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清理调研报告的相关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制度的调研报告】.docx
《关于专项清理调研报告的相关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制度的调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专项清理调研报告的相关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制度的调研报告】.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关于专项清理调研报告的相关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制度的调研报告】关于专项清理调研报告的相关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制度的调研报告】 检务公开制度是高检院确定的六项改革之一,十六大报告再一次强调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内容,说明深化检务公开,推进司法改革仍是今后检察机关的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笔者近日对我省检务公开制度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如何深化、完善进行了调研。 一、 我省检务公开开展情况 推行检务公开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98年12月向全国检察机关布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是检务领域发展民主、健全法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
2、来,根据检务十公开的内容,结合本地、本职实际,先后出台了一些举措,经过几年来的摸索与实践,这一制度的实行已初见成效。 (一)检务公开制度推行的积极效果 1、检务公开制度的推行,规范了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检务公开制度的推行体现了现代法治国家所注重的法律程序价值,增强了检察机关公开执法的观念,从制度上为营造公正司法的环境创造了条件。有的检察院实行了办案持卡制,要求办案干警必须持刑事案件诉讼监督卡和办案纪律作风监督卡到发案单位,在这两张卡上记载着办案人姓名、职务、单位、诉讼时限、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还列有办案的时间、地点、诉讼参与人对办案人的意见、举报单位电话等由当事人及有关诉讼参与人填写的内容,
3、有效监督了办案人的纪律作风,规范了侦查行为。还有的检察院开展了对不批捕案件和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听证制度。对不批捕案件和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实行听证制度是侦查监督部门根据自己的业务实际落实检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实行这一制度的单位规定了适用听证的案件具体范围、听证的程序和听证组织的成员等具体事项,操作规范,程序严谨。实践证明,这一作法不仅增强了办案的公开、透明性,同时又是一条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制的有效途径。 2、检务公开制度的推行,改善了检群关系,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检务公开以后,检察机关主动将开展的各项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工作的透明度大大增加,检群关系缩小了,群众更支持检察工作了。有的基层院
4、实行了案件时限公示制和对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为促进公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有的基层院公诉部门实行了案件时限公示制,规定:凡公诉科受理的案件,均由科长阅卷后指定办案人审理,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同时确定审结时限,并将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姓名、批捕时间、受案时间、承办人等)登记在审查案件时效公示板上,接受院领导和当事人的监督。按照通常作法,检察机关对案件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绝对不起诉除外)由检委会讨论决定。这种决定的弊端是不能听取当事人、公安机关、发案单位等多方对案件的看法,容易忽视社会效果而过分注重法律效果,在社会上留下暗箱操作的不良印象。鉴于此,许多基层院实行了对不起诉案件
5、的公开审查制度,即对案件诉讼各方及有关部门采取分别听取意见,记明笔录的形式进行审查,最后,在被不起诉人、受害人及代理人各方均到场的情况下,当众宣布不起诉决定。还有的院采取了办案流程公开化,即制作办案揭示版,将一些程序性的问题记载上面,使人民群众可以了解和监督每起案件。 3、检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增强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宣传了法制,发扬了民主。许多检察院积极利用案件资源,开展了以案释法的法制讲座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展览等活动,进行犯罪预防。有的院每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就由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结合案情安排一次法制课; 也有的选择一些能够认罪服法、认真改造的职务犯罪人员,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对群众进行警示
6、教育; 还有的地方选择典型案例,搞大规模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展览,组织各单位人员观看,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接待群众的上访和申述一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行检务公开工作之后,全省检察机关都积极行动起来,规范了接待工作的工作制度、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宣传内容、受理答复申述的有关文书,统一设立了宣传图版,制作了公民依法上访示意图,增强了接待工作的透明度,使整个接待上访案件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有的院对群众的上访实行公开答复制度,即对受理的申述、控告案件审结后,与当事人见面,采取公开答复的形式,做法律宣传工作,提高了息诉率,缓解了再诉的情况。 (二)检务公开制度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认
7、识上的问题。一些单位和干警认为只有暗箱操作的检察权在社会公众中才会更有威慑力,更利于办案。往往持这种观点的人便将公开看成是一项消极的任务,认为这不过是摆摆样子,所以,不是能公开的就公开,而是能不公开的就不公开。从而,妨碍了检务公开制度的深入开展。 2、形式上的问题。一是缺少务实性。有的地方搞检务公开只注重形式上的花架子,追求新闻性和轰动效应,而忽视了实际的社会效果。二是忽视公开的连续性和长期性。深化检务公开,不是某一个阶段、某一个部门的任务,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项长期贯穿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然而实践中,有的基层院认为发放了一次宣传单,开了一次公开听证会,就是完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化“检务公开”制度的调研报告 关于 专项 清理 调研 报告 相关 制度 深化 公开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