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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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3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本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
2、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 全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指导、督促编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第二章分类和编制第七条 本市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以下六部分组成:(一) 市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管理和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原则、标准及程序,是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 (二) 市
3、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保障行动方案)。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分别编制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4类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保障突发事件应对行动中某类应急资源(如资金、技术等)的保障行动方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或者保障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某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三)市部门应急预案。是指市政府部门(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四)地方应急预案。包括县(
4、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综合及单项应急预案,是分级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直接依据。 (五) 企事业单位(学校)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学校)结合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编制的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和处置的直接依据。(六) 重大活动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根据活动内容和特点专门编制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的部门(单位) :(一)市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编制。 (二)市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市部门应急预案由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编制。(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综合及单项应急预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有关部门(单
5、位)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负责编制。 (四)企事业单位(学校)应急预案由本单位负责编。(五)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或承办单位负责编制。第九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一)建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1)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2)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
6、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三)征求意见和评审1.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3.预案评审可采取牵头编制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独立的评估机构评审。4.预案评审的参考标准。(1)完整性:要素、职能和响应过程等方面是否合理、完整;(2)符合性
7、: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3)适当性:情景设置、危害性分析、应急资源掌握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恰当;(4)可行性:响应行动和处置措施是否具体、可行;(5)衔接性(兼容性):与总体预案是否衔接、和相关预案是否衔接、有无矛盾之处。第十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省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二)体现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体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指导方
8、针。(三)保持与上级和同级相关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 (四)与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现有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五)应对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六)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好记管用。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基本格式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二)风险评估1.辖区基本概况。包括地理地貌、基本情况。2.突发事件危险性评估。本辖区历史上本类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并分析今后发生的可能性。3.应对能力评估。根据本辖区应急物资、装备,及应对人员队伍的现状,对应对能力、反应做出预判。(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主要包括领导机构、
9、指挥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及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职责、组织体系框架、应急联动机制等。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发布以及预警化解措施等。(五)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分级响应程序、信息共享与处理、响应程序、应急通讯、指挥与协调、区域和部门(单位)联动机制、紧急处置、应急人员安全防护、群众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新闻发布、应急结束等。 (六)后期处置。主要包括善后处置、恢复重建、社会救助、保险理赔以及评估、调查和总结等。 (七)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通信与信息、应急支援与装备、应急队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物资经
10、费、社会动员、紧急避难场所、技术储备、监督检查、公众须知等。 (八)监督管理。宣传培训、预案演练、奖励与惩罚。(九)附则。主要包括有关名词术语、缩写语与编码的定义与说明、应急预案管理与更新、国际(国内)沟通与协作、制定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等。 以上为应急预案框架的基本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有关内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有涉密内容的,应当文本标注密级,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村居(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倡预案表格化、预案上墙,文本做到简洁明了。第十二条 各级各类预案内容侧重点(一)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
11、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二)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三)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四)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
12、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五)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六)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七)基层(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
13、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八)村居(社区)应急预案应当紧密结合实际,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人员撤离等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 各预案编制单位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应对流程图、有关突发事件分级和响应标准、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通讯录、成员单位职责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通讯录、专家小组、应急资源、队伍情况一览表、危险源与灾害点现状分布图(册)、标准化格式文本等。第三章 审批与备案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津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审批和备案。 预案编制牵头单位上报审批的材料包括:请示发文的正式公函(含请示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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