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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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芙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说 明芙蓉镇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过程1第二章 规划编制的背景10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思路和重点14第四章 规划基础数据18第五章 规划调整完善情况说明20第六章 规划衔接情况32第七章 公众参与情况36第八章 规划方案评价38第九章 特色与创新41芙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 说明第一章 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过程(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1、规划调整完善是应对发展战略调整的需要随着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国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外部环境变得愈加错综复杂,经济增长
2、下行压力逐渐加大,乐清市发展战略大规模调整。芙蓉镇为顺应发展形势的变化,规划实施期间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进行了调整。(1)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需求目前,我国正处在人口高峰、工业化高峰和城镇化高峰相继逼近的大背景下,在此背景下,乐清市土地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另外随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改变,迫使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用地方式相应转变。因此,要实现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必须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2)优化土地利用布局、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乐清市“一湾五区”的市域空
3、间格局逐步形成,芙蓉镇用地空间布局发生了显著地变化,区域用地集镇为主的.区块向经济支撑点的区块转移。为了尽快适应区域发展的新形势,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迫切需要在新的形势下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用地保障。(3)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今后五年是芙蓉镇社会经济发展的加速推进时期,必须坚持乐清 “工业立县、创新强县、生态优县”的发展战略,适时发展工业,引导休闲旅游和旅游服务功能发展,建设集工贸、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城镇。但近几年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用地需求急剧扩张,经济发展所带来水污染、环境污染等问题亦日益突出,为了应对这些问题,芙蓉镇必
4、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依据,进行土地管制,规划用途分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4)适应行政区划调整的需要2011 年 4 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了乐清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将原有的31个乡镇调整为“9镇8街道”,这是乐清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大规模行政区划调整,各镇、街道急需重新整合发展空间。乐清市行政区划调整是强势资源优势组合、弱势资源得到互补而强化的过程,调整后的芙蓉镇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其经济重心、行政重心和相关布局必然会发生变化,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2、规划调整完善是落实规划实施评估意见的需要基于乐清市发展形势的转变,并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333号)的要求,乐清市以2012年为评估时点,2006-2012年为评估时限,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形成了乐清市土地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根据乐清市土地规划实施评估报告中分乡镇部分土地规划执行评估、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和主要规划指标预警,评估认为:(1)芙蓉镇本轮土地规划总体执行结果为执行合格。从宏观上看,规划实施期间,保障了芙蓉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很好的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但补充耕地速度有待提高,建设用地布局变化体现了集聚发展的思想,但也因为村庄复垦的推进速度较慢,规划中应该复垦的偏远村庄未能如期得到复垦,村庄分散布局的现象依然存在,城镇
6、规划布局避让了具有生态功能的未利用地,适合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得到了适度的开发利用,协调了建设发展和生态维护的关系,规划的龙头地位和宏观调控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从微观上看,规划的多项控制性和预期性指标切实得到了执行,土地利用程度不断提高,用地结构和布局趋于优化,土地规划在用地方向的引导和限制方面效果显著,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明显。(2)芙蓉镇土地规划实施的指标执行情况来看,根据土地规划实施评估标准表,芙蓉镇规划执行情况结论为:执行合格。(3)芙蓉镇本轮土地规划对全镇的土地利用起到了强有力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因县级行政区划重大调整,乐清市的
7、发展方向与规划预期不一致,特别是自身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建设新方向确立,使得各个乡镇原有规划与未来发展的新定义不相适应。因此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为合理有效利用土地,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规划对新增实施产生的制约作用。综上所述,并依照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中土地规划实施评估结论,芙蓉镇属于类型三,即现行土地规划执行合格,且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适应。因此,为满足地区实际发展需要,保障芙蓉镇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同时维护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必要对芙蓉镇土地规划进行规划调整完善。(二)规划调整完善过程第一阶段:准备工作2012年9月开展县级规划实施评估工作,2013年
8、1月完成实施评估成果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4月获得省厅批复,原则同意乐清市规划实施评估成果通过审查,同意对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2013年9月,完成乐清市(包含中心城区及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定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为技术合作单位,并成立了乐清市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10月中旬,召开了全市规划调整完善动员大会。讨论确定了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思路和方法,并下发了工作计划。国土局会同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技术培训,对参与规划调整完善的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技术的培训,同时进行必要的宣传动
9、员工作。2013年10月底,开始编写乐清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保障专题报告,分析乐清市现状用地情况、规划实施期间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未来各类用地需求预测和供给保障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12月完成专题报告。第二阶段:资料收集根据规划目标和规划任务,有针对性地收集芙蓉镇行政区划、地质地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状况、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等方面的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剔除不可靠的数据资料。另外,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资料不断进行补充调查。基础资料: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及基础设施状况、主要产业发展状况、农业普查、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及镇域
10、发展历史等资料。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历年变更调查资料、历年土地统计资料、历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资料、非农业建设用地报批及清查资料、待开发土地等专项用地调查资料、土地评价和分等定级等资料。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划资料: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芙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雁湖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岭底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及各部门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等资料。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地域特色等影响土地利用的资料。第三阶段:规划基数转换2014年8月下旬,开展
11、芙蓉镇规划基数转换工作,规划基期各类用地面积采用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并结合实际需要和规划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数。2014年11月底,完成芙蓉镇规划基数转换的最终成果并通过县级审查。2014年12月底,芙蓉镇规划基数转换新规程成果上报市国土局审查。2015年1月初,芙蓉镇规划基数转换新规程成果通过市国土局审查。2015年8月底,芙蓉镇规划基数转换成果并上报省国土厅审查。2015年10月10日,芙蓉镇规划基数转换成果通过省国土厅质检并获得批复。第四阶段:确定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芙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主要分为调查准备、分析预测及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及协调、评审和
12、报批、公告建档五个方面。1、调查及资料补充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第二阶段已收集的资料不断补充完善,并展开必要的调查。2、分析预测及规划方案编制主要工作是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质量评价与潜力分析、各部门用地需求预测及环境质量评价预测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乡镇规划确定的目标、土地的适宜性、投入水平、保证措施等,确定与上级相衔接的主要用地规划与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并明确分区管制规则,编写芙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图件。3、规划方案的优化主要工作是做好公众参与和协调。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乡镇府及相关部门、专家、土地所有者、使用单位、
13、村组及公众意见,特别是对乡镇的城镇及独立工矿建设用地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及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取得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在规划初稿和草图完成后,进行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送各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和审议,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公众意见,报芙蓉镇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报批方案,由芙蓉镇人民政府行文上报乐清市人民政府要求审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各部门听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调整完善方案。4、规划成果评审和报批规划成果上报乐清市人民政府评审,规划成果通过县级评审并修改完善后,上报温州市人民政府。5、公告建档规划经依法批准后,芙蓉镇人民政府
14、将规划主要内容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予以公告。(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技术方法依据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在全面分析调查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县、乡(镇)两级上下结合,从指标规划到空间规划,突出重点和综合协调相结合,定性、定量、定位、定序相结合,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技术方法,在综合研究芙蓉镇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生产潜力、土地资源开发条件及各部门用地需求等情况后,经综合平衡和优化调整,形成规划编制方案,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合理,便于实施。1、县、乡(镇)两级上下结合乡(镇)级规划在规划目标、主要控制指标、重要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等方
15、面应当符合县级规划的要求。县、乡两级规划同步调整完善,在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相互反馈、上下衔接、全面落实。2、从指标规划到空间规划原土地规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除预留指标外均需落实到地块。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浙江省要求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用于管控建设用地布局范围,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依据年度计划指标下达量动态落实允许建设区,规划重点从“重指标”向“重空间”转变。3、突出重点和综合协调相结合乡(镇)级规划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各方面对土地利用的要求,突出重点,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考虑各业用地
16、需求,通过综合平衡,合理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4、定性、定量、定位、定序相结合乡(镇)级规划研究确定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重点确定耕地、土地开发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布局,划定各类土地用途区,为利用土地和审批各类土地利用项目提供依据。本行政区划内总量控制指标落到实处,同时分解落实至各村。在土地的开发、整治、保护等方面,确定重点项目的类型、时序、规模和范围。5、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乡(镇)级规划编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广泛听取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各利益群体和社会公众对规划内容、规划方法、规划方案、管制规则、实施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坚持政府组织、
17、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第二章 规划编制的背景芙蓉镇位于乐清市东北部,镇域内生态环境优良,工业发展态势良好。根据乐清市“一湾五区”的发展战略,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芙蓉镇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经济特色和工业基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适量发展工业,实施工业区的退二进三改造,引导休闲旅游和旅游服务功能发展,建设集工贸、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城镇。(一)乡镇基本概况1、自然概况芙蓉镇,位于乐清市境东北部,与仙溪镇、雁荡镇、清江镇、虹桥镇和淡溪镇相邻,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属半山区。辖60个行政村、2个林场、1个茶场、1个渔场、1个农场和1个拘役所。2、社会经济概况2013年本镇户籍
18、总人口为50800人,其中农村人口31800人。2013年,芙蓉镇投资环境持续改善,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总体经济稳中有进,实现工农业生产总值31.12亿元,财政总收入4355.9万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02亿元,单季晚稻总产量9345.7吨;大力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成功创建岭底水果产业示范区;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成功创建“浙江省气象防灾减灾标准镇”;加大对岭底、雁湖片区的经济薄弱村的扶贫开发力度,31个一般扶贫项目和5个重点扶贫项目通过了乐清市验收。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65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30.1亿元;加大“机器换人”和“三转一市”工作力度,工
19、商在册企业464家,同比增长61%,同时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品牌创建活动,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个体经济转型和小微企业提升发展,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和“质量强镇”创建活动,形成了争先创优氛围。挖掘潜力提升第三产业。全年服务业增加值5.99亿元,同比增长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659.6万元,同比增长4.4%;以“红色、绿色”为基调,积极谋划旅游业发展,以雁楠公路通车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岭底红色旅游、生态观光旅游、农家乐等产业发展,注册了全市第一家“家庭农场”,积极推进金融、物流、餐饮等服务行业发展。(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13年,芙蓉镇行政辖区范围
20、内土地总面积15715.20公顷,农用地面积14391.8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591.43公顷,未利用地面积731.92公顷,详见下表。表2-1 2013年芙蓉镇土地利用现状单位:公顷地类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15715.20 100.00 农用地小计14391.85 91.58 耕地水田1223.95 7.79 旱地569.75 3.63 园地688.74 4.38 林地11533.21 73.39 牧草地0.00 0.00 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7.31 0.05 农村道路130.52 0.83 坑塘水面25.08 0.16 农田水利用地19.72 0.13 田坎193.58 1.23 建设用地
21、小计591.43 3.76 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17.94 0.75 农村居民点用地390.95 2.49 采矿用地5.85 0.0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00 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0.00 0.00 公路用地59.24 0.38 民用机场用地0.00 0.00 港口码头用地0.00 0.00 管道运输用地0.00 0.00 水库水面0.00 0.00 水工建筑用地4.42 0.03 其它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3.03 0.08 特殊用地0.00 0.00 盐田0.00 0.00 其他土地小计731.92 4.66 水域河流水面347.80 2.21 湖泊水面0.00 0.00
22、 滩涂3.05 0.02 自然保留地381.07 2.42 2、土地利用存在问题(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较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较大,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芙蓉镇区域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居民点已成为地区经济的主要增长点,规模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村庄复垦需要结合农民意愿,因此农居点复垦工作开展滞后,村庄用地不减反增,导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缩减低于预期。未来芙蓉镇需努力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2)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芙蓉镇农村居民点多依道路、河谷分布,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自然村数量多,分布散,规模普遍较小,需要进一步撤并整合。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和重点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背
23、景与原规划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侧重点也相应的发生了转变。最主要的是要改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识,转变规划和实施的理念。同时通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将芙蓉镇建设成一个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城乡协调、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工贸型旅游城市。(一)规划调整完善目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旨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强调五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即“保障型规划”向“保护型规划”转变、“扩张型规划”向“管控型规划”转变、“两规衔接”向“多规融合”转变、“三维规划”向“四维规划”转变、“数量控制”向“空间控制”转变,达到芙蓉镇土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挖潜力、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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