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总体规划批复 城乡总体规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乡总体规划批复 城乡总体规划.doc(1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城乡总体规划批复 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下文是城乡总体规划批复,欢迎阅读!城乡总体规划批复一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_2-2021年)(20_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汕头是我国经济特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粤东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
2、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汕头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汕头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24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
3、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与潮州、揭阳分工合作,推进汕潮揭一体化发展。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1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汕头市资、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
4、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
5、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五、建设资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
6、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莲花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
7、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达濠古城、新兴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和文光塔、崎碌炮台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山城相拥、陆海交融的岭南滨海城市风貌特色。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汕头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8、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汕头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汕头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汕头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汕头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国务院20_年3月20日城乡总体规划批复二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_7
9、-2021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二、重庆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重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重庆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473平方公里
10、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老城区要逐步疏解功能和人口,两江新区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合理确定发展重点和时序,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要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加强对城乡发展和建设的规划统筹,引导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协调发展。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1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7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61平方公里以内。根据重庆市资、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11、。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把重庆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要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保障建设实施。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
12、灾体系,重点提高城市应对地震、洪涝和地质灾害能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发挥集散地枢纽功能。六、建设资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要加强水资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
13、型城市。要重点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嘉陵江流域的水体和生态环境,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等山体和生态廊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和区位布局合理。要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和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
14、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磁器口、湖广会馆等历史文化街区,涞滩镇、中山镇等历史文化名镇(村),白鹤梁、石宝寨、张飞庙、歌乐山、红岩村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的保护。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对长江、嘉陵江沿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城市特色。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重庆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
15、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重庆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重庆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重庆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重庆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国务院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城乡总体规划批复三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
16、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21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广州是广东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广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影响力,逐步把广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17、。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434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重点建设南沙新区等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一体化。做好全市域城乡空间管制,加强对滨海地区、生态景观廊道和水系的规划控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广(州)佛(山)同城化、广(州)清(远)一体化,加强广(州)佛(山)肇(庆)等珠三角区域层面的规划协调。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1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以内,市域建设用地控制在1772平方公里以内,其
18、中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559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广州市资、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四、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要求,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以制度创新为核
19、心,贯彻“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粤港澳经济合作新模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港口、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珠三角和粤港澳地区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积极推进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做
20、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防风、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六、建设资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
21、,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完善城市和区域绿道。要加强对白云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22、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沙面、北京路、华林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陈家祠堂、粤海关旧址、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好自然山水格局,做好
23、城市整体设计,加强珠江两岸等重点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构建传统格局、时代风貌和岭南特色有机融合的城市景观。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广州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广州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广州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广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国务院20_年2月5日第 14 页 共 14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