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个人收集了温度哦精品文档供大家学习=专业收集精品文档=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规范绿地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附属绿地包括本市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及其他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第三条 附属绿地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管护由所有业主负责,业主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护。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的管护由该产权单位负责。 上述规定以外的附属绿地或者零星树木,以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
2、议的,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护责任单位.第四条 附属绿地建设管护应依法实行招投标的,招投标活动应符合北京市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 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T214-2003)等相关标准、规范,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及小品.其中小游园建设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小游园用地面积的70%;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小游园用地面积的5%。居住区绿地和单位所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第六条 附属绿地建设,规划绿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绿化工程开工30日前,通过首都园林绿化
3、政务网(www.bjyl。),在线填报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书,并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送绿地项目所在区、县园林绿化局。第七条 区、县园林绿化局接到书面告知后,应当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建设规划方案、植物配置、施工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一)提供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对居住区绿地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提出意见;(二)对绿化工程植物设计种植的合理性提出意见;(三)对本行政辖区内居住区绿化提供行业管理信息;(四)依法对居住区绿地建设的参建单位资质进行核查。第八条 区、县园林绿化局接到书面告知后7日内,将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告知受理通知书反馈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附属绿地开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 附属 绿地 建设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