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卖场超市大型百货运营资料 销售 卖场001 卖场布局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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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场布局管理规定归属体系: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销售系统分册文件编号:销卖场001撰写单位:电器销售中心卖场部版 本:第一版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机密等级: 机密 一般合计页数:8 页 正文页数:5 页附件个数:2个制度正文目录:目 录页次1、目的12、范围13、名词解释14、职责15、作业内容16、注意事项57、附件5总裁审批管理研究室审核撰写人制度名称:卖场布局管理规定文件编号:销卖场0011.目的:为了突出管理的专业性,明确公司品类经营的发展方向,进一步规范卖场管理标准,充分体现家电销售专业性,现制订面积占比、布局原则、商品陈列、展台制作标准。2.范围:2.1适用范围:电器总部销
2、售中心卖场部;各分部卖场部2.2发布范围:电器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3.名词解释4职责4.1销售中心卖场部统一制定卖场布局的比例,陈列原则及展台制作标准;4.2分部卖场部负责执行本规定;5作业内容:5.1面积占比5.1.1各品类商品面积占比(以下均指净陈列面积占比)5.1.1.1 通讯、冰洗、空调、白小四大品类面积占比的标准分别为12%、17%、10%和15%。5.1.1.2 电脑、数码、AV的参考面积占比标准分别为10%、8%、28%。 5.1.1.3 基本陈列原则:通讯、IT、数码类商品陈列于卖场的最佳位置;空调、白小陈列于次佳位置;冰洗和AV陈列于一般位置。 5.1.1.4 为便于现
3、场管理,原则上要求各门店将同一品类商品陈列于同一楼层。5.1.1.5 收款台和服务收款台和服务台:设置于不易陈列商品的位置,面积30平方米。 5.1.1.6 通道:要求店内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3米,不同类商品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1.8米,同类商品展台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2米,彩电区通道不少于2-2.5米。5.1.1.7 其它:包括办公区(经理室、办公室、财务室)面积50平方米;生活区(男更衣室、女更衣室、休息室、保安室、卫生间)面积150-200平方米;库房面积250平方米。其中卫生间的装修参照公司标准执行。面积30平方米。(注:各品类应占面积中已包含通道面积。)5.1.2 各品牌位置、面积分
4、配原则5.1.2.1 主推品牌优先原则。以公司的ABC品牌划分为依据,其中A类主推品牌的展台应设置在该品类所在区域的最前端或最醒目的位置,展台占用的面积也应较大(与非主推品牌有所区别)。B类次之,C类最次。5.1.2.2 知名品牌优先原则(兼顾销售贡献率大小)。同类品牌(按ABC分类)中优先考虑知名度较高且销量贡献率较大的品牌,其展台的位置要相对醒目,陈列面积也可有所区别,其它品牌依排序考虑。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页次:1/5附件数:2制度名称:卖场布局管理规定文件编号:销卖场0015.2布局原则5.2.1 分类统一原则说明:卖场内展台可分为柜台、高玻璃展柜、靠墙式展台、岛屿式展架、地台
5、、个性化展台、独立试音间等几种,要求相同产品必须使用高度、色彩完全一致的展台,区别只能在厂家标识或灯箱片,不同类型产品展台可以在色彩上有所差别,但白小、黑小类产品必须分别采用形式、色彩一致的展台,彩电展台可有限度地突出厂家个性,试音间的面积和隔墙外部形象要统一。5.2.2 黑、白电分离原则说明:黑电、白电遵循分区展示的原则,使消费者有明确的购物目标,方便集中购物。如门店为两层,则白电在一层,黑电在二层。5.2.3 动静分离原则说明:不同品类家电在销售过程中需要不同的演示方式,对环境也有不同的要求,如:手机、电脑类商品要求购物环境相对安静所以要与彩电、音响类音量较大的商品分离,使各个区域更符合选
6、购商品时的特点。原则上演示时对音量要求高的品类尽可能向里、向后排,以免声音过大破坏购物环境。5.2.4 通透性原则说明:门店布局应该充分体现通透性,即顾客进入卖场后能很快对整体商品的分布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卖场没有明显地死角,没有展台之间的相互遮挡,使顾客在舒畅的心情下很容易地找到希望购买的商品。5.2.5 疏导客流原则说明:在卖场规划布局中,通道的合理分配对于分散购物人流,指导购物起着重要的作用。在门店规划中,通道的设计应做到“顾客购物方便,客流移动顺畅”。5.2.6方便随机购买原则说明:随机性购买的商品,应陈列在比定向性购买商品或展示力强的商品更靠前位置,或主通道途径的位置。5.3 商品陈列
7、陈列是为了配置商品、吸引顾客注意和方便购买,陈列是影响销售成果的重要条件,所以陈列的首要原则就是“以客为尊”,兼顾卖场内部作业的便利。结合家电类产品的特点,陈列方式主要有:分类式陈列、敞开式陈列、专题式陈列等几种。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页次:2/5附件数:2制度名称:卖场布局管理规定文件编号:销卖场0015.3.1 分类式陈列5.3.1.1严格按照公司经营品类划分集中摆放的原则,其中彩电、空调、冰箱、烟机、灶具、热水器尽量靠墙陈列,手机类产品、数码类产品陈列于迎门入口处,白小、黑小、洗衣机陈列于卖场的中间位置。5.3.1.2同类产品中根据公司ABC品牌划分原则,将主推品牌放置在最前端,以
8、此类推,同一品牌中主推机型紧靠通道摆放或置于眼睛平视位置(贴墙陈列的)。白小、黑小为综合式陈列,其中体积小的优先靠前摆放,分层陈列的同类商品中最上层放主推机型和中档机型,依次为高档、低档机型。彩电(三层陈列式展台)应将主推和主流机型放置在中间层,高端放最上层,低档在最底层。5.3.2敞开式陈列除手机、数码类贵重商品和小件商品外,其它均采用敞开式陈列,营造自然、随意的购物环境,以刺激顾客购买。5.3.3专题式陈列5.3.3.1针对有条件的门店,可在相应的季节或紧扣公司各项活动主题,单独开辟专门的场地推出如“夏季空调特卖”、“冬季产品特卖”、“迎国庆,百款家电齐跳水”等店内促销活动,通过专题式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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