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煤矿生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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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煤矿生产管理办法长山子煤矿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及时快速协调矿井各生产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掌握生产安全动态、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更好的服务于一线,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调度工作效率,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有序运行,规范管理行为,做到管理有方,处罚有据,按章管理,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值班制度1、各部室、区队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按时到调度室签到。区队、部室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00前在调度室值班记录上签字,如发现迟签到或一次不签到罚款50元。若调度员打值班室电话无人接听一次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
2、罚款100元,并罚单位负责人50元,由调度员负责落实。 二、班前会和井下跟班干部三汇报制度1、值班干部早班4:00、中班11:30、夜班19:30在调度室领取当班作业单,并根据作业单所下达的工作任务同跟班干部和当班班长三人共同召开班前会,认真安排当班工作任务和工作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会后由值班干部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及当班任务,一次不汇报或无原因超过汇报时间罚值班干部50元,矿规定参加班前会的干部不参加班前会罚款100元。 2、跟班干部必须同工人同上同下,接班后2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班中汇报工作面的生产进展情况,班后汇报本班生产完成情况和下一班工作安排,一次不汇报罚跟班干部5
3、0元,出现迟下井,早出井者按“三违”处罚。 3、辅助队跟班干部每到一处,必须用井下固定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所在点的安全生产情况,一个班内至少向调度室汇报3次(不在同一地点),少汇报一次罚款50元,选运队队干部必须在接班后向调度汇报清楚暗斜井强力皮带运行情况及各车场供车情况。 4、重点工程部室人员跟班,按时三汇报,出井后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汇报,违反一次罚50元。 5、井下出现生产影响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跟班干部20_元,罚值班队长100元,队长和书记各50元。 6、井下出现影响超过2小时,调度室通知相关生产部室业务人员立即到现场解决。否则,部室接到调度通知不到位,罚部室部长、值班人员100元;若调度
4、员不通知罚调度员100元。 三、责任追究 1、全矿采掘、井辅队的队长、书记、技术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6个,达不到规定,每少一个罚款50元。 2、未完成当班原煤生产、掘进任务、钻探进尺、重点工程(有时间限制的工程),跟班干部和相关施工人员,班后必须到调度室参加追查,由调度室组织相关业务部室人员进行追查,追查结果及时在每天下午的协调会上通报全矿。 3、采掘队、井辅队班前会,队长、书记每班必须参加1人次,否则,每少参加一次罚款100元。 4、采掘队当班因其他区队影响导致当班生产任务没有完成,当班下班后,影响区队和被影响区队的当班负责人、责任人到调度室由相关部室人员进行追查,追查后由责任人和责任区队共
5、同承担受影响区队当班影响产量(进尺)单价工资,其中责任人承担15%,其 它由责任区队承担。采掘队产量(进尺)单价工资如下:(注:采掘队产量(进尺)单价工资暂按一下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产量(进尺)单价工资) (1)煤巷掘进工作面(综掘)1807.69元/米。 (2)煤巷掘进工作面(炮掘)1958.33元/米。 (3)岩巷掘进工作面2713元/米。 (4)岩巷队由于供车不足导致影响的,由机运部另行制定岩巷队出渣及选运队供车考核办法 四、管理机构及责任区划分: (一)局部通风 1、生产技术部负责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审批、监督检查及设计。 2、机电动力部负责局部通风机的供电设计及监督检查。 3、
6、通灭队负责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的拉运安装,闭锁开关的拉运、安装、回收,窝头50米以外的风筒吊挂、维护以及施工结束后风筒的回收工作。 4、机电队负责局部通风机主供电电缆的敷设、回收。 5、施工队负责风机移交后的正常维护和管理,以及窝头50米以内的风筒维护和吊挂工作。 (二)压风、供水、排水管路及压风自救装置 1、生产技术部负责矿井各水平压风、供水、排水管路及压风自救装置措施的实施、规划和设计。 2、机电动力部负责地面主、副、风2150水平的压风、供水排水管路的设计。 3、机电队负责地面主、副、风2150水平的压风、供水、排水管路的吊挂和维护工作。 4、车场及工作面的责任划分: (1)通灭队负责从主
7、管路分支(车场)开始至工作面所有风水管路的安装维护工作, (2)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所有管路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均由通灭队负责,全部安装好后,由生产技术部牵头,机电动力部、安全管理部参加进行验收,合格后,以书面形式移交采煤队。进、回风上山上平巷以里由采煤队负责管理(并随着工作面的回采及时掐接管路,码放在距工作面50米以外的地点,够一车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通灭队在2日内回收,同时办理交接手续)。上山开口至上平巷段的管路和压风自救装置的维护工作仍由通灭队负责。 (3)煤巷掘进工作面的风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延伸及维护工作由均通灭队负责。 (4) 岩巷掘进工作面风、水管路由通灭队完善至开口
8、处,同时将风、水管、螺丝、垫子运到距掘进窝头50米以内的地点码放整齐(办理移交手续),延伸工作由施工队负责.压风自救装置由通灭队负责安装维护,巷道施工结束后,所有管路由生产技术部牵头,机电动力部、安全管理部参加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掘进队以书面形式移交通灭队管理。 5、机电硐室以机电硐室口为界由机房硐室使用管理单位管理。 (三)监测监控 1、调度室负责安全监控系统业务及技术管理,并定期对监测站中心机房进行监督检查。 2、调度室负责监测队日常工作安排、监测系统维护、探头标校管理工作。 3、调度室负责计算机、通讯、网络系统的安装、维护、故障处理,、维修、安全检查等工作。 4、监测站中心机房设在调度
9、室,由调度室监测员负责日常监控工作(包括计算机系统管理、分站及探头设置、信号调试、监控、超 限及故障汇报、报表打印、台账记录等日常管理) 5、调度室负责全矿人员定位系统、虹膜考勤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 (四)、调度室大屏管理 大屏播放内容为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各类欢迎词、祝福词等,严禁播放其他与上述不符的内容。 (五)供排水管理: 1、水泵工必须每班做好每次排水、停水时间的记录并建立专门的台帐。 2、机电队要经常察看供、排水管路的完好情况,发现管路破裂漏水时,应及时通知水泵工停止排水,并通知矿调度联系处理。 3、矿调度室接到供、排水管路破裂跑水的汇报后,应及时通知机电队尽快焊接处理供
10、水管路。 4、坚决杜绝井下和地面供、排水管路出现常流水。 (1)、通灭队、机电队要经常检查维护好井下及上广场的防尘供水管路及设施。做到管路吊挂牢靠,闸门及管接头不漏水,喷雾雾化好,对腐锈严重的管路要及时更换。一旦出现故障或常流水时要及时安排人员尽快处理好。 (2)、通灭队要经常维护好井下灌浆主管路和支管路,防止由于吊挂不牢固或管路腐锈造成井下跑浆或跑水事故,施工密闭用水时必须安装闸门,严禁常流水。 (3)、各采掘队要管好各自的工作面防尘洒水及乳化液泵站水箱的加水工作,洒完水或水箱加满水后要及时关闭水管闸门,严禁常流水。否则,每发现一次常流水罚款100元。 (4)、机电队、选运队的皮带工及翻笼工
11、要管好各自的喷雾设施,停机即停水,严禁常喷雾或常流水。 (5)、各用水单位要加强用水管理工作,严禁常流水。 (6)、钻探打钻时应采用洁净水,必须做到停机即停水,严禁常流水。 5、通灭队要加强密闭施工质量,防止因为密闭质量差而造成跑浆事故。 6、灌浆站的灌浆工要加强责任性,管好用好灌浆水,严禁溢水或溢浆。如果筛子口的下浆量不好时,应控制灌浆水量,不得溢水或溢浆。 7、井下灌浆工要加强责任性做到勤观察,一旦发现跑浆时应立即通知灌浆站停止灌浆。 8、凡是损坏防尘、灌浆供水设施或经常出现常流水、溢浆、溢水现象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100 元。 9、采掘工作面巷道内有积水时,必须
12、由本队接潜水泵抽排至中巷水沟内。通灭打钻时由巷道内的排水由通灭队负责。 (六)防尘工作安排 1、生产技术部通灭组负责防尘工作的业务及技术管理。 2、掘进工作面每掘进50米,由通灭队安装一组喷雾,同时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各转载点接有一组喷雾,喷雾接好后书面移交掘进队进行管理。通灭队每天安排专人对喷头进行检查、维修。掘进队必须做到机开、水开,机停、水停,严禁长流水。 3、采煤工作面安装结束后,通灭队在工作面两道每50米接一组喷雾,并在各转载点接好喷雾,喷雾接好后书面移交采煤队进行管理。通灭队每天安排专人对喷头进行检查、维修。采煤队必须做到机开、水开,机停、水停,严禁长流水。 4、掘进工作面窝头及后巷由
13、掘进队按规定进行冲洗,采煤工作面进风巷、上出口向外50米及工作面由采煤队按规定进行冲洗,回风巷(上出口向外50米)由通灭队每天冲洗一次。其它巷道均有通灭队按规定定期进行冲洗。 (七)防灭火工作 1、生产技术部 负责防灭火工作的业务及技术管理。 2、井下自燃发火的预防 (1)必须加强矿井防火预测预报工作,火区观察员每周至少要对所有的煤巷和采煤工作面等地点检查一次;对发火预兆点每天至少监测一次;对发火点随时进行监测。所有检查、测定、分析的结果都必须记入防灭火检查记录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回采工作面的设计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防灭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
14、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相邻采煤工作面的巷道布置必须考虑其灌浆、掘进及回采之间的关系,避免相互影响。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两侧,煤层倾角小于35的火区下部区段、火区下方临近煤层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防火设计: 设计中明确隔离火区的煤(岩)柱宽度。一般情况下,煤柱宽度不得小于20m,岩柱宽度均不得小于10m。在地质构造破碎带煤(岩)柱宽度还应视具体实际加大。 采掘作业中必须有防止误冒透火区的安全技术措施。煤层倾角在35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作业。 (2)与采空区相连的废旧巷道要及时封闭,尽可能进行灌浆充填。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进
15、行采后封闭灌浆。 (4)对煤巷、半煤岩巷在掘进过程中出现的冒顶区、超挖区、突出孔洞等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严禁用浮煤充填,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3、井下自燃火灾的防治 (1)采用黄泥灌浆、阻化剂、凝胶、氮气、均压等技术 防灭火时,必须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2)采用二氧化碳防灭火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编制防灭火设计。 应使用不少于两套二氧化碳发生器轮流不间断地向灌注点灌注二氧化碳。 防灭火设计中要明确规定二氧化碳灌注量、原料的配比浓度及用量等。 施工前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作业点各种有害气体(特别是氨气)浓度不超限,严防硫酸伤人
16、和作业点氨气熏人事故的发生,并做好排污工作。 (3)黄泥灌浆 工作面灌浆应视其具体情况可采用采前预灌、随采随灌和采后封闭灌浆的方法。灌浆水土比例必须按其灌浆目的进行确定,并在作业规程中加以明确。除局部防灭火灌浆外,必须选择有利于泥浆流动分布的水、土比进行灌浆。在一般情况下,工作面采空区正常灌浆时泥浆浓度(土水比)应选择在1:11:4之间,其它废旧巷道、小窑老空、局部灭火等地点的灌浆水土比可视其具体情况具体确定。 每个灌浆区域灌浆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处理高温点、火点等在灌浆前必须编制可行的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否则不准灌浆。 (八)电气业务范围划分 为了明确责任,便于安全,我公司的电气业务范
17、围划分规定如下: 1、机电队: (1)负责全公司与生产有关的井上、下各个变电所设备的安装、回收、管理、维护和运行。注:个别变电所的变电工,经机电动力部同意可由其他工种(或其他单位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兼职。 (2)负责井上、下各变电所高压供电线路的电缆敷设、回收、管理、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及供电线路的悬挂达标。 (3)当变电所馈出线路出现故障后,不能明确确定属于外部馈出线路有故障时,负责派电工协助排查、处理故障。 (4)负责综采工作面高压供电线路和设备(含移变低压侧的第一级低开)的维护、运行。 (5)负责各类开关、变压器、电动机、小型电器、1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的管理、检修和发放。 (6)负责各采掘
18、队采掘设备疑难电气故障的协助排查。 (7)负责地面办公、生活、食堂区供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管理及日常维护。 2、选运队: 选运队负责所管辖内的机电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 3、通灭队: 通灭队负责风机专用供电线路的敷设、回收和日常管理;负责钻机供电线路的敷设、回收和日常维护。 4、综采队: (1)负责采煤工作面高、低压供电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运行维护及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的回收工作。 (2)负责综采工作面电气设备的质量达标,本工作面供电设备及线路的管理和日常维护。 5、综掘队: 负责本队掘进工作面供电设备及线路的安装、敷设、回收、管理及日常维护。 6、其他各队: 负责本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
19、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回收、管理及日常维护。 7、生活服务队 (1)负责地面办公楼、调度室、单身楼、食堂、浴池等生活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管理及日常维护。 (2)负责地面所有亮化工程的施工。 8、其他业务划分由公司领导或机电动力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九)采、掘工作面轨道的铺设、维护、管理、回收责任划分 1、所施工的巷道需铺设轨道时,由各队提前一周提出计划,选运队准备轨道并运送到煤巷队、岩巷队所施工的采区车场进行移交(所需夹板、道钉、螺杆、螺母由各队到井口领取)。由施工队负责铺设直道,道岔、弯道由选运队负责铺设。 2、所铺设的轨道由本队负责维护、维修、管理。 3、工作面所铺设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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