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信箱-学生会权益部信箱-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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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权信箱:学生会权益部信箱维权信箱:学生会权益部信箱 超生子女是否有权享受抚养费的赔偿 20XX年春,我和同村伙伴到广东打工,在某建筑公司从事水电安装工作。一天,我在高空作业时,由于脚手架摇晃,我没站稳从半空中摔了下来。经医生诊断,我三根肋骨骨折,肺、胸部多处挫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我家六口人,上有两位老人,下有还在上学的一儿一女,我是家中的顶梁柱,现在我不能劳动了,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在和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进行交涉时,公司提出对我超生的第二胎子女抚养费不予赔偿,我觉得不公平。请问,超生子女是否有权享受抚养费的赔偿? 四川 孙景宜 孙景宜先生: 从你所反映的情况看,你和公司形成了雇佣关系,根据
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雇主对雇工在被雇佣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负有赔偿的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赔偿。至于公司提出的对你超生的第二胎子女抚养费不予承担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法律并没有对未成年子女是第一胎的就给予抚养费的赔偿,第二胎的就不给予的规定。超生的问题应该由行政法律法规来调整,不是本案调整的范围。 所以,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你超生的第二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我能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申请吗 我今年22岁,20XX年夏经人介绍与邻村一男青年相识,认识不到三个月男方就要求结婚,由于我当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不能登记结婚,于是,男方通过熟人关系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婚
3、后,我发现男方性格古怪,脾气暴躁,他还动辄对我大打出手,把我打得遍体鳞伤。我感到很后悔,提出离婚,他不仅不同意,还威胁我说如再提离婚就打断我的腿。 这样的婚姻生活根本没法过,请问,由于我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现想到法院请求确认双方婚姻无效,不知法院能否支持? 贵州 韦文玲 韦文玲女士: 我国婚姻法规定,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是受理的,但此类案件的受理是有条件的。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如你向法院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法院是不予受理的。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宣布婚姻无效的,在
4、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你在20XX年结婚时,年龄为19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应属于无效婚姻。但现在你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申请,已符合法定婚龄,致使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消失,所以,你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从你所反映的情况分析,你遭受了家庭暴力,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你可以向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妇联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寻求帮助,这些部门和组织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夫妻一方有权卖房吗 我与丈夫1992年结婚,20XX年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丈夫因为有外遇
5、,与我闹离婚。同时,他未与我打招呼就将我们的房产卖给他人,买房者将房款付给了他,并与他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当我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丈夫将房款的一半分给我,他不同意。无奈,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我丈夫卖房行为无效。请问,我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广西玉林钟彩云 钟彩云女士: 依据我国民法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法院是不能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从你反映的情况分析:第一,房屋的真实权利状态是你们夫妻共有,但房产证登记却是你丈夫一人所有。第二,买房人信赖了房产证上所记载的你丈夫一人所有的权利状态。所以,在买房者来说是善意的。第三,你丈夫与买房者办理了过户手续。上述三个事实都体现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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