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128-2001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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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L/T5128-200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施工技术要求。对施工导流、坝基和岸坡处理、坝体填筑与面板、接缝施工,以及相应质量控制都给出了明确规定。本标准适用于1、2、3级及3级以下坝高70m以上的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含砂砾石填筑的坝)的施工。4、5级的中低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可参照使用。对于200m以上高坝及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工程,应进行专门研究。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0201一1994防洪标准DL
2、/T5016一1999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DL/T5115一2000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接缝止水规范DL/T5123一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94001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JGJ52一19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一19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SDJ12一1978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及其补充规定SDJ207一19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17一19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区部分)(试行)SDJ218一1984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及其补充规定SDJ336一198
3、9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程SDJ338一1989水利水电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L47一19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60-19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程SL62一19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169-1996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SL174一1996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3总则3.0.1为了反映国内修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技术的重大进展,规范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施工,特制定本标准,以适应当前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建设的需要。3.0.2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级别,应符合GB50201、SDJ12及其补充规定、SDJ217中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面板堆石坝高
4、、中、低坝的划分,应符合SDJ218有关规定。3.0.3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属于土石坝范畴,对于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问题,应按DL/T5129的规定执行。3.0.4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及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施工图纸、本标准及有关现行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措施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作为组织施工的依据。3.0.5施工中应积极推广经过试验论证和通过技术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3.0.6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4导流与度汛4.1一般规定4.1.1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导流与度汛,包括导流建筑物等级划分和洪水标准、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导流泄水
5、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等,均按SDJ338的有关规定执行。4.1.2导流建筑物与永久建筑物相结合的部位应按永久建筑物要求施工,减少后期改建工作量。4.1.3采用坝体临时断面挡水度汛时,应按照DL/T5016的规定执行。4.1.4采用坝体过水时,坝体度汛防护结构型式与过水轮廓及其保护措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如期完成。4.1.5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规定的导流标准、施工导流方式及施工分期,确定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强度、坝体分期填筑和面板分期浇筑规划,制定导流和度汛的施工计划和技术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4.1.6施工期间应保证导流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加强水文气象预报,考虑非常情况下的应急
6、措施,做好防汛抢险方案及物资准备,以保证工程及下游的安全。4.2导流与度汛方式4.2.1应充分研究坝址区水文、气象、地质、地形及施工条件的特点,慎重确定施工导流与度汛方案。宜优先采用隧洞导流、一次断流的导流方式。在宽河谷情况下,也可采用河床分期导流的方式。4.2.2选用隧洞导流、围堪一次断流的导流方式时,宜在截流前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保证截流后第一个枯水期内将坝体填筑至度汛高程。可采用如下措施:1 围堪可以采用挡枯水期设计流量的标准;2 坝体可采用临时断面填筑,应在汛前达到挡水度汛高程;3 垫层上游坡面做好保护后可用于直接挡水。4.2.3 在截流后第一个汛期选用隧洞及堆石体联合过水度汛的导流方式
7、时,一般可采用上游过水围堪,在汛期停止坝面作业。对条件许可的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争取汛期不影响或少影响坝体填筑。1 在大坝堆石体一定高程处留缺口过流,并对过流面及下游坡加以保护。两岸或一岸在汛期仍继续填筑,汛后迅速将缺口抢筑至第2个汛期的度汛高程;2 大坝堆石体可采用挡水与过水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枯水期抢筑大坝堆石体,同时在下游坡设置防冲固坡措施,如钢筋石笼、钢筋网、碾压混凝士等,在不过水时可继续填筑,下游坡防护的高度达到截流后第一个汛期的度汛高程为止。4.2.4在条件适宜时,也可用挡全年设计洪水标准的高围堪挡水、隧洞过水的导流方式,争取全年施工条件,但必须经过技术和经
8、济论证。4.2.5当采用河床分期导流方式时,宜在截流前将围堪及坝体堆石从一岸或两岸向河床方向进占,以束窄的河床导流,或利用滩地先行填筑坝体,原河床导流,于汛后截流,利用一个枯水期将河床段坝体抢筑至度汛高程,挡水度汛。4.2.6以砂砾石填筑的坝体表面不得采用过水度汛方案。采用挡水度汛时,宜在汛前浇筑混凝土面板,或加强垫层上游坡面的防护措施。4.2.7导流和度汛方式及施工分期应按设计要求执行,若需优化施工设计,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按选定方案组织实施。4.3 导截流工程4.3.1导流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计划进行,特别是导流泄水建筑物和截流后无法继续施工的工程必须如期完成,达到质量要求,并通过验收,方可
9、进行截流。4.3.2导流泄水建筑物进出口与截流围堪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防止水流淘刷或使围堪闭气造成困难。布置在导流泄水建筑物出口附近的施工临时设施,也应有一定安全距离。4.3.3在围堪地基及两岸接头范围内,不得堆放弃渣。4.3.4必须做好围堪地基的清理工作,保证围堪防渗体与地基及两岸的可靠连接。对强透水性地基,应做好地基的防渗处理、地基与堪体防渗体的可靠连接。4.3.5围堪结构型式宜优先选用堆石围堪型式。在岩基或覆盖层较浅的地基上,且围堪与坝体间距离较紧时,也可采用混凝土或碾压混凝土围堪。对于下游围堪,在地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在下游坝趾部位做抛石围堪,与坝体相结合。4.3.6在覆盖层较深的
10、地基上修建堆石围堪,宜优先选用垂直防渗措施,用混凝土防渗墙或高喷水泥板墙处理地基覆盖层、上接复合土工膜的施工方案。也可将围堪填筑至一定高程后在堪顶修建垂直防渗体。4.3.7采用堆石过水围堪时,堪体的稳定、过水防护及过水水流流态、流速等都需详细设计,对重要工程应通过水力学模型试验论证。其过流面宜用混凝土面板及混凝土模形板保护,下游坡脚可采用钢筋石笼或碾压混凝土保护。必要时可采取基坑预充水措施。4.3.8在较宽河谷中修建面板坝时,可利用一岸或两岸滩地取缓坡段,在截流前先行填筑部分堆石体,其上游坡脚距趾板线不宜小于30m,堆石边坡不陡于1:1.3,砂砾石边坡不陡于1:1.5。4.3.9在采用枯水期低
11、水围堪导流、坝体施工期临时挡水度汛方案时,可在基坑开挖、清理后,在离趾板线下游20m30m后先行填筑部分坝体。在趾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及养护一定时间后,再补填上游垫层、过渡层及部分主堆石体,并平起填筑。4.3.10对于围堪、导流泄水建筑物、截流、基坑排水、施工期蓄水、通航、排冰等要求,均按SDJ338及DL/T5129的有关规定执行。4.3.11导流泄水建筑物的封堵,应按照专门设计进行,选择合适的封堵时间,由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技术措施,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堵头施工应保证进度和质量。5坝基与岸坡处理5.0.1坝基与岸坡的处理,均属隐蔽工程,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认真施工和进行检查验收
12、,并应特别注意趾板地基的处理。应如实、准确地进行地质描绘和编录。如发现新的地质问题,应及时研究处理。5.0.2坝基与岸坡处理过程中,必须设置排水系统,以使开挖、基础处理和其他施工作业在元水场地上进行,并能有效地拦截各种地表水流,防止冲刷挚层,保证开挖边坡的稳定。5.0.3趾板地基开挖应采取控制爆破,必要时可预留保护层或对特殊岩基面及时保护等措施,避免地基情况的恶化。5.0.4岩石岸坡开挖清理后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趾板部位岩石边坡存在局部反坡或凹坑时,应进行削坡、填补混凝土或砌石处理。趾板以上岸坡应开挖成稳定边坡;岩面如裂隙发育,风化速度较快,必须及时采取喷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等保护措施。5.
13、0.5截流前宜完成水上部分的两岸边坡、趾板地基开挖以及岸边溢洪道等项目中干扰坝体填筑部位的开挖,并宜自上而下一次完成。有条件时,对截流前可以施工的坝基处理项目宜提早安排。在特殊地形条件下,需要分段、分层或自下而上开挖时,应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5.0.6趾板部位岩石节理和裂隙的处理,宜采用下列措施:1当岩石较完整且裂隙细小时,清除节理和裂隙中的充填物后,冲洗干净,依缝的宽度,灌入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封堵。2当岩石节理和裂隙比较发育且渗水严重时,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采取导渗措施,保持趾板浇筑时岩面干燥。3当基岩有集中涌水的情况时,可用堵排相结合的办法处理。5.0.7贯穿趾
14、板上下游的断层、破碎带等,必须按设计要求逐条进行处理。5.0.8岩基的固结和帷幕灌浆施工应遵循SL62进行。5.0.9混凝土防渗墙施工应遵循SL174进行。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渗墙与趾板或连接板连接部位的止水设施。5.0.10堆石坝体地基应按设计要求分区域处理。坝基覆盖层拟保留的部分,在开挖至设计面后,对局部软弱夹层或透镜体进行置换处理,并用振动碾将建基面碾压密实,然后填筑坝料。严寒地区冬季施工时,应避免建基面冻结,并加强碾压。6筑坝材料6筑坝材料6.1料场规划6.1.1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对主要料场进行质量、储量和开采运输条件的复核,并提出报告,做好开采规划。必要时可提出优化料场的意见,报监
15、理工程师审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6.1.2 料场开采规划:1 应根据工程规模,坝区和料场的地形、地质条件,以及导流方式、施工分期和填筑强度,按照坝料综合平衡的原则,规划料场掌子面、开采顺序、运输道路的布置、转运堆存场地、弃料场地和加工系统的设置。2 应做好挖填平衡规划,充分利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枢纽建筑物的开挖料。开挖料中弃料和可用材料必须分别堆放。除设置必要的周转储料场外,尽量使开挖料按指定部位直接上坝。3 料场可开采量及可利用开挖料数量与坝体填筑量的比值:堆石料宜为1.21.5,砂砾石料水上宜为1.52.0;水下宜为2.02.5。4 主堆石料宜选择运距较短、储量较大和便于高强度
16、开采的料场,并设置开采石料储存场地和备用料场,保证坝体填筑的高峰用量。5 爆破工作面规划与料场道路规划结合进行,并应满足不同施工时段填筑强度需要。6 对于垫层、过渡层等有特殊级配要求的坝料,必要时可分别设置专用料场,或在同一料场内划出专用掌子面。7 河床砂砾料的开采应考虑冬季及汛期施工对料场的要求。8 不占或少占耕田;少毁林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6.1.3垫层料及有特别级配要求的坝料需进行加工、掺配时,应规划专用场地与生产加工系统。6.2 坝料开采和加工6.2.1堆石料宜采用深孔梯段微差爆破法和(或)挤压爆破方法开采。在地形、地质及施工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洞室爆破法,但是也应采用分层
17、台阶开采。开采前宜根据设计的级配要求和爆破设计进行相应规模的爆破试验,确定爆破参数。爆破后的超径石宜在料场处理。6.2.2过渡料宜从石料场用钻孔爆破法直接生产,也可从枢纽地下洞室等工程的开挖渣料中选用。应严格控制级配。6.2.3垫层料及特殊挚层料可以用料场爆破块石料进行破碎、筛分、掺配,也可从新鲜或中等强度开挖料和砂砾石料加工筛选后掺配,其加工、掺配工艺应按设计级配要求通过试验后确定。成品料的生产能力和储量应考虑超填和损耗后满足坝体填筑进度的要求。6.2.4砂砾料可水上、水下分别开采,或混合开采。应有适当的储备,供汛期不能开采时使用。必须在汛期采掘时,可采用分流改道或降低水位等技术措施;并相应
18、提出防洪或撤退等安全措施。在河道开采砂砾料时,开挖程序及时段安排应考虑河道泄洪顺畅及堤防安全。在寒冷地区地下水位较高的砂砾石坝料开采,应有足够的堆存储备,满足冬季坝体填筑需要。6.2.5各种坝料均应有足够的储备,其数量应满足调节开采和上坝强度的需要。6.2.6料场开采结束后,应根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要求,作好危岩处理、边坡稳定、场地平整、还田造林、防止水土流失等工作,弃料宜用作平整场地或运到集中弃料场地,严禁随意堆放。6.3 道路及运输6.3.1施工现场的运输路线应根据坝体工程量、上坝强度及地形、运距等条件合理布置。施工道路宜与永久道路相结合,并应充分利用坝面及下游斜坡道运输坝料,填筑升高坝体
19、。运输路线不宜通过居民点,其道路和桥涵的等级标准应满足施工车辆及机械通行的需要。6.3.2运输方式宜采用直接上坝的汽车运输。道路宜视具体情况采用泥结碎石路面或混凝土路面。必须加强施工道路的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排水通畅。6.3.3当运输道路跨越趾板及垫层区时,应有可靠措施避免施工干扰,确保趾板及垫层质量不受影响。6.3.4运输车辆载重量和数量的选择应按坝料类别、填筑工程量、上坝强度、坝区地形、运输道路、运距和装载设备等因素综合考虑。7坝体填筑7.1一般规定7.1.1坝体填筑一般应在坝基、两岸岸坡处理验收以及相应部位的趾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可在截流前不影响行洪的一岸或两岸先行填筑部分坝体。
20、基坑开挖后也可在河床趾板开挖、混凝土浇筑同时先进行部分坝体填筑。7.1.2堆石填筑前,应进行坝料碾压试验,确定堆石填筑施工参数,并对设计指标进行复核。碾压试验可按照DL/T5129进行。7.1.3垫层料、过渡料和一定宽度的主堆石的填筑应平起施工,均衡上升。主次堆石可分区、分期填筑,其纵、横坡面上均可布置临时施工道路。7.1.4必须严格控制筑坝材料的质量,其岩性、级配和含泥量应符合要求,不合格坝料严禁上坝。已上坝的不合格材料必须清除出坝外。7.1.5坝体原型观测仪器、设施,必须按设计要求埋设和安装,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7.1.6当坝料填筑和面板浇筑、地基灌浆、溢洪道建筑物开挖同时施工时,应科
21、学规划,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安全、施工质量和工程形象进度。7.2坝体填筑7.2.1主堆石区与岸坡、混凝土建筑物接触带,应回填1.0m2.0m宽的过渡料。7.2.2周边缝下特殊垫层区应人工配合机械薄层摊铺,每层厚度不超过20m,采用振动平板、小型振动碾、振动冲击旁等机械压实。7.2.3垫层料、过渡料、排水料的级配、细粒含量、含泥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料和过渡料卸料、铺料时应避免分离,两者交界处应避免大石集中,超径石应予以剔除。对严重分离的垫层料、过渡料应予以挖除。7.2.4垫层料铺筑上游边线水平超宽一般为20m30m。如用振动平板压实时,垫层料水平超宽可适当减少。如采用自行式振动碾压实时,振动碾
22、与上游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40m。7.2.5坝料铺筑宜采用进占法卸料,必须及时平料,并保持填筑面平整,每层铺料后宜用测量方法检查铺料厚度,超厚时应及时处理。7.2.6坝料填筑宜加水碾压。含泥量大于5%的堆石料和软岩堆石料的加水量宜通过碾压试验确定。软化系数大的新鲜坚硬石料,经对比试验,加水对碾压效果影响很小时,也可不加水。需要加水碾压的填筑料,应有适当的技术措施保证均匀加水和加水量。7.2.7负温下施工时,各种坝料内不应有冻块存在。经试验需加水压实的坝料,在负温下填筑不能加水时,应减薄铺料厚度,增加碾压遍数,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标准。7.2.8坝料碾压应采用振动平碾,其工作重量不小于10t。高坝应
23、采用重型振动碾。应经常检测振动碾的工作参数,保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碾压应按坝料分区、分段进行,各碾压段之间的搭接不应小于1.0m.7.2.9坝体堆石区纵、横向接坡宜采用台阶恢坡法施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0m。若受场地空间限制也可按稳定边坡收坡,但回填接坡时,必须削坡至合格面后方可铺料,并使振动碾紧贴接坡面碾压。接坡处,填筑高差不宜过大。7.2.10下游护坡宜与坝体填筑平起施工,护坡块石宜选取大块石,采用机械整坡、堆码,或人工干砌,块石间应嵌合牢固。7.2.11坝料填筑、垫层料防护及混凝土面板施工时,严禁损伤已安装好的止水及其防护装置。7.2.12堆石区内的临时施工道路,应设于填筑压实合格的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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