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附件: xxxx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管理,按照鼓励学习、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改革形势和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范畴为:职工参加工作后,通过各种形式接受的、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专业学习等。为鼓励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涌现,将职工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学习、考试,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种资格、资质、技能证书等,纳入继续教育管理范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册职工。 二、报考 第四条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必须具
2、备下列基本条件:政治表现好,具备规定的基础学历以及学习、考试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加脱产学习提高学历的职工,除要求具备基本条件外,在本校工作时间应为三年以上。 第五条凡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职工,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经所在科室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经学校批准参加学习、进修、考试等并取得各种证书者,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种待遇和奖励。 第六条新录用的职工(含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前、新调入的职工(含复转军人)当年内不能报考。 第七条职工申请学习的专业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一般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1、与本人从事工作专业对口或密切相关。 2、学校急需的专业或未来的发
3、展方向。 第八条对职工参加社会上以营利为目的开办的各类脱产、半脱产培训班,对不经考核入学、管理松驰、费用较高的各类教学班,一般不批准入学。职工个人坚持入学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奖励。 第九条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学校对需求相对集中的专业或方向,统一组织的学历进修班或各类培训班,学校鼓励职工参加,不受岗位和专业限制。 三、学籍管理 第十条经学校批准参加学习的职工,在获得入学资格后,要将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其它参加学习、培训相关证明交人事部门,与个人申请等材料一并归档备案。 第十一条参加脱产学习的职工,在脱产学习期间,应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将学习成绩单、在校表现等材料交人事部门,归档备案。
4、 第十二条参加学习的职工在学习结束并取得各类证书后、参加考试的职工在通过考试并取得各类证书后,要及时将有关材料交人事部门归档。否则,不能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奖励。 四、在职学习 第十三条在职学习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或考试。学校鼓励职工参加在职学习,增长才干,提高素质。 第十四条职工参加在职学习,在学习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 1、参加各类学习的学杂费、参加各类考试的考试费和资料费等一律由个人负担。 2、参加外地院校函授学习的,每学期报销一次在外地面授的往返车船费(按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下同)。面授期间住宿费按每人每天40元包干,超过自负,凭发票报销。 3、在
5、职学习以不占用工作时间为前提。为鼓励学习,职工参加学习的复习考试阶段,各科室视工作情况可按批准权限酌情给假。学习假期计入出勤,不得移做他用,不补休、不累计、不倒休。 在职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职称、技术等级、资质、资格等考试的职工,集中考试前的复习考试阶段,各科室可视工作情况按批准权限酌情给假。 4、参加在职学习考试期间,考试时间及往返在途时间,计入出勤。 第十五条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习,在学习结束并获相应的国家承认学历后,可享受自学成才奖励。标准为: 专科毕业:1200元;本科毕业或学士学位:1800元;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XX元;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3000元;研究生毕业或硕士学位:8000元;研究生毕业和硕士学位:10000元。取得博士学位及以上者,其费用全部报销。 学校组织学历进修班,为鼓励职工参加,可按略高于上述相应标准的原则,对参加职工进行补贴。具体标准,由学校研究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历进修班的职工,不再享受上述自学成才奖励。 第十六条职工参加第二职称考试、国家或地方组织的各类资格、资质、技术等级考试,并符合“双师”条件的,在通过以下规定级别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可享受自学成才奖。标准为: 1、经济类或其它公共专业中级职称:500元; 下一页 3
限制150内