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复核管理办法.doc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复核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复核管理办法.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复核管理办法1.1 施工测量管理工作内容1、按合同约定参加测量设计交底和复测。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移交的桩撅和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复测成果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测量成果使用;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以便联系设计单位协同解决,否则不能作为施工依据。2、配合和接受测量监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3、根据施工需要移设或增设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4、负责施工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包括铺轨测量。5、参加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争议的处理,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
2、处置。6、负责竣工验收复测及竣工测量资料的交接工作。7、配置满足测量精度要求的测量仪器及维护管理。1.2 施工控制测量管理要求1、仔细阅读设计文件,按规定的测量精度制定测量方案,配备相应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和相应技能的测量人员。2、所有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测量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的换手测量,一般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全部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3、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签认制度,不得随意涂改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要妥善保管,装订成册。规定:交接桩复测、控制成果资料和竣工测量成果必须报项目
3、部总工批准,施工放样测量成果必须经工点主管工程师批准。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记录清楚,签署完善并复核和检算,未经复核、检算和签认完善的资料禁止使用。4、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测量仪器和设备的精度必须满足要求,且必须经常检定,保持良好状态。否则,坚决不许上岗和使用。1.3 执行标准和规范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3、关于某轨道交通测量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某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2005年10月1日颁发)。1.4 接桩及标段施工控制网建立一、交接桩1、交接桩工作由十一号线项目公司主持,监理单位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轨道交通 工程施工 测量 复核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