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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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以临邑县临南镇为例摘要:青少年一代肩负着促进国家强盛、民族兴旺、社会进步的责任,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农村青少年生理心理不健全等自身因素以及农村经济条件,家庭、学校环境,不良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或多或少的影响了部分青少年,使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日益上升,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犯罪日益低龄化;青少年团伙性犯罪增多,女性在团伙犯罪中比例渐长;犯罪比例持续增大且重新犯罪率较高;犯罪方法简单、手段单一。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对于维护社会稳定,
2、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青少年 犯罪 社会稳定 和谐社会 青少年时期本应该是一个人成长、发展的黄金时期,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一生的人生走向。同时,青少年一代也肩负着促进国家强盛、民族兴旺、社会进步的责任,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但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的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无论在国内国外青少年犯罪问题俨然已成为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国际社会也把把它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在我国,自上世纪70年代初以来,青少年犯罪率大幅上升,从临邑县临南镇的一项调查分析得出,在30个犯罪样本中有25个犯罪嫌疑人系出农村,而整个临邑县的青少年犯罪记录中,农村青少年犯罪也占了70%以上。可见
3、青少年犯罪问题,尤其是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深入研究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农村青少年犯罪,对于引导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乃至社会的长治久安,经济的快速有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正是以临邑县临南镇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及翻阅众多相关资料,认真分析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最后给出建议。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在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之前,首先笔者在这里讲一下什么事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juvenile delinquency),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
4、域。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
5、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对这个下限存有不同意见。有学者提出,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笔者对此予以赞同。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
6、”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二、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点(一)青少年犯罪日益低龄化社会经济条件的好转、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好使得现一代青少年普遍发育提前,加之频繁接触不良文化的影响等诸多因素,当前我国的青少年在十一、二岁左右就已经在性别特征、身高、体重等生理方面表现出成人化特征。而这段时期内,青少年往往好奇心强、精力旺盛,但同时又具有思想不成熟、自控力差的特点,如果家庭、学校、社会不能给予及时正确的引导,青少年很容易误入歧途。从临邑县公安局记载的近十年的青少年犯罪记录中可以
7、发现:近十年来的记录比以往时间内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二至三岁,犯罪的高发年龄在十八岁左右,其中以十四至十六岁的少年犯罪更为突出,并呈现出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而笔者在走访临沂县临南镇所获的数据,也证实了笔者上述的观点,调查发现,在临南县近几年有记录存在的青少年犯罪年龄多集中于十五岁、十六岁,发生最近的一个案件中的五人团伙里,最大的十八岁,最小的只有13岁。(二)青少年团伙性犯罪增多,女性在团伙犯罪中比例渐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团伙数量越来越多,据有关资料统计,团伙犯罪在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占据大约 60%以上的比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些青少年犯罪团伙以一定的方式和社会联系为纽带
8、结成,以成年犯为主导少年犯参与的形式危害社会,这样的团伙少则 35 人,多则 20 余人,进行抢劫、强奸、盗窃等团伙犯罪活动。笔者在临南县调查进而进行整理分析发现,团伙犯罪已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通常是自己村里的或者邻村相识的几个青少年勾结在一起,进行抢劫、盗窃等类型的作案,更有严重的案例中出现伤人、杀人状况,并且在近几年这种杀人、伤人事件已经屡见不鲜。 另外,从近十年的犯罪记录中可以发现,女性在犯罪团伙中的数量存在增多的趋势,2004年临邑县青少年团伙犯罪有记录的女性嫌疑人为5人,而到了2007年此数据变成了12人,三年时间里,女性在团伙犯罪中所占比例增长了一倍还多。(三)青少年犯罪比例持
9、续增大且重新犯罪率较高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暴力犯罪总数的7 0%以上,其中农村青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60%以上。而据最高法院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农村青少年犯罪的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4.18%;其中2004年上升19.1%。而2005年7月,又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3.96%。据临邑县少年刑事审判庭统计资料显示:在2004年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为10件18人,,2006年为15件29人,2007年为18件34人。三年时间犯罪案件和涉案人数都将近翻番。另外,由于未成年人还处于成长发
10、育时期,其身心具有较大的可塑性,青少年犯在服刑期间,由于各种措施较为严格以及周围环境因素的影响,其表现基本较好。但在服刑期满后,其走上重新犯罪的可能性都比较高。在临南县的周道口村就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把主人公叫做小许,起先因为结伙拦路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后来在狱中表现良好,提前释放。出来后由于不适应社会环境等因素,又和曾经在一起抢劫的“兄弟”们勾搭起来,进行抢劫和强奸,犯罪范围也延伸到了外省,后来又被抓获,被判了10年,现在仍旧在监狱里关着。(四)农村青少年犯罪方法简单、手段单一观察分析农村青少年犯罪的手段不难发现,他们的作案手段往往方法简单、手段单一,并向暴力化
11、、公开化发展,这也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从临邑县庭审统计资料中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的形式不外乎拦路抢劫、入室盗窃和强奸,且各个案件的犯罪方法大体相似,以拦路抢劫为例,在庭审资料有记载的15个拦路抢劫案例中,其犯罪的方法都是青少年结伙(少则3、5人,多则10来人)在偏僻地段,对单个男性和女性,尤其是骑电动车和步行的女性进行拦截,以刀或棍棒进行威胁索财索物。三、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任何犯罪都是一定社会存在的反映,是社会综合机制的产物。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也有多种,分析研究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从两个大的方面着手,一个是农村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也就是主观因素,另外一个就是外界原因,
12、在这里叫做客观因素。(一) 青少年主观原因研究农村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无外乎从青少年观念和自身的心理、生理等方面探析,笔者认为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是农村青少年犯罪的深层原因。一些青少年受极端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影响, 缺乏健康向上的理想。还有一些青少年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把金钱、财富、享乐和人生价值等同起来,向往城市高消费、高享受生活,厌恶农村艰苦、清贫、单调的生活环境,害怕艰苦、好逸恶劳。当父母无法满足其享乐时,盗窃和抢劫便成为他们非法致富的渠道。笔者听闻同村的一个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就是这个样子的,讨厌贫苦,想富有,即便非法,这种价值观倘若生根在
13、青少年的头脑里,后果相当可怕。2、另外一个导致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这也是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在偏远的农村,法制宣传广度力度不够,普法教育又触摸不到,纵观九年义务教育中,仅初二政治课涉及法律,但老师上课仅是从应试的角度讲解法律知识,而不注重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在笔者所了解到几个农村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中,竟有三个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除了知道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盗窃是犯罪外,认为其他犯罪行为仅仅是错误,对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一知半解,实施了犯罪行为后还不知道自己触犯刑律,直到锒铛入狱才追悔莫及。3、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也使他们容易走上人生歧途。青
14、少年处于青春发育期,身体发育明显加速,但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和感情用事而诱发激情犯罪。所以说心理不健康是诱发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不健康心理如好奇心理、逆反心理、盲从心理、攀比心理和报复心理等容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二) 外界因素是促进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自身方面的主观因素影响还是有限的,而不良客观环境的影响笔者认为是造成农村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从笔者调查分析临沂县临南镇的具体情况看,引发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客观原因有以下几点:1、从家庭教育方面来看,家庭教育缺失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笔者在这里从两个方面分析:(1)教育方式不当,或溺爱或粗暴造成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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