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实务操作.doc
《《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实务操作.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实务操作.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实务操作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实务操作吴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以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除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
2、质等条件以外,还应以是否胜任商定的工作为准。但用人单位必须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实践中,常常出现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的情形。为避免举证不能而败诉的风险,建议在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具体列明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这样,一旦在试用期解雇员工而产生纠纷时,就可使单位处于主动地位。是否在试用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但不能超出法定最长时间。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即不能再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而只能本条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合同。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此条是用人单位一般比较多的采用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但在
3、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是否违纪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有义务遵循的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准,其范围既包括全体劳动者都有义务遵循的,也包括劳动者本人依其职务、岗位有义务遵循者。违纪是否严重一般应当以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限度为具体界限标准。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规中,对严重违纪行为作了列举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关于严重违纪行为的具体规定,不得降低或扩大劳动法所要求的严重程度。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予以开除或除名。本条所指可例举: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长期旷工;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作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劳动 合同法 用人单位 过失 辞退 实务 操作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