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白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白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 目目 录录 总 则 .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2 一、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2 二、矿产资源概况 .2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3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3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现状 .3 六、形势与要求 .3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5 一、指导原则 .5 二、规划目标 .6 第三章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8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8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0 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11 第四章 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14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14
2、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14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16 第五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17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7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18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19 第六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21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21 二、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2 第七章 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23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23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23 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23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 .25 一、加大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25 二、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25 三、健全完善规划审
3、查制度 .25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25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26 附件一:白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编制 说明 附件二:白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附表 附表 1 规划基期陕西省白河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 2 规划基期白河县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 3 规划基期陕西省白河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 4 规划基期陕西省白河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 5 规划基期白河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 6 规划基期白河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 7 白河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 8 白河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
4、置区划表 附表 9 白河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 10 白河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 11 白河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 12 白河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 13 白河县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治理规划表 附表 14 白河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分区表 附表 15 白河县自然文化遗产名录 附表 16 白河县重要水源地、湿地保护区名录 附件三:白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附图 附图一 白河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附图二 白河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附图三 白河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附图四 白河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附图五 白河县
5、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0 总总 则则 白河县矿产资源种类丰富,矿业是全县经济的重要组成部 分,根据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 知 (陕国土资规发2014137 号)要求,编制白河县矿产资 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以下简称规划 ) 。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 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54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 (陕国土资发2016 34 号)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 知 (国土资厅发20159
6、号)等相关文件, 陕西省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2016-2020 年) 、 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 、 白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等相关规划。 规划是对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本县行 政区域内进行细化和落实,是对县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的部署 安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 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适用白河县所辖的 11 个镇,辖区内所有矿种。 规划 基期 2015 年,规划期 2016-2020 年,展望到 2025 年。 1 第一
7、章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现状与形势 一、一、矿业的地位和作用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白河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安康市的东部,北邻汉江,隔 江与湖北省郧西县相望,东、南部分别与湖北省郧县、竹山县 接壤,西与旬阳县相连,自古就有“秦头楚尾”之称。地理位 置介于北纬 323230-325500,东经 109 3750-1101215之间。全县地势南高北低,群山叠嶂, 河溪交错,地形复杂破碎,坡度较陡,切割较深。白河县属大 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 12.2-16.5,年平均降水 量 787.4 毫米。区内交通发达,襄渝铁路、十天高速、312 国 道和汉江航道构成县内交通骨架,县、乡、村公路网络已经形 成。
8、移动、联通已经全覆盖,通讯信号较好。全县辖 11 镇,面 积 1455km2,人口 21.18 万。 白河县为国家级贫困县,2015 年,全县生产总值 52.43 亿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660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8143 元,矿业产值为 425 万元,矿业经济不发达。 二、矿产资源概况二、矿产资源概况 全县已发现各类矿产 15 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 7 种,分别 为银矿、金矿、铅矿、锌矿、硫铁矿、铁矿、水泥用灰岩,已 上表矿种 7 种,上表矿区 6 个。 专栏一 2015 年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 矿矿 产产 名名 称称 资源储量资源储量 单单 位位 保有资源保有资源 储储 量量
9、 矿矿 产产 名名 称称 资源储量资源储量 单单 位位 保有资源保有资源 储储 量量 金矿金属千克 75.93 硫铁矿矿石量千吨 1620.39 银矿金属吨 14.94 铁矿矿石量千吨 2378.8 锌矿金属吨 22336.72 水泥用灰岩矿石量千吨 1689.8 铅矿金属吨 29.73 2 白河县矿产资源种类较多,矿山开采历史悠久,但查明资 源储量低,开发利用规模小。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白河县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但勘查程度总体不高,2015 年 度,全县已登记地质勘查项目 16 个,勘查矿种有银金矿、铜矿、 铅锌矿、硫铁矿等,勘查程度:详查 8 个,
10、普查 8 个,总面积 为 259.39km2,占全县面积的 18。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 2015 年底,全县各类矿山 64 个,全为小型矿山,其 中仅 5 家矿山在进行生产,其余均处于停建和停产状态。从业 人员共计 540 人,工业总产值 425 万元。 专栏二 2015 年主要矿产产量 矿产名称矿产名称开采矿山个数开采矿山个数产量单位产量单位年产量年产量产值(万元)产值(万元) 银矿 1 万吨 0.350 建筑石料 1 万吨 0.7515 砖瓦用页岩 3 万吨 15360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现状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现状 近年来,白河县重视矿山
11、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拆除了冷 水水泥厂十万吨熟料机立窑,淘汰了白龙公司年产二十万吨的 水泥生产线,加强了矿山环境的保护治理。各项环保工程项目 也有序推进,白石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及白河县金龙建 材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已完成,完成了黄石板流域 铅锌废矿渣污染治理工程及厚子河流域硫铁矿废渣综合利用项 目前期工作。截止 2015 年,全县累计投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 金 1995 万元,累计完成恢复治理面积 9 公顷。 六、形势与要求六、形势与要求 近几年,随着矿产资源价格低迷的态势,矿业经济不断下 3 滑。十天高速已建完通车,全县移民搬迁工作已接近尾声,水 泥、建筑石料等需求量急剧下降,
12、再加上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工 作的实施,导致全县矿山基本都处于停产状态。此外,县内目 前出售的矿产品基本为原矿,仅依赖建设项目,企业抵御风险 能力差、产品附加值低。 随着“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白河县作为主要的水源涵 养地之一,环境要求将会越来越严格。因此,矿产资源开发要 向绿色、深加工、循环利用方向发展。首先要强化大理石等资 源加工转化能力,开发新型建筑及装饰环保石材,加大工业废 渣综合利用,推广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其次整合县内绿松石开 采及加工企业,建设高效开采和精深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第三,对历史遗留的采坑、 矿洞、矿堆、尾矿进行综合治理,恢复被废渣污染的土
13、地和植 被;第四,监督相关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提升采选工艺,对产生 的废水、废气、废渣进行回收处理综利用,实施水质动态监测, 从而根本上保证“一江清水送北京” 。 4 第二章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原则一、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活精神 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 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从我县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生态环 境保护为前提,依靠科技进步,有序开发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以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 主线,以改革创新
14、为动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推进我县资源开发模式向绿色循环转 变,矿业利用方式向中高端转变,为白河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 发展提供资源支撑与保障。 (2)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开发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 要求,优化空间布局结构,提高准入门槛,统筹协调矿产开发 与环境保护,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共赢。 2.坚持需求导向,增强资源保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 产资源的需求,因地制宜,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开发和保护水 平,增强矿产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 3.坚持节约集约,促进高效利用。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的资源观,倡导科学合理开发,加强废弃资源综合利
15、用,鼓励 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智能化生产加工,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 效开发利用,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4.坚持资源惠民,造福地方原则。按照本县扶贫总体部署, 5 合理确定贫困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 势转化,实现资源开发和惠民改善的双赢。 5.坚持从严从紧,促进依法规范。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新的 职责定位,牢固树立矿产资源法治理念,坚持从严从紧、依法 规范,加强诚信监管,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法治水平。 二、规划目标二、规划目标 根据县域的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现状,规划期内的总 目标是:紧密结合市场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适
16、度开发县域内的铁矿、铅锌矿等资 源,扩大砖瓦用页岩、建筑石料的开发规模,促使矿山企业向 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向深加工及综合循环 利用方向发展,全面提高矿产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一)2020 年目标 1.落实省级地勘基金项目 1 处。 2.新建磁铁矿、铅锌、硫铁矿各 1 处。砂石粘土/小型非金 属矿不规范开采得到整治,到 2020 年,砖瓦粘土矿全部关闭, 建筑石料矿山控制在 7 家,砖瓦用页岩矿控制在 11 家。 3.矿业结构更加合理,矿山总数减少 30,主要矿山“三 率”水平达标率 90%以上。 4.划定 1 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对历史遗留矿山、 开山采石专项整
17、治矿山及关停砖瓦窑矿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 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10 公顷,土地 复垦面积 3 公顷,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治理、毁损土 地全面复垦。矿山“三废”治理及综合利用率全面达标。 5.力争建设 3 个绿色矿山,全县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基本条 6 件进行规范管理。 专栏三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主要指标 类别类别指指 标标20152015 年年20202020 年年属性属性 新发现重要矿产地(处) /1 基础地质 调查与矿 产勘查 新增查明 资源储量 铜(万吨) /2 预期性 银金矿石(万吨) 0.33 钒矿石(万吨) 07 铁矿石(万吨)
18、 03 铅锌矿石(万吨) 06 水泥用灰岩(万吨) 0100 建筑石料(万吨) 0.75120 矿产资源合 理开发利用 与保护 重要矿种 年开采总 量 砖瓦用页岩(万吨) 2480 预期性 矿山总数减少(%) /30 大中型矿山占比(%) 015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90 约束性 矿业转型升 级与绿色矿 业发展 绿色矿山数量(个) 03 预期性 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面治理治理恢复 面积 (公顷) 历史遗留矿山、开 山采石专项治理 /10 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面复垦 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治 理恢复 土地复垦 面积 (公顷) 历史遗留矿山、关 停砖瓦窑土地复垦 /3 约束性 注: 为
19、20162020 年累计数 (二)2025 年目标 矿产资源深加工产业链发展成熟,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大中型矿山占比更加合理,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业 空间布局更趋合理,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集约节约 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地质环境全面改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 境、矿区土地复垦逐步治理恢复;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进 7 一步提高。 8 第三章第三章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种类调控 围绕整装勘查和“急、优、稀、特”矿种,实现地质找矿 重大突破。重点勘查铁、铜、金等矿产,以上矿种可优
20、先配置 探矿权,鼓励社会多元资金投资勘查。限制勘查硫铁矿,限制 勘查的矿种应严格控制探矿权投放。县内无禁止勘查矿种。 鼓励开采银、重晶石、名贵饰面石材等矿产,在符合开采 准入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适度控制开采铁、铅、 锌、水泥用灰岩等矿产,限制开采硫铁矿、钒、瓦板岩等矿产, 限制开采的矿产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 在保护矿产资源、环境前提下,遵循规模开发、产业链延 伸原则,依托实力矿山企业吸收兼并开发粗放、技术落后、无 力从事矿产深加工矿山企业,培育具有产能规模、开采技术先 进、矿产深加工能力强的集团矿山企业。 (二)矿产资源勘查区域调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安
21、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划分限制勘查区、禁止勘查区。 1.限制勘查区 将县内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饮用水源地的二级保护 区和准保护区、重要湿地、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划为限制勘查区。 限制勘查区内,原则上只安排财政出资进行的重要矿产勘 查并进行矿产资源储备的勘查项目,已设探矿权在勘查工作施 9 工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区内主体保护功能的安全。 2.禁止勘查区 将县域内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 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的地区划为禁止勘查区。禁止勘查区 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整。 禁止勘查区内严禁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勘查,除征得相关 管理部门同意进行矿泉水的勘查外,原则上只安
22、排财政出资的 公益性地质工作。禁止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应当在调查核实的 基础上,逐步、有序的予以退出。 (三)矿产资源开发区域调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划分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 1.限制开采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将以下区域划为限制开采区:县域内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 准保护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点状开发的城镇、水土保 持片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 的地区;目前开采技术达不到要求,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地区。 限制开采区严格控制采矿权的设置。新设采矿权应进行严 格的规划论证,开展环评工作并制定有效的保护
23、措施,确保有 关功能区安全和相关资源安全。限制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在开 发利用活动中应确保有关功能区和相关资源的安全,对存在不 安全因素的矿山要限期整改,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 销其采矿许可证。 2.禁止开采区 1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将以下区域划为禁止开采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 一级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不能开 采矿产资源的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 地区;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 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浪费或破坏的区域。 禁止开采区将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适时调
24、整。 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得新设立采矿权。禁止开采区内已 设采矿权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退出禁止开采 区。对于退出或调整出的原采矿权与禁采区重叠区域应适时开 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 况下,可以进行矿泉水的开发利用。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 不得在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重点勘查区 根据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白河县域内共划 分 2 个重点勘查区,旬阳棕溪一带铜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白 河县部分)和旬阳白河一带铅锌多金属矿重点勘查
25、区(白河 县部分) 。 重点勘查区为统筹规划重点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区域, 力争在重要矿种的资源储量上有较大突破。重点勘查区可作为 地质勘查基金和商业性勘查投入的重点区域。 2.重大项目 11 根据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白河县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三个规划纲要 ,白河县落实省级勘查基金项 目 1 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5 个,规划期内,围绕重点项 目开发利用县内的矿产资源。 专栏四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重点项目 整装勘查陕西省旬阳县棕溪一带铜多金属矿整装勘查(白河县部分)省级 开发利用 大理石开采及加工项目、硫精砂制备项目、白河县西营磁铁矿开采及加工 项目、石材深加工园区建
26、设项目、绿松石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一)矿业布局优化调整 1.矿业结构的调整 推动资源整合,提升生产规模,扭转散、小、弱、差局面。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矿山企业开采的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为同 一矿体及邻近矿体的,逐步整合为一个矿山;对一个地区分散 存在多个开采同一矿种的矿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走集团 化发展路子;对各级政府已决定整合的矿山,予以停产整顿, 直至达成整合协议,由新的重组企业合法生产。到 2020 年,全 县矿山总数减少 30,大中型矿山占比达 15以上。 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开采年限 根据矿山规模应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
27、应的原则,实施矿山 最低开采规模与最低开采年限的规定。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10 年以上。技改、 整合矿山服务年限根据其保有资源储量和最低开采规模而定。 3.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依照绿 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条件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 12 4.开发利用矿种与生产布局结构调整 以市场为导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调整开发利用矿种 结构。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突出石英岩(绿松石) 、大理岩等 优势矿产,通过优势矿产资源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专栏五 主要矿种最低生产规模一览表 矿种矿种单位年单位年新建矿山新建矿山保留或技改整合矿山保留或技改整合矿山 金(
28、岩金)金 吨 61.5 银矿石 万吨 203 铁地下开采矿石 万吨 303 钒矿石 万吨 102 铅、锌矿石 万吨 106 硫铁矿矿石 万吨 205 毒重石矿石 万吨 55 重晶石矿石 万吨 55 水泥用灰岩矿石 万吨 10050 石英岩矿石 万吨 10 饰面大理岩矿石 万立方米 1 建筑石料矿石 万立方米 53.7 砖瓦用页岩矿石 万吨 8 (二)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 1.矿产品结构调整 逐步实现采矿、选矿、冶炼的协调发展,改变以原矿、初 级产品销售为主、经济效益差的状况。发展大理岩、石英岩(绿 松石)等非金属矿产的深加工,力争深加工率不低于 80,努力 实现初级产品向优质、高精尖产品转化。
29、 2.提高主要矿种的回采率、回收率 通过采用高效率、高回收率和安全的采矿方法,引进先进 设备和工艺,加强选冶技术研究和改进技术设备等措施,使全 区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显著提高。加大优势矿产 13 的开发,提高铁、铅锌等金属矿产的选矿技术,尽快实现硫铁、 铅锌等矿产的综合回收利用。到 2020 年,全县主要矿山“三率” 水平达标率 90%以上。 3.提高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对低品位,难选冶矿石的开发研究和尾矿的回收利用, 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对“三废”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变废为宝, 最大限度的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破坏。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材料 技术,节能、节材、节水、降耗技术与工艺,降低
30、资源消耗水 平。到 2020 年,全县矿山尾矿、废渣利用率达 60以上,矿 山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55-65。 14 第四章第四章 严格规范砂石粘土严格规范砂石粘土/ /小型非金属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矿产资源开 发管理发管理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截止 2015 年底,白河县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山 60 个, 其中砖瓦用页岩矿山 7 个、砖瓦用粘土矿山 1 个、建筑石料矿 14 个、水泥用灰岩矿 17 个、毒重石矿山 6 个、石英岩矿山 8 个、石英岩(绿松石)矿山 7 个。砖瓦用页岩设计年开采总量 为 57 万吨,建筑石料设计年开采总量为 108 万吨,水泥用灰岩 设计
31、年开采总量为 85 万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 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54 号) 、 关 于印发的通知 (陕国土资 发201634 号)文件要求,对年产 10 万吨以下的采石矿山进 行技改或关停,砖瓦用页岩矿年生产能力达到 2000 万块标准砖 以上,到 2020 年,全县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矿山控制在 7 家以内, 年产量 120 万吨,砖瓦用页岩控制在 11 家以内,年产量 80 万 吨。 根据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适度控制水泥用灰岩开采 总量,到 2020 年,开采总量控制在 100 万吨以内。 对毒重石、石英岩、石英岩(绿松石)等其他
32、小型非金属 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满足矿产最低生产规模的要求,需求总 量根据市场进行调控。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 根据白河县矿产资源分布和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分布情况, 将白河县全县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分为允许开采区、 15 集中开采区、备选开采区。 1.允许开采区 将县域内限制、禁止开采区以外,有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 矿分布,有开发利用条件,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相对易于实施 的地区划分为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允许开采区。我县共划定 了 3 个允许开采区。除已划定的允许开采区外,凡是有砂石粘 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分布的地区,其开发利用满足土地、环 保、林业等相关要求的,
33、也可作为允许开采区。 2.集中开采区 在允许开采区内,矿山分布较为集中,资源储量丰富,开 发利用条件好,便于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可持续性及集中实施, 具操作性、统一性的地区划分为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集中开 采区,我县共划分 4 个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内的矿权按照规定矿种优先投放,对矿权设置 进行合理规划,最大限度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 3.备选开采区 在允许开采区内,具有一定的资源量,已有开采历史,开 发利用条件较好,便于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周边有重大建设 项目,对砂石粘土的需求量较大的区域划为砂石粘土/小型非金 属矿备选开采区。白河县内划分 1 个备选开采区。 专栏六 砂石粘土/小型非金
34、属矿开采规划分区 允许开采区 构朳镇东坡村大理岩、辉绿岩矿允许开采区、中厂镇顺利村建筑石料用凝 灰岩矿允许开采区、卡子镇桂花村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 麻虎镇麻虎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集中开采区,冷水镇里龙村麻虎镇南沟 村石英岩、毒重石、绿松石矿集中开采区,麻虎镇兴坪村水泥用灰岩矿集 中开采区,中厂镇同心村宽坪村石英岩、毒重石、绿松石、砖瓦用页岩 矿集中开采区 16 备选开采区双丰镇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备选开采区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 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对地形、地貌和矿山地质环境容易造 成严重破坏,且容易损坏现有土地,造成水土流失。本县砂石 粘土/非金属矿
35、山企业,在规划期内,采矿权必须符合以下准入 条件: 1.采矿权设置必须符合省、市、县矿产资源规划,不得与 各类禁采区、限采区、保护区重叠,不得位于主要交通干线可 视范围之内、河流、水库两侧及迎坡面; 2.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必须符合安监、环保政策要求, 鼓励生产新型墙材、绿色建材; 3.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 境影响评价表。 4.新建矿山的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需与矿床储量规模相 适应。新建小型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最低生产规模要求,且矿 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低于 10 年。 5.现有矿山,凡生产规模与储量规模不相适
36、应,应通过整 合或技改等方式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6.需要爆破作业的露天开采矿山安全距离应300 米。 7.采矿权申请人应具有缴纳采矿权收益、安全风险抵押金 的能力。 8.符合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试行) 的要求。 17 第五章第五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一)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1.新建矿山必须满足矿产资源规划。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 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2.加强山体与自然景观保护。对于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 得分割,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平移式开采;对于不能整
37、体开发 的山体,原则上按照等高线进行划定,将山脊化作矿界,最大 限度地减小终了边坡的面积。 3.严格执行矿山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程“三 同时”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以及土地复垦履 约金制度。 4.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度。 5.严格执行矿山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无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落实生态保护和 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及矿山企业,不得立项,不得发放和更换 采矿许可证;未完成环保“三同时”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现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1.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破坏 和环境污染监测与报告制度,建
38、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 理制度。 2.严格控制“三废”排放,促进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矿 山生产所有的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省级标准。 3.引导矿山企业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使矿山企业提 高对资源、环境二者辩证关系的认识,增强“在保护中开发, 18 在开发中保护”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 土地复垦等义务。 4.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在办理采矿权 变更时,涉及扩大开采规模、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的, 应当重新编制或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办 理采矿权延续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超过适用 期或方案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应当重新编制或
39、 修订。矿山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执行。 (三)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1.申报闭坑的矿山要有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专题报告, 并要有当地矿管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矿登记管理部门要 通过现场检查,评估其是否达到治理要求。未获通过者限期治 理,直至达标后方可同意其办理闭坑手续。 2.对闭坑矿山要督促以“造地复田” 、 “复垦还绿”为主的 综合治理,恢复耕地、营造林木、种草绿化等。要积极探索新 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 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促进恢复治理的有效开展。 3.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生态环境、 地质环境问
40、题突出的关闭老矿山,按年度列出计划,由市、县 财政出资进行治理。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根据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白河县实际情况, 白河县域内共划分 1 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为白河县铅 19 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规划期内,要对废弃矿洞及时 进行封堵,对裸露矿山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监测。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按照不欠新账、快还旧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 进历史遗留矿山和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严格 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 土地得到全
41、面复垦。根据陕西省、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白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我县十 三五期间内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项目 15 个,完成矿山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10 公顷,土地复垦面积 3 公顷。 专栏八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安康市白河县卡子硫铁和银金矿区治理、麻虎镇康银村二组牛路沟水井槽绿松石矿恢复治 理、白河县白岩沟阴坡北沟石灰石矿恢复治理、白河县卡子镇大桥村建材石矿恢复治理、 白河县宋家磨平火石沟建材石矿恢复治理、白河县四新乡彭家沟钓鱼台石英石矿恢复治理、 白河县城关镇牛角村展沟-麻虎镇南沟石英岩(绿松石)矿恢复治理、白河县麻虎镇金银村建 筑用石
42、英岩(绿松石)恢复治理、麻虎镇兴坪村八组石灰石矿恢复治理、白河县中厂镇同 心村七里湾砖厂恢复治理、白河县中厂镇同心机砖厂恢复治理、中厂镇中厂村六组红河机 砖厂恢复治理、卡子镇刘明军采石场恢复治理、中厂镇万桐沟毒重石矿治理、白河县大兴 银矿治理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一)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 县政府对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负责,负 责主持制定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督促矿 山企业对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实施。各级政府将本行政 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目标任务,列入任期目标和年 度工作目标。 20 矿山企
43、业是造成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负责生产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承担遭到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矿山企 业不履行治理责任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委托组织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矿山企业承担。 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属 于历史遗留问题,治理责任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 (二)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由矿山企业单设会计科目,按照 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计入企业成本,由企业统筹用于开 展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事 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 恢复责任。 (三)严格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和报批制度 对即将闭坑的矿山,原则是先治理,后闭坑,不欠新账。 申请闭坑的矿山,限期做好“复垦还绿”为主的综合治理,经 审查验收达标后,方可闭坑。对于综合治理未达标,又拒不整 改的矿山企业,一并取消该矿业权人申请登记新采矿证的资格。 21 第六章第六章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建设绿色矿山的目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