10有关规定。5.2.5 换基回填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在不能避开时,应符合9.3.4有关规定。5.3 振冲地基5.3.1 振冲法适用条件。振冲碎石桩法适用于砂土、砂砾石和不排水抗剪强度不小于0. 2 MPa的粘性土。粉土、饱和黄土及人工填土(一种或几种)组成的建筑物地基的加固。振冲加密法应适用于含泥量小于10的中。粗砂和砂砾石地基加固。5.3.2 振冲施工机械设备。(1)振冲器的功率和频率、振幅
32、、振动力应满足设计要求。(1)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应根据振冲器、土质和孔深来选定,宜为 50200 kg。(3)水泵应与振冲器、土质和孔深配套。宜选用流量2070m从、扬程 4080 m的水泵。(4)根据工艺、单位填料耗量和运距选择填料机具。宜用铲斗载重 830 kN的单斗轮胎式或履带式装载机填料,也可用翻斗车、皮带运输机和手推车填料。(5)控制质量的装置必须灵敏、准确,应定期进行校核。5.3.3 振冲施工顺序。按设计桩孔布置图,宜采用由里向外或由一边向另一边的顺序施工。当加固区附近有建筑物时,应先从建筑物这边制桩;若加固土的抗剪强度很低时,宜采用“间隔跳打”法制桩。5.3.4 施工要求。(1)
33、振冲碎石桩法应按成孔、清孔。填料和振密的工艺流程施工。振冲加密法应按成孔、振密两道工序施工。22(2)成孔。成孔速度直为 12 mmin,密实电流不得超过振冲器电机的额定电流,在成孔过程中必须使振冲器自由悬垂,否则应适当降低成孔速度。成孔水压力宜为 0.40 .6 MPa,水量为 200500 Lmin。振冲碎石桩法应重复造孔12次,振冲器的提升速度宜为5.8 mmin.易垮孔的软弱土层宜采用边造孔边固壁的方法成孔。孔位偏差应小于 10 CC,桩顶中心偏差应小于 20 C。振冲碎石桩成孔深宜小于设计孔深0305m,振冲加密法在达到设计深度时,应关小水量,再振至设计孔深05rn以下。(3)振冲碎
34、石桩法必须清孔 12 min。(4)填料。根据土质不同,粘性土宜用振冲器提出孔口的间断加料法;孔壁不稳定的其他土层,宜用振冲器不提出孔口的连续加料法。碎石、卵石、砂砾、矿渣、碎砖、粗砂等填料,粒径宜不大于 5 cm,含泥量应不大于 10。每次填料应均匀对称,填料量应控制在0.150.5 m次或孔内厚度不大于lin。(5)振密。填料、振密过程中,必须减少供水量,以维持孔口有一定的回水即可。振冲器每次提升高度不得超过振冲器锥头长度,宜为0.30.5 m。振冲加密法每提升一次必须留振 3060 S。密实电流和留振时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6)振冲加固完工后,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场地平整和表层处理。(7)
35、施工时,必须使水(压力、流量)、电(密实电流、留振时间)、填料(每次填料量、每十桩长填料量)符合设计要求。5.3.5 质量检查要求。23(1)检查施工质量的三要素:填料量,密实电流和留振时间应符合规定。对于砂砾石或砂性地基应着重检查留振时间和填料量,对于软弱粘土地基应着重检查密实电流。(2)加固效果检查。每300500根桩抽样1根进行检查,不足300根时至少抽检1根。重要部位,应增加抽检数量。粘土、砂壤土和砂砾石地基分别在加固 20 d、15 d、7 d后,方可进行效果检查。5.3.6 施工记录和资料整理。施工记录应有专门的表格,采用等距孔深或等距间隔时间记录。资料整理的内容包括:(1) 原始
36、记录资料。(2)效果检查资料。(3)制桩成果统计图。(4)证体施工电流图。(5)竣工报告。5.4 钻孔灌注桩5.4.1 适用范围。钻扎灌注桩适用于各种松散砂层、淤泥层、土层等软基加固;各类级别的岩石和砂砾石、卵石等地基加固。5.4.2 施工准备。(1)按照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施工设计。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合理选择工艺方法。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顺序。(2)根据场地条件,合理布置供水、排水、供电和混凝土拌制、钢筋笼制作等临时设施。5.4.3 造孔方法。钻孔灌注桩常用螺旋钻、冲击钻、冲抓锥、振动沉管、潜水电钻、正循环和反循环钻进等成孔方法。本规定仅侧重正循环钻24进和泵吸反循环钻进成孔。
37、其它钻进成孔方法可参照执行。5.4.4 正循环钻进成孔法。(1)钻机安置应平稳,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2)根据岩土情况,合理选择钻头和调配泥浆性能。(3)正常钻进时,合理调整和掌握钻进参数,应注意岩土变化情况并作记录。(4)在同一桩孔中采用多种方法钻进时,应注意使孔内条件与换用的工艺方法相适应。(5)加接钻杆时,应先将钻具提离孔底 5080cm,待冲洗液循环35mm后,再拆卸加接钻杆。5.4.5 泵吸反循环钻进成孔法。(1)钻机安置应平稳牢固,地面管路和孔内钻具不漏气、不堵塞。(2)钻进时应合理掌握钻进速度和砂石泵的排水出渣情况。(3)钻进参数应根据不同的地层、桩孔直径、深度,井以砂石泵的排量
38、和钻速进行选择和调整。(4)加接钻杆时,应先将钻具提离孔底80100mm待循环液循环3-5min后,以清洗孔底并将管道内的钻渣携出排净后,再停泵加接钻杆。5.4.6 护筒埋设。(1)在土层、砂砾层和卵石层等软基造孔,应埋设护筒、正、反循环钻进时,护简内径宜大于钻头直径 20 cm;用冲击、冲抓钻机时,宜大于 30 Cm。(2)护筒中心线与拉位中心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5 Cm,护筒埋设深度不宜小于13m,护筒埋设应稳定,四周应分层回填粘性土,对称夯实。(3)护简顶端应高出地面 30 Cm以上;当有承压水时,应高出承压水152.0m。5.4.7 泥浆护壁和排渣。(1)在粘土和壤上中造孔时,可注人清
39、水以原土造浆护壁。排渣泥浆的比重应控制在1.1:1.2;容易坍孔的地段,排出泥浆的比重可增大至1.21.4。25(2)在砂土、夹砂土层、砂砾层、卵石层中成孔时,排渣泥浆的比重应控制在1.21.5。(3)护壁泥浆宜选用塑性指数IP羊18的粘土调制,泥浆控制指标:粘度1826.3 含砂率不大于48;胶体率不小于90。5.4.8 清孔。(1)孔壁岩土较好不易坍孔时,可用真空吸泥泵或潜水抽砂泵清孔。(2) 用原上造浆的孔,清初后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3左右。(3)孔壁岩土较差易坍孔时,宜用泥浆循环清孔,清孔后的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51.25;泥浆含砂率控制在8。(4)清孔过程中,必须保持浆面稳定。(5
40、)清孔标准:摩擦桩的沉渣厚度应小于 30 Cm,端承桩的沉渣厚度应小于 10 cm。5.4 .9 钢筋笼制作及安装。(1)钢筋鲶的制作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分段制作的钢筋笼放入孔中适当位置后,应从钢筋笼两侧对称施焊,并保持其垂直度。(2)钢筋笼下放到设计位置后,顶端必须固定,并保持其垂直和稳定,避免上浮。(3)必须满足保护层厚度,可在钢筋笼的加强箍筋上设置定位钢筋环、混凝土垫块。5.4.10 水下混凝土浇筑。水下混凝土浇筑除应符合6.3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管下口至孔底间距宜为 3050 cm,初灌混凝土时,宜先灌少量水泥砂浆,导管和储料斗的混凝土储料量应使导管初次埋深不小于1.
41、0m。26(2)灌注应连续进行,导管理人深度应不小于2.om,并不应大于6.0m,混凝土进入钢筋骨架下端时,导管宜深埋,并放慢灌注速度。(3)随时测定坍落度,每根桩留取试块不得少于一组。(4)终准时,混凝土的最小灌注高度应能使泥浆顺利排出。桩顶灌注高程应高于设计标高 1030 cm。5.4.11 钻孔灌注桩质量控制。钻孔灌注桩的质量标准亡符合表 5.4 .11的规定。5.4.12 常见事故的处理。当发现坍孔、钻孔偏斜、堵管、断桩等事故时,应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有条不紊地排除故障。孔内事故重在预防。处理事故应谨慎从事,要防止事故套事故,增大处理难度。5.5挖孔桩5.5.1 适用
42、范围。在软基地段,建筑物的基础多设计为桩式基础。基础桩一般要求嵌人基岩,并扩大桩脚,以改善基础的传力条件。挖孔桩适用于:27(1)承载桩、抗滑桩。(2)基础覆盖层较浅,深度不宜超过 20 m。(3)基础地质情况比较简单,不存在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和流砂层。地下水位较低。(4)开挖直径lin以上,便于人力施工。5.5.2 施工方法。(1)孔桩施工按“分段开挖,分段护壁,循环深人”的原则进行。在桩孔开挖到底后,一次浇筑桩身混凝土。(2)桩孔开挖采用人力施工。在软基中,开挖分段宜为0 .51.0 m。在基岩中开挖桩孔同一般竖井施工。挖到设计高程后,再清基并用混凝土封闭。孔内废渣,利用井口提升架提升出
43、孔外,再运至弃渣地点。出渣的提升设备可选用调度绞车或人力绞磨。(3)桩孔可采用现浇混凝土井筒护壁或砖砌体护壁,护壁厚度宜为 1520 cm。井筒尺寸必须保证孔桩断面要求。在基础比较软弱,地下水比较丰富,特别是存在淤泥、流沙的不良地质地段开挖桩孔时,护壁方式难以奏效,宜采用沉井施工方法建造桩孔。5.5.3 施工排水。在富水地层开挖桩孔,必须认真做好排水工作,若地下水连通性较好,应设置专门集水井,集中排水,降低地下水位。或将一个桩孔作为集水井,待其余桩孔施工完成后,最后再浇筑该桩孔。5.5.4 桩身混凝土浇筑。桩身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桩孔进行检查验收。孔桩混凝土应自桩底一次连续浇筑到桩顶,以保证孔桩
44、质量。渗透水严重的桩孔,应按照 6 .3.19水下混凝土施工工艺浇筑桩身混凝土。5.5.5 质量控制应符合:28.(1)桩位纵横轴线偏差不得超过土5cm。(2)桩孔深度应达到设计高程。嵌人基岩的孔桩,嵌人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桩顶标高误差不得超过士5 cm。(3)桩孔开挖、护壁施工中,每段均应校正桩孔中心,检查桩孔垂直度。桩孔偏斜不得超过口5(桩长比)。桩孔偏移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技术措施进行纠偏。(4)桩身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指标。桩身混凝土浇筑应按设计规定取样。每桩取样不得少于1组。5.5.6 施工安全应注意:(1)防止井内坠物,井口应作围栏并锁定。(2)防治孔内涌水涌沙,应加强排水,降低
45、地下水位。(3)防触电。井下应采用 36 V低压照明。灯具应有防护罩。(4)防窒息。桩孔开挖较深时,应加强通风排烟。5.5.7 挖孔桩施工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和井下地质素描。及时进行资料编录工作。5.6 高压喷射灌浆5.6.2适用范围。高压喷射灌浆适用于粘性土、壤土、砂土、砂砾石类土层或由几种土层组成复合地基的防渗和加固。井要求:(1) 卵(漂)石粒径不宜大于4口Cm,且不得集中。(2)地下水应处于静止状态或流速较小。(3)用于防渗工程,喷灌的深度超过 40 m、承受的压力水头超过 30 m时,必须经过试验研究论证。5.6.2 高压喷射灌浆材料。(1) 高压喷射灌浆宜用325号或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其水泥浆的水次比为1.10.6。(2) (1)常用1.1。(2)灌浆用水应符合634要求并经筛网过滤。(3)根据需要可加入速凝剂、减水剂、防冻剂等外加剂和粘性上、粉煤灰等掺合科。所加外加剂和掺合料应符合SL629429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4)钻孔护壁的泥浆,其性能指标,必须根据地层特性、施工部位、造孔方法等,通过试验加以选定。在砂卵石地层中造孔时,可参照表562的标准。5.6.3 高喷灌浆机具设备。高压喷射灌浆钻孔。灌浆设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