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检查监督管理办法 银行业务检查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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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业务检查监督管理办法 银行业务检查总结银行业务检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规范业务检查监督行为,提高检查质量;有效提高业务检查监督效率,降低检查成本;充分共享业务检查监督信息,提高检查效益,促进检查监督履职,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范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业务检查监督是指对各级行业务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和外部监管部门所开展的各项专项检查、日常履职检查和业务监督等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实行检查项目统筹化管理、检查操作流程化管理、检查信息系统化管理。因内控管理需要,采取突击检查方式的,依据总行关于突击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建立检查制度。各级行业务管理
2、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专业业务检查工作,根据内控管理要求和业务风险状况制定本专业检查制度,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检查制度要明确各级行各类业务检查监督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查的组织形式、检查内容、检查频次、检查覆盖面、检查方法、报告路线、整改措施、违规处理等内容。检查内容、频次、覆盖面不能低于总行规定的检查要求。 第四条 各级行内控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内业务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日常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 各级行内控管理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检查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对检查信息、问题信息、处罚信息、整改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进一步做好风险揭示,按季向行长办公会报告。 第六条 检查监督实行“谁牵头,谁管理”的
3、原则,外部检查由对口牵头部门管理。 第二章 检查项目统筹化管理 第七条 检查项目统筹化管理是指通过对各级各类业务检查项目实施计划管理,统筹安排,达到整合检查资源、降低检查成本的目的。 第八条 检查项目实行分级统筹管理。总行内控管理部门对总行各业务管理部门的检查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分行(直属机构)内控管理部门对分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及支行的检查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第九条 检查项目计划实行“年度制定、半年调整、计划外季度报备”的原则。各级业务管理部门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检查项目计划(检查项目计划表见附件1),检查项目计划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时限、检查覆盖面、检查对象等内容,于1月20日前
4、报送内控管理部门。每年7月10日前报送检查项目半年调整计划,每季后10日前报备计划外检查项目。根据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的需要,各业务管理部门可以提出临时检查计划,报内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内控管理部门要本着重要性和成本效益的原则,依据本行内控管理要求和业务风险状况,对拟开展的各项检查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对检查范围、内容、时限、覆盖面等的可行性、科学性、全面性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检查项目统筹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检查内容的统筹原则。本级行有关专业与上级行有关专业安排的检查项目内容相近的进行整合;本级行各部门安排的检查项目内容相近的进行整合;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项目内容相近的进行整合。
5、(二)检查对象的统筹原则。同一检查项目各级行检查的对象原则上不重复,上级行已检查的网点下级行原则上可不再安排检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能联合检查的不单独进行检查,能综合检查的不单项进行检查。 (三)检查形式的统筹原则。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并以非现场检查为主,能够利用非现场手段进行检查的项目不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二条 内控管理部门要根据分析论证和资源整合情况编制检查工作计划。分行报总行内控管理部门审定后下发,总行报分管领导后下发。 第十三条 分行要根据总行下发的检查工作计划统筹辖内的检查项目,下发检查工作计划,同时抄报总行内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检查操作流程化管理 第十四条 检
6、查操作流程化管理是指按照统一的检查流程、使用统一的检查文本开展各项检查监督工作,做到检查流程统一、检查程序规范、检查内容全面,有效提高检查监督质量。 第十五条 检查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形式。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形式要相互结合,现场检查前要充分利用非现场手段确定检查的重点和范围,非现场检查中如有必要可以再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六条 实施检查要严格按照确定检查项目、成立检查项目组、编制检查方案、下发检查通知书、发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实施检查、记录检查工作底稿、发出核查通知书、发出检查事实确认书、起草检查报告、集体审议检查结果、下发检查意见书、整理检查信息或录入问题信息库、实施违规处理、跟踪落
7、实整改、收集移交检查档案等流程进行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检查操作流程(附件2)。各业务主管部门 和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要重点落实检查工作“四要素”即“具体的错误要纠正;发生问题的原因要找准;防范措施要订出;责任人要受到处理”。 第十七条 支行行长、营业经理的履职检查及事后监督、贷后监测、信贷作业监督、视频监控等日常履职检查和业务监督不须立项,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外部检查在接到正式的书面意见时立项。 第四章 检查信息系统化管理 第十九条 总行将开发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其子系统包含检查监督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检查信息系统化管理。检查信息系统化管理是指将检查监督信息纳入“检查监督综合信息系统”
8、管理,通过对检查行为的全过程控制,实现流程统一、操作规范、信息共享、监督制约的目的。 第二十条 “检查监督综合信息系统”包含系统管理、项目管理、问题管理、整改管理、违规处理、审核管理、分类查询、统计分析、个人信息管理等功能。 第二十一条 各级、各部门必须运用“检查监督综合信息系统”平台、按照规范的检查流程开展各项业务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十二条 系统录入实行“谁牵头,谁录入”的原则。 第五章 检查监督责任 第二十三条 检查实行检查组组长负责制和检查责任追究制度。检查组组长负责检查组的全部工作,对实施检查程序、检查结论负总责。主查人在组长领导下,负责业务检查的组织工作,对检查组检查的实施情况负责。
9、检查人员对其所检查的业务事实负责。各级检查人员要严格按检查方案进行检查,如因检查人员未严格履行检查职责而导致风险的,应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条线管理部门对本条线检查计划的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_银行总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检查项目计划表 部门/分行名称: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覆盖面 检查对象 附件2: _银行业务检查监督操作规程 各级业务检查监督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检查流程、使用统一的检查文本开展各类现场、非现场检查工作,切实规范检查监督行为,提高检查监督质量。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一、确定
10、检查项目 1、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检查项目:一是经审定的年度检查项目计划;二是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检查任务;三是本级行领导指定的检查事项;四是其它检查项目。 2、支行行长、营业经理的日常履职检查及事后监督、贷后监测、信贷作业监督、视频监控等日常检查监督按有关制度进行,不需要立项。 二、成立检查项目组 检查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检查项目性质指定检查项目组组长和主查人,并选定检查人员,组成检查项目组。 三、编制检查方案 确定检查项目后,要制定检查方案,并严格按检查方案操作。 1、检查方案内容包括: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范围、检查时限、检查内容及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要求等,并
11、附检查项目组成员名单及主要分工明细。 2、检查方案应当内容清晰、重点明确、语言简练,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指导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实现检查目标。每项检查内容还要明确抽样比例。 3、检查组在实施检查中如需对检查方案内容做出调整,必须由检查组组长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实施,并在原方案中注明。 四、下发检查通知书 检查通知书(文本见附件2-1)是检查部门在实施检查前,通知被检查单位接受检查的书面文件。 1、检查通知书原则上应在检查组到达现场之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被检查单位,特殊检查项目按有关要求通知被查单位。 2、非现场检查可由检查组组长视情况决定是否下发检查通知书。 五、发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 检查
12、资料调阅清单(文本见附件2-2)是检查组根据检查方案内容,要求被检查单位事前准备,实施检查时提供相关检查资料的文本,原则上应与检查通知书一并下发。 1、实施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指定联系人按照资料调阅清单及时提供、报送检查资料。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2、需要补充检查资料时,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登记、发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 3、调阅完的检查资料要及时归还被检查单位。 4、现场检查时,应与联系人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六、实施检查 1、检查组组长应监督检查过程,指导检查人员正确执行检查方案,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引导检查逐步深入,并对检查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和检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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