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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机关单位公章管理制度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下面是wtt网.chinawenwang.WTT分享的机关单位公章管理制度,希望你喜欢!机关单位公章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审批手续,维护机关印章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一、印章的保管1、本制度所称机关印章是指镇委、镇政府和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印章。机关印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存放、按规使用。2、各部门及有关业务印章、镇属单位印章等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负责管理和使用。3、分管机关的领导为机关印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及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印章管
2、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二、用印的审批1、加盖机关印章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下列相关领导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启用机关印章。违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2、加盖机关印章,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1)镇党委印章使用由镇委书记批准;(2)镇政府印章使用由镇长批准;(3)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印章须经镇委、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需要以党政综合办公室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或其它重要用印还需同时报镇委书记(镇长)批准。三、印章的使用1、印章管理人员根据授权使用机关印章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用印内容。对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用印。2、使用机关印章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备查,并由用印人签
3、字。登记内容主要有:用印单位、报送单位、用印材料名称、份数、审批领导、经办人、用印人、用印日期及其它特殊情况说明。如使用机关印章无登记的,一切后果由管理印章的人员承担。3、机关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使用,用印要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加盖,或由印章管理人员监督进行若需在外使用印章的,需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由机关印章管理人员带印外出。如机关印章管理人员不便带印外出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并办理机关印章外借手续后,机关印章管理人员可以将机关印章交付给指定人员。机关印章在外使用完毕后,外带人员必须及时将印章归还办公室。在外印制较大数量公文,需要使用印模的,必须按使用机关印章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在
4、印模使用完毕后,必须由印章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销毁。四、其他事项1、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发现私自用印、越权用印或非法用印的,或因不按规定用印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机关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印件涉密事项。3、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空白纸上加盖机关印章。4、机关印章丢失或被窃时,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分管机关领导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机关单位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
5、、公司印章的刻制(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公安局备案。(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三、公司印章的启用(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
6、位和使用范围。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5 、公司章程、协议。6 、员工调动。7 、员工的任免聘用。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2 、各类经济合同等。(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
7、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一)公司董事长、总裁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四)印章管理员1、负责印章的保管。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一)印章的管理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
8、负责管理。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二)印章的使用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申请表)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
9、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裁/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
10、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三)印章的保管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
11、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七、公司印章的停用(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1、公司名称变动。2、印章使用损坏。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机关单位公章管理制度一、印章的使用范围1、公章使用:由单位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
12、、报表等,代表局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局长签批。3、局属单位及局属各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二、印章的使用要求1、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
13、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
14、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10、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否则,出现事故,
15、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12、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13、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三、印章的保管1、本局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4、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6、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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