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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林防火应急大队管理制度农村护林防火应急方案护林防火应急大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护林防火应急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护林防火应急队伍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作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列、_市_区_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护林防火应急队伍是一支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和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目的,有组织、有纪律、有保障,具有较强扑火技能和装备的半封闭式管理队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护林防火应急大队建制:三个中队,六个班。 第四条 护林防火应急大队的重大事项由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中队长岗位职责
2、: 1.中队长对全中队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2.指挥全队完成教育训练、执勤、队务等任务; 3.带领全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培养良好作风; 4.带领全队爱护装备和器材,遵守使用规定; 5.掌握全队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搞好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6.教育和监督全队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7.完成区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班长岗位职责: 1.协助中队长做好护林防火应急队全面工作,听从中队长指挥,在扑救火情火灾中保证队员服从命令,安全撤离,同时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2.指挥全班完成教育、学习、训练、执勤等任务; 3.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
3、度,搞好宿舍内务,培养良好作风; 4.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搞好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5.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 6.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队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命令,听众指挥,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坚决完成任务; 3.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熟练掌握防扑火知识和各种扑火器材的操作使用; 4.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高度警惕,预防和制止各类事故发生; 5.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打架斗殴; 6.工作
4、热情,任劳任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7.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做好扑火器材、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保证灭火机具完好; 8.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9.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10.遵守保密规定。 第八条 防火物资保管员职责:建立防火物资台帐;器材出库必须有清单;库房物资摆放整齐并有标签;保证库房卫生清洁;每周一周五为器材维护保养日,确保工具齐全;不得出借防火器材;需补充器材要及时向领导反映,保证物资储备充足,适应扑救较大森林火灾需求。 第九条 司机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的有关制度,严禁酒后驾驶或转交无证人员驾驶;负责车辆检修、保养,确保车辆清洁卫生且能够随时安全
5、出行;日常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相关维修维护技能,使车辆一直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在救火工作及日常演练中,确保人员和物资的绝对安全。 第四章 队伍管理 第十条 护林防火应急大队严格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十一条 护林防火应急大队队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试合格后正式录用。 第十二条 护林防火应急大队集体活动必须统一着装、保证队伍整体形象。 第十三条 队员离开驻地必须请假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一旦发生火情,轮休人员必须无条件迅速归队。 第十四条 队员要保管好自己的日常生活用品和装备,一旦有火情扑救命令,必须全副武装。 第十五条 队员要
6、自觉加强扑火理论和技能学习,树立安全为先、科学扑救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扑救能力,要积极参加体能训练,确保扑火实战需要。 第十六条 队员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不准在营房营区内搞任何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值班备勤期间队员严禁饮酒。 第十八条 全体队员必须有团结协作的精神,有团队意识和大局观念,不许有有损于护林防火应急大队的行为和言论。不能有不文明言语、吵架、斗殴、盗窃等道德败坏和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任何队员不得让外人长时间在队内逗留,更不得留宿他人。 第二十条 队员必须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紧急情况确需请假1天以内的,由中队长批准,有事请假1天以上由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7、办公室批准,并填写请假条,归队后及时销假;中队长请假由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假条存放在中队长处,以备查用。凡不填写假条或不及时销假的,按擅自离队或请假不归队处理。无请假条或超出请假期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 每日8时、18时实行点名,点名在岗者为出勤,不在岗者为旷工,在工作日长时间缺岗的为旷工。 第二十二条 出勤统计以本月出勤天数进行考勤。节假日宣布不休息的按出勤考勤。 第五章 制度建设 第二十三条 值班备勤制度:护林防火应急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由班长,中队长轮流值带班;值班队员必须24小时全员在岗,并做好值班登记。 第二十四条 培训训练制度:护林防火应急大队实行业务技能学习与实
8、践演练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每天要组织不低于两小时的体能训练,坚持常抓不懈、强化训练、提高实践水平,达到打早、打小、打了目的。 第二十五条 扑火安全制度:队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技能与安全知识培训;扑救森林火灾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精心组织、统一指挥、科学处置;队员参加扑火时必须按要求着装、携带扑火工具等;在扑救火灾中队员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相互关照,密切配合,协调作战,遵守纪律,注意安全,不准各行其是,单独行动;在扑火中应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地形条件、燃烧趋势等,时刻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每次完成扑火任务撤回营地后要及时检查维修扑火器具,确保灭火机具完好。 第二十六条 防火装备管理
9、制度:统一配发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一旦损毁或丢失要照价赔偿。火场使用器材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检修完好入库,不得故意丢机、扔机、损坏机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火场处置制度:接到火情由带队领导下达口令;根据火情报告情况由备勤班组为第一梯队进入火场,根据火场需要合理调遣、调整兵力;正确决策方案、安全灭火、高效处置;在扑救工作中队员必须服从火场指挥,不得擅自进入火场或撤退火场;在火场休整时队员不得离开指定地点;从进入火场到撤离火场必须统一行动,保证安全。 第二十八条 火场验收制度:火情火灾处置完毕,对火场处置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确认无火、无烟、无味向总指挥长报告,由火场总指挥长下达撤离
10、命令。 第二十九条 食宿管理制度:护林防火应急大队实行统一食宿管理;全员按照护林防火应急大队规定时间休息、就餐;保证内务整洁;做好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团队荣誉。 第六章 奖惩细则 第三十条 护林防火应急大队队员在以下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 1、全年没有迟到早退现象并按照规定出勤且工作认真的。 2、在扑救火情火灾中,听从指挥,服从命令,任劳任怨,灭火技能强,火场表现突出的; 3、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工作中创意性高,有改进和创新灭火办法,为我区提高防控能力的。 第三十一条护林防火应急大队队员有以下行为的,给予警告。 1、违反护林防火应急大队相关规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1、 2、在集体活动中仪容不整的; 3、没有严格履行24小时通讯畅通的; 4、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做出有损于护林防火应急大队的行为和言论的; 5、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挪用扑火物资的; 6、在工作期间参与赌博性质娱乐活动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或辞退; 1、在队伍中散发不利团队言论或制造是非并酿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辞退; 2、破坏公共财产的照价赔偿; 3、在扑救工作中,不听从指挥、长时间偷懒或擅自撤离火场的停职检查,并处罚款100元,累计3次予以辞退; 4、无故不参加扑火行动的1次罚款20_元,累计3次予以辞退; 5、在日常工作中(不包括扑火)旷工半天1次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月考勤累计超过3次予以辞退; 6、旷工1天罚款100元,月考勤累计3次予以辞退; 7、月考勤准假3天以内为出勤;超出3天的假期没有考勤工资;超出批准假期的为旷工;病假超过3天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或有特殊情况请假超过3天的由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假期没有考勤工资;年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8、防火值班有缺岗漏岗超过10分钟的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9、实行点名或不定时查岗制度,无故不请假又不在岗的1次罚款100元,月累计3次予以辞退;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施行起。本办法由_区_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解释。 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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